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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問題」減緩?兩建制中人看淡今年《23條》立法

香港「國安問題」減緩?兩建制中人看淡今年《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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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熟悉北京對香港事務的盧文端指出,涉及國安問題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及諮詢工作,不宜在本年度展開,部分原因與台灣下半年進入總統大選敏感時刻有關。

(中央社)香港今天(13日)先後有兩名熟悉北京對港政策的建制中人說,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威脅國安的問題已經大減,因此,《基本法23條》立法的迫切性已經降低。

港府應否盡快為《23條》立法,近年一直為各方關注;港府至今強調,為《23條》立法是港府的憲制責任,當局將會儘快就此展開民意諮詢工作。

但熟悉北京對港政策的中國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今天在《明報》撰文指出,《基本法23條》的立法及諮詢工作不宜在今年度展開;他強調,有關《23條》的立法,現在既不是要不要立法的問題,也不是必須在什麼限期內完成立法的問題,而是如何在適當時候做得最好、對香港和中國最有利的問題。

在盧文端之後,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也向媒體說,從履行憲制責任角度,港府應該盡快就《23條》立法,但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威脅大減,問題已經妥善處理,這令《23條》立法的迫切性降低。

他表示,香港仍有政治暗湧,加上經濟、社會及民生問題仍然嚴峻,目前應聚焦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改善民生和政治狀況,並鞏固繁榮穩定,之後再進行《23條》立法,更為穩妥。

《基本法第23條》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香港1997年主權轉移以來,當局一直未能為《23條》進行立法。

2020年由中國人大推動的《港區國安法》只納入《23條》部分禁止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煽動叛亂和顛覆中央政府,其餘沒有處理,這有待港府另行立法。

台灣大選敏感

(中央社)熟悉北京對港事務的盧文端指出,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及諮詢工作不宜在本年度展開,部分原因與台灣下半年進入總統大選敏感時刻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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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文端在《明報》撰文表示,有關《23條》的立法事宜,現在既不是要不要立法的問題,也不是必須在什麼限期內完成立法的問題,而是如何在適當時候做得最好、對香港和中國最有利的問題。

文章強調,本年度不止是《23條》立法不宜列入立法議程,連相關公眾諮詢也不宜展開,原因有四點:

一、世界性的疫情消退,中國內外通關復常,正是全面啟動「拚經