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上路前最後盤點:如果上訴到二審,一審的國民法官參與是否會被推翻?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國民法官法》將正式上路,做為司法改革的重點項目,他承擔了改善民眾對法律信賴的重責大任,「國民法官法」修了什麼,對民眾、法官、律師、檢察官而言,又有甚麼異同,有哪些潛藏的爭議點,一起來看看。
文:莊華隆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務處副主任)
相信各位讀者在這兩年以來,都有在電視上、捷運車廂、大街小巷裡看到有關「國民法官法」的廣告,而這部法律究竟與大家的生活有什麼樣的關聯,律師界以及法扶又做了什麼努力,來因應這一個嶄新的制度呢?以下,筆者將嘗試帶大家一一了解。
「國民法官法」是什麼法?
人民的不夠信賴,是近年來司法所面臨的重大議題,為了幫助人民瞭解司法,並促進國民與法官間的意見交流,將人民的觀點帶入司法審判,「人民參與審判」成為了司改國是會議確立的重要改革項目。
立法院並在109年7月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規定112年起,年滿23歲以上,符合條件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資格,並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法庭,審理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的案件(少年案件及毒品案件除外)。
所以,不久以後的將來,各位讀者如果符合法定的條件,都將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法庭的一員,共同做出判決。
專業進修,永不止歇
為了減輕國民法官的負擔或偏見,讓國民法官可以藉由親身參與法庭活動,對於案件的事實以及被告的刑度,形成心證,最終做出判決,國民法官法中採用「卷證不併送制度」、「證據開示」、「書狀先行」、「當事人自主出證」、「選任國民法官」、「證據裁定及失權效」、「開審陳述」等新制度。
審判進行的方式與現在大有不同,法官不再能提前拿到檢辯雙方提出的證據及陳述書面等資料,更加強調法官應該在開庭的時候,親自聽取當事人的辯論或證人的證言,並親自觀察證據資料,才能夠做判斷,整體而言,國民法官的法庭進行更接近各位讀者在影視作品當中看到的法庭。
也是因為這樣的改動,律師們為了能夠在審判中做到實質辯護,充分為當事人陳述意見,除了積極參與各地法院所舉辦的模擬法庭,熟悉新制度以外,律師公會亦積極辦理教育訓練,內容不僅包含模擬經驗分享,更涉及輔助工具的使用,例如:口語表達、簡報製作等等,讓律師累積專業技能,因應新制度的實施。
國民法官案件不可缺席的一員
因為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大多屬於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罪名,落在法扶的扶助範圍內,所以法扶在新制度中亦是不可缺席的一員。為了瞭解新制度的眉角,基金會也指派專職律師、行政律師參與模擬案件,並將模擬所得的經驗,回饋到扶助律師教育訓練的規畫上。
又為了反應國民法官法案件中,律師繁重的工作量,也把律師受指派辦理國民法官法辯護案件的酬金調整到最高7萬5千元,並規定在案情複雜時,可以例外指派兩位以上的律師共同辦理。
基金會為國民法官法的實施做好充足準備的目的,正如法扶的陳碧玉董事長,在這次18週年的研討會致詞中提到的:「法扶擔負著弱勢人權保障的責任,我們鼓勵律師持續進修、勇於承擔,一起作為捍衛人權的最後防線」。

國民法官法實施前的最後盤點
