「小玉條款」數位性暴力行為入罪化,但虛擬影像卻比真實影像的刑度更重?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刑度來看,偷拍固然可惡,但將偷拍行為提高到最重5年有期徒刑,而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卻僅有最重2年有期徒刑,造成虛擬的影像卻比真實的影像處罰來的嚴重,不僅讓人產生現象立法的疑慮。
前陣子百萬網紅YouTuber「小玉」利用AI「Deepfake」技術,將網紅、民代「換臉」製作色情片並銷售,遭移送法辦後,一審遭判五年半,不少台灣民眾都對於這樣的結果感到不滿,也因此讓立法及行政機關開始重視將侵犯性隱私行為入罪化的可能性。立法院也三讀修正通過,在刑法中增訂性影像定義及第28章之1(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正式將數位性暴力行為入罪化。
在開始討論新增訂條文前,必須先來看看在未修正前,現行法面對侵犯性隱私行為是如何處理的呢?
原本的規定
侵犯性隱私行為大概有兩個態樣,一為將錄製的私密影片外流(復仇式色情),另一種則為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並散布(換臉成人片),法院有不同處理模式:
- 未經他人錄製且外流
涉及妨害秘密罪(刑法第315-1、315-2條)、加重誹謗罪(刑法第310條)及散布猥褻物罪(刑法第235條)。
妨害秘密罪:私密影片內容不論是有無發生性交行為,只要有拍到他人身體隱私部位,就可以被認定為是刑法上所欲保護的秘密,將其散布於網路上,散布的行為則構成刑法第315-2條的加重妨害秘密罪。
散布猥褻物罪:有關於猥褻的定義可以參考司法院釋字第407、617號解釋,必須客觀上足以滿足性慾,且內容與性器官、性行為與性文化的描繪與敘述連結,要能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而言。倘若私密影片內容符合上述猥褻物的定義,將其散布於眾就可能構成散布猥褻影像。
加重誹謗罪:倘若主觀上具有散布於眾的意圖,並將私人影片外流,對於影片內出現的人都是會造成名譽的一大損害,由於透過影片的方式傳播,對於名譽的損害更加嚴重也會構成加重誹謗罪。
- 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並散布
涉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散布猥褻物罪(刑法第235條)及加重誹謗罪(刑法第310條)。
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被害人的人臉特徵、姓名、藝名及網路暱稱等,是足以讓大眾辨認被害人的「個人資料」,就會落入個資法的保障。而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係利用個資的行為,且顯然超過蒐集個資的必要範圍,使瀏覽影片的人,可以從換臉影片輕易連結到特定個人,構成非法利用他人資料罪。
散布猥褻物罪、加重誹謗罪: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的目的在於透過不雅的行為,用以刺激或滿足他人性慾,進而達到羞辱他人名譽的結果,亦會構成散布猥褻物罪、加重誹謗罪。
修法後的規定
過往因為沒有專法處理相關犯罪,導致民眾忿忿不平,而修正後的刑法又該如何處理上述問題呢?增訂第28-1章為「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其內容概略如下:
- 增訂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罪,最重處三年有期徒刑(均有另外處罰營利行為,但限於篇幅先不考慮意圖營利之情形,下同)。
- 增訂以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罪,最重處五年有期徒刑。
- 增訂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罪,最重處五年有期徒刑。
- 增訂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罪,最重處五年有期徒刑。
- 所謂「性影像」,是指包括性器接合、或者會引起他人性慾之猥褻畫面。
細究修增訂條文,不論是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以強暴脅迫拍攝性影像或是未經同意散布,在現行法下都可以透過妨害秘密罪、強制猥褻罪、散布猥褻物及加重誹謗罪處理,似乎只有「增訂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罪」小玉條款有立法的必要性,但小玉條款與「性隱私」的關聯性甚微,真的適合與其餘三種類型犯罪混爲一談嗎?
另外,增訂所謂「性影像」的定義,修正理由中表示現行法用散布褻物罪處理,使其性影像遭受「猥褻物品」之污名,加劇社會對於被害人之歧視及責難,且未能妥適對應各類行為惡性,及對被害人權利侵害之嚴重性予以合理評價,但如果細看「性影像」的定義,可以發現其實與司法院釋字407、617號解釋定義的「猥褻物」並無太大的不同,可以說立法者自打嘴巴。

