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班日太多惹民怨、企業批「錯誤政策」,人事行政總處將搜集意見研修

補班日太多惹民怨、企業批「錯誤政策」,人事行政總處將搜集意見研修
農曆春節10天連假期間,花蓮地區吸引眾多遊客前往旅遊| Photo Credit: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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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10天年假結束,今(4)日迎來了年後的第一個補班日,不少人因此感到身心俱疲,上班時總是昏昏欲睡,更有民眾抱怨今年的補班日過多。對此,人事行政總處表示未來會蒐集多方意見,作為日後研修的依據。

(中央社)近日有民眾抱怨,今(2023)年因調整連續假期導致補班日太多。人事總處表示,連續假期有助紓解工作壓力、增進內需市場,對於近來部分民眾的反映,將持續蒐集多方意見,作為日後研修參據。

根據《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農曆除夕前1日(小年夜)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外,以前1週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

其中,小年夜放假讓春節連假保證有7天,是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於2020年起實施,採「補班挪移」調整而成,目的是讓民眾有固定且較長的春節連假,除可及早規劃活動,亦能藉此活絡經濟。

今(4)日是春節過後的第1個補班日,陸續有民眾不滿今年因為連續假期調整,共有6次補班日。

人事總處今天回應《中央社》記者詢問時表示,近來部分民眾反映今年調整放假及補班次數太多,人事總處將持續蒐集多方意見,作為日後研修參據。

人總指出,連續假期除可鼓勵民眾從事國內旅遊,有助於紓解工作壓力、增進內需市場及促進經濟發展,若民眾有個人需求,仍可於補班日自行請假;而綜觀未來5年,每年調整放假次數均不超過3次。

人總表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依國防部規定辦理;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則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民間部分,人總指出,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其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亞太國際物流公司旗下的新聞媒體《太報》提到,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就曾批評,「為了連續假期,讓大家補班,其實是一個愚蠢的想法,這會形成一個特殊現象,假是放了,但補上班,恐讓大家意興闌珊,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此外,友達董事長彭双浪也表示,為放連假補班是錯誤的決策,「應按照行事曆去走就好,經常調整休假天數,會打亂相關產業做國際市場的整體腳步,也讓很多人在連假時,外出旅遊擠成一團,出去的塞車,不出去的就躲在家裡,並沒有達到連假促進消費的目的。」

另外,《今周刊》提到,「外商」及「科技業」經常是不需補班的行業,但之所以不需補班是因為勞動部在2016年公告,凡依政府機關辦公日曆出勤的行業,可準用《勞基法》第30條第3項「8周彈性工時」的規定,讓公司能以「一日換一日」的方式安排出勤。

勞動部工時制度及彈性措施手冊指出:

8周彈性工時的定義:雇主能將8周內正常工時(320小時)任意分配,但必須遵守「每日不超過1小時」、「每周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8周總工作時數不得超過320小時」及「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日」。此外,勞工每7日應有1日例假,8周內的例假日至少達16日。

統計2023年的補班補課日包括:2月4日、2月18日、3月25日、6月17日、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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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羅子恆
核稿編輯:羅元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