本次法扶18週年研討會,於2022年11月19日於政大公企中心六樓A646會議廳招開,當天包含司法院許宗力院長、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等均親臨會場致詞,作為新制上路前的最後盤點,也挑選了三個在模擬法庭或在法條規定上面,被認為有必須要再詳細討論的議題,作為研討會的題目。
沒有人願意被一個帶有偏見的法官審判,這件事情各位讀者應該也能夠認同。
在第一個議題:國民法官法案件中的證據法則與證據調查中,報告人林俊宏律師告訴我們國民法官相較於職業法官,更容易受到偏見與預斷的影響,所以應該要建立縝密的證據法則,排除容易讓國民法官產生偏見的證據。
舉例而言,品格證據呈現被告的品性好壞與否,很容易影響到國民法官的判斷,不應該被用於認定被告有無犯罪上;又好比專家所出具的鑑定證據,對於一般人有高度的說服力,所以必須要建立鑑定法則,才能夠確認鑑定證據是否可以出現在審判上。
這一點也獲得與談人薛煒育律師的支持,薛律師並提出在死刑案件中,常涉及鑑定證據,在這些案件中,鑑定法則的建立,更顯得特別重要。
筆者認為,在審理中排除不適當的證據,確實能夠讓審判變得更加公平;作為一個律師,也期待在國民法官法案件中所發展出的新證據法則,能如與談的金孟華教授所說的,進一步適用在一般刑事案件的審理上。
國民法官法案件中,檢察官在案件起訴之後,會把偵查到的證據資料提供給辯護律師,辯護律師也會把要在法院上提出的證據資料事先提供給檢察官,就是所謂的證據開示。

而在第二個議題:國民法官法案件之證據開示,報告人尤伯祥律師,以憲法及刑事訴訟法的觀點,說明檢察官開示證據是為了確保辯護人及被告與檢察官的資訊是對等的,保障被告的權益,所以必須要明文規定檢察官編纂偵查卷宗的方式;辯護律師開示證據,則需要顧及被告在法律上是沒有證明自己有罪的義務的觀點,來思考開示證據的範圍。
與談人陳奕廷律師也舉出了韓國法的規定,認為被告並無全面性開示的義務。筆者自己也十分擔憂檢察官編纂卷宗的方式,相較於尤律師及陳律師而言,筆者這類較為資淺的律師,可能無法察覺卷宗裡有無遺漏資料,所以制度上有無明文規定編纂卷宗的方式,對我們而言,確實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國民法官法考量案件在一審事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判,如果上訴到二審,法院仍然有與一般刑事案件相同的審查權限,可以輕易地推翻一審判決,難免會讓國民法官法的立法目的落空,故在法規上有限制檢辯雙方在第二審法院原則上不能調查新證據,而且規定二審法院必須在符合較為嚴格的條件下,才能撤銷一審判決。
所以在第三個討論議題中,黃任顯律師及鄭嘉欣律師分別從他們的模擬經驗,來說明法院如何詮釋上訴審聲請調查證據以及撤銷一審判決的限制。
與談人張宏傑法官則整理了上訴審模擬審判的結果,為我們帶來有趣的數據分析,讓我們看到這些限制是否確實影響了上訴審的進行。總結而言,國民法官法的上訴審案件,將會比較難以翻盤,對於律師而言,辦理一審案件就必須要更加謹慎小心,以免當事人的權益受損。
聽完了一整天有趣但困難的議題討論之後,筆者不禁感嘆,一個新制度的誕生總伴隨著很多疑問,尤其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幾乎都是重大的刑事案件,對於被告自由權以及生命權的限制十分重大,必須嚴肅以對,法扶和律師、學者都會持續追蹤國民法官法相關議題的研究及進展,也希望各位讀者能夠跟我們一起持續關心,讓這個新制度能夠以更加貼近立法者與社會大眾期待的姿態,達成它被賦予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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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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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風水成為我們的語言——跟著風水名師的腳步,重訪全球知名景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無論古今中外,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天⼈地合⼀理念,觀察當地的環境與氣候、為了服務使⽤者的需求⽽建設。