從刑度來看,偷拍固然可惡,但將偷拍行為提高到最重五年有期徒刑,而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卻僅有最重兩年有期徒刑,造成輕重完全失衡。為了處理換臉部分,針對「性影音」刑度最重可以到五年有期徒刑,若有營利行為最重可以到七年有期徒刑;針對「不實訊息活動」刑度最重可以到三年有期徒刑,若有營利行為最重可以到五年有期徒刑。
虛擬的影像卻比真實的影像處罰來的嚴重,不僅讓人產生現象立法的疑慮。
最後,因為小玉事件以及外流私密影片的行為層出不窮,雖然督處了立法者快速修法,但修正後的條文與現行法並無太大的差異,頂多是刑度較高,將來法院要如何論罪處理也尚待觀察。
對於被害者而言,入罪化只是第一步,只能達到嚇阻降低此類犯罪,但更重要的是性私密影像要如何盡快從網路世界上消聲匿跡,這部分要仰賴作為散布媒介的網路平台方,未來修法也可以朝向課予平台方下架的義務,讓被害人的保障更加完整。
本文經LawPartner律師談吉他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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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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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路跑最佳拍檔!跑步教練的百搭經典推薦──adidas史上最輕Ultraboost Light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adidas推出經典跑鞋Ultraboost Light,將品牌經典BOOST中底科技再進化。本次邀請專業跑步教練實穿評測、細緻分析,帶您深入認識BOOST能量膠囊與各種跑鞋科技如何引爆能量,賦予它極致緩震性、舒適度與腳感回饋。
現代社會中,養成運動習慣、追求健康永續的生活,已成為許多人理想生活的想像。若仔細觀察,當清晨太陽沿著建築稜線緩緩升起,就能看見不少人換上輕便服裝,在健身房、公園或是馬路上,展開屬於自己的慢跑行程。不過,隨著越來越多人加入跑步運動的行列,網路上也越來越多關於「怎麼挑選適合自己的跑鞋」的討論。看著市面上從品牌、機能到產品定位琳瑯滿目的跑鞋產品,隨便一數都可以區分出十幾種類別,細緻的產品分類也反應出跑鞋多樣的使用情境。究竟跑步入門的初學者在選擇跑鞋時需要注意哪些部份呢?
談到跑鞋的挑選,這次我們邀請曾帶領過上千位跑步學員的跑團教練梁哲睿(Jerry),來和大家分享挑選時的細節與觀念,「不過就跑步入門者而言,從外型是否對眼、機能泛用與否,其實就能夠挑選出一雙適合於日常、運動場景來回轉換的全方位跑鞋。」哲睿教練說。這次,教練將從他多年的經驗出發,分別從中底科技、跑鞋性能、應用情景等不同角度,為大家體驗評測近期由adidas推出的經典跑鞋──史上最輕的Ultraboost Light!

BOOST科技10週年:承襲經典再「勁」化
「你實際上手,第一個感覺是變輕了。」哲睿教練說。Ultraboost Light不只是歷代Ultraboost中最輕的一雙,也是adidas十年來各項跑鞋科技的心血結晶;其中,一顆顆酷似保麗龍的能量膠囊「BOOST顆粒」,更在這一代迎來輕量、回彈的全方位突破。關於BOOST科技的發展歷史與創新效能,這篇讓你一圖看懂adidas Ultraboost Light打造輕盈腳感的秘密,可以讓大家更深入了解BOOST科技的迭代歷程。
話說回來,10週年的「Light BOOST」技術到底多厲害?首先得從Ultraboost系列的中底談起。「從Ultraboost 21開始,它就變成這種超胖的加厚中底。」哲睿教練分析,「BOOST顆粒增量加厚有效提升了腳掌落地後的緩震與支撐性能,但也讓整體跑鞋的重量及存在感受到不小影響。」不過,這一代的Light BOOST減輕了30%的重量,讓Ultraboost Light同時保留極厚中底的Q彈效能,又不會造成雙腳的負擔,大幅降低長跑後期跑鞋的存在感,讓跑者能更加專注於步伐、配速與呼吸節奏,提升非常有感。
另一方面,Ultraboost Light和過去Ultraboost系列強調緩震和舒適有些不同,Light BOOST技術在輕量化的同時還提升了4%的回彈性,明顯提升中底回彈的推進效果,就像在緩震的同時稍稍推你一把,讓腳跟有種被「往前帶動」的循環感受。再搭配使用Primekint+技術針織的細緻鞋面,整體跑動的腳感不只極度貼合腳背,更舒適包覆所有種類的腳板輪廓,創造輕盈穿戴感與傑出的緩震、回彈效果。

經典就是無畏挑戰:細數Ultraboost Light細節表現
除了中底技術的進化,Ultraboost Light在輔助機能方面也透過其他項目的突破,證明了它作為經典跑鞋的底氣。首先,adidas更新了鞋底上的L.E.P.抗扭系統,將原先放置於中底內層的彈性塑膠片由X型轉為U型,連貫落腳後的支撐性與回彈力道;接著,再透過「船型」的外觀設計,仿造船底圓弧狀的力學設計製作鞋底,讓外觀顯得圓潤討喜,還能藉由鞋型的自然滾動,提供跑者下一步的推進感,讓跑者不需要為穩定腳踝而分心,踩穩漫漫長路上的每一步。

這一代Ultraboost Light依然使用Continental™馬牌橡膠作為大底材質,並透過豆莢式的重點貼法,針對雙腳離地之前實際使用到的摩擦點加強。如此一來,既能減輕整體重量、又能維持跑動時前掌的抓地力,維持與前代相同的推進效果,並達到整體輕量化的目標。

應用場景隨心所欲:亮色搭配、低調穿搭都適合
挑選跑鞋重要的可不只是性能,還有一個生活層面的喜好考量──外觀。「因為外觀會很直接的決定,我會不會想要這雙鞋。」哲睿教練說。無論鞋子的性能再好,如果跑鞋外型本身不對眼,不管功能性再好,還是有很高的機率在挑選跑鞋時被排除──因為就是不喜歡嘛。
但說到這裡,我想熟悉adidas的鞋友們可以肯定地說,Ultraboost系列的鞋款不太會在這關敗下陣來。除了圓潤討喜的鞋型以外,配色也是Ultraboost Light最吸睛的亮點。
這次Ultraboost Light推出多款配色,其中主打色款「活力紅」以高亮度的白橘配色亮相,非常適合作為平常休閒穿搭的單品搭配,增加整體穿著層次感;或是像經典純色系鞋款,adidas也別具匠心加入螢光色點綴,讓本來低調的外觀多了些亮點。
「我常常裡面穿一些運動用的機能服飾,外面就是一般日常穿的衣服,鞋子就搭配它,這樣不只上下班切換方便,而且它也像是你穿搭的第二主角,既不會給別人『你是來運動』的休閒印象,也不會過度正式而失去骨子裡身為跑者的運動氣質。」哲睿教練分享。

極輕超彈、舒適無感,適合休閒入門跑者
「一雙好的跑鞋應該會幫助你、輔助你,讓跑者只需專注在這一步和下一步上面。」這是哲睿教練認為一雙「好的跑鞋」所應具備的條件。當我們將這些條件對應在Ultraboost Light上,便會發現無論緩震、包覆、輕量化及推進感受等,它都有滿全面的平衡性;甚至其亮眼的外型及應用場景的多元性,還為它增添許多便利之處,不只可以搭配日常穿搭,也可以拿來作輕度訓練,提供支撐、推進、抗扭轉等性能支持,滿足種種跑步運動所重視的訴求。
訪談最後,哲睿教練再一次細數Ultraboost Light的超強「輕」功:
- 單位密度減輕30%的Light BOOST顆粒帶來前所未有的輕盈腳感。
- 跑鞋科技革新減少10%的碳足跡,讓Ultraboost Light成為減輕地球負擔的環保跑鞋。
- 外型時尚亮眼、配色活潑吸睛,情境切換隨心所欲。
- 重量輕盈、支撐穩定、抗扭回彈,泛用性能適合剛接觸跑步,或是想入門的跑者。
「如果今天你只有一雙鞋的預算,我推薦這雙鞋子,它的泛用性對跑步入門者而言就是非常好的選擇。」哲睿教練誠懇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