江名萱老師深入研究風水的契機,可以說是因為旅行所帶來的啟發——在旅行至北京故宮的時候,對於整個建築群落的方位、形狀、位置等都遵循著青囊經的原理所設計,有著強烈的感觸。
因此,原本就熱愛旅行的江老師,帶著強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走訪世界,考察各地的建築物。他發現,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當地的環境與氣候、使用者的需求而建設,和江老師順應自然的風水概念不謀而合。例如巴黎的聖母院、印度的泰姬瑪哈陵等建築,都能在天人合一的設計下,達到一種平衡、和諧的效果,並且更好地利用自然的能量。
與天對話:巴黎聖母院
「建築物的存在,是要為裡面的人所服務。所以,所謂好的建築風水,其實是應天、應地、應時、應人制宜。」因此,雖然我們可以看到聖母院中央的玫瑰窗,是一個非常強大的風水符號,代表光明、能量和生命力;聖母院的塔尖,也象徵著穩定、領導力,以及上達天聽的請求。但更重要的是,屬於宗教建築物的聖母院,為所有信仰著神的人們,所帶來的莊嚴、平靜感受。「聖母院營造出非常強烈的和諧的氛圍,你可以想見當時的設計師,在設計這個建築物及其所創造出來的空間時,所有的考量都是為了讓人的內在可以安靜下來、與天/神對話。」江老師指出。

巴黎聖母院建築風格是哥德式建築,它的建造開始於1163年,耗時超過200年。教堂的尖頂屋頂,不只是融合了各種藝術風格的幾何美學,更代表著天地宇宙之間的聯繫。這種尖頂建築形式,在古代被視為智慧和神聖,有向上流動的能量。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連接聚集天地宇宙之間,讓整個建築物更加神聖,充滿生氣和活力,並為⼈們帶來好運和幸福。
在古代文化的哲學中,太陽代表著宇宙和自然界的秩序、生命和創造⼒、上帝神性力量等等。所以在建築的設計和規劃中,必須要考慮季節的變化,和太陽的位置,以確保光線在建築空間中,可以達到最佳的利用。聖母院的三扇玫瑰花窗,被認為是世界上 最美麗的玻璃藝術品之⼀,當你走進聖母院中,透過玫瑰花窗所照進來的彩色光芒,加上吟誦詩歌的聲音,還有焚燒香料所產生的煙霧,體現了像是引導人們的心靈,通往宇宙智慧神性的力量,彷彿可以治癒和平衡我們的身心。
「整體而言,巴黎聖母院的每一項設計、每一處細節,都讓人感到非常平靜。」江老師又補充道:「這就是好的風水,所帶來的能量。」
深埋於地的愛:泰姬瑪哈陵
談完了聖母院,江老師又繼續分享她在泰姬瑪哈陵的經歷。「如果聖母院是一棟與天對話的建築,那麼泰姬瑪哈陵想要傳達的,則是一份深埋於地的愛。」位於印度的泰姬瑪哈陵,不只是印度文化的代表性建築,也是世界文化遺產之一。泰姬瑪哈陵始建於1632年,耗時約22年完工,在建築風格上,它結合了印度傳統建築和伊斯蘭建築的元素,以白色大理石為主要建材,建築外牆有細密的浮雕和嵌花紋飾,表現了印度文化的細膩和精緻。在陽光照耀下,白色大理石的建築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展現出浪漫、華麗的氣息,「但是當你走進泰姬瑪哈陵之後,除了感受到它的莊嚴、神聖之外,還有一份濃烈的愛情。」江老師說道。
蒙兀兒帝國的第五代皇帝沙賈汗,和他的妻子慕塔芝.瑪哈王后深深相愛,即使沙賈汗要前往戰爭的最前線,慕塔芝也會相伴在旁,兩人感情十分深厚。但令人惋惜的是,慕塔芝在1631 年的征戰途中難產而亡,沙賈汗在悲痛之餘,承諾為她建造天上人間、無與倫比的美麗陵墓——泰姬瑪哈陵。

這座象徵沙賈汗畢生激情和財富的美麗紀念物,每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國內外遊客前來參觀,感受這份愛情的真切。「剛才講到聖母院有尖塔,我們可以注意到,泰姬瑪哈陵的屋頂也是尖頂,同樣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皇帝沙賈汗希望透過泰姬瑪哈陵向上連接,跟他⼼愛的瑪哈王后能夠永恆緊密在⼀起。」泰姬瑪哈陵在風水上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利用水池來達到陰陽平衡的作用。「水是陰性的象徵,而白色大理石所建造的陵墓則是陽性,因此,水池的存在可以平衡建築物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陰陽能量,創造出和諧的能量和氛圍。」除此之外,江老師也認為在像印度這樣炎熱的地區,利用水池的清涼氣息,撫平人們的情緒、創造安定氛圍,進而幫助人們減輕壓力、放鬆身心。因此泰姬瑪哈陵也是一個「應天、應地、應時、應人而制宜」而建成的建築典範。
傳世六百年之作:北京紫禁城
紫禁城是中國古代明、清兩朝24位皇帝的居所,建於明成祖永樂4年(1406),於永樂20年(1420)完工。占地面積72萬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公尺,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的宮殿型建築,整個建築群給人威嚴而神聖的感覺,是皇權的象徵。雖然紫禁城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歷史,但依然保持著它的輝煌和美麗,其中風水的佈局,是紫禁城能屹立不搖至今的重要因素之一。
當年永樂皇帝在建造紫禁城的時候,他要求紫禁城建築佈局形狀和方法,都要符合風水學中的宇宙觀,以及天地人萬物合一的理論。因此,紫禁城的主要建築,都建在南北的中軸線上,這代表著能夠吸收天地間的能量,東西方向的建築物較少,是為了可以利用南北向的通風和自然循環,達到環境的舒適感。
以紫禁城太和殿的設計為例,這個皇帝接近朝臣的宮殿,不僅考慮到太陽的位置、建築物的形狀、360度的方位等等,還有周遭的水源、水流、風向、陽光以及山水環境、生活機能等多個面向。例如太和殿的正門面向南方,就是為了要確保日照充足,可以為太和殿帶來更多的光線和暖氣。而在正午時分,陽光會直射在皇帝的龍椅上,讓這裡充分地接收滿滿的太陽能量。
青囊經中提到:「明地德,立人際,因變化,原始終,此謂之化成。」紫禁城風水設計,是創造出一個巨大的立體空間,裡面有陰陽、南北、前後、東西、左右、內外、動靜、虛實,是因為建築師/設計師能夠將這些元素完美的連結起來,因此成就了永垂不朽的紫禁城。而整個紫禁城的建築群,也因為與自然環境融為一體,呈現出一種高超的的藝術美感。
「如果我們回到600年前,紫禁城建造之初,想必是永樂皇帝將想法、理念,與設計者溝通之後,所誕生的結果。他們當初的偉大理想是什麼?風水方法又是什麼?在整個建造的過程中,永樂皇帝和設計者之間的信任也是非常的重要。作為皇帝,永樂皇帝必須展現領導者的遠見和決策力,但又必須給予設計者充分的自由和支持。讓他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和創造力。如此一來,才能共同完成這件舉世無雙的建築作品。」江老師補充道。
「風水的學問,是全世界共通的,我們東方有陰陽五行術數之源的《河圖洛書》,西方也有由四元素和以太所對應而形成的梅塔特隆立方體。」建築設計最精彩、也是最核心的表現,就在於它如何讓人心的空間、建築的空間、自然的空間、宇宙的空間,互相連結滲透,能量循環不已。對江老師來說,無論古今中外,這些能夠矗立千百年之久的建築物,都是能順應著自然的脈動、四季的變化,讓建築引導著宇宙、自然的能量,為身在其中的使用者所服務,同時創造出最適合使用者的安適環境,使用者自然能夠感到心神平靜,從而展現宏大的精神面貌。江老師也相信,風水的千年智慧,是值得我們現代人細細研究、推廣的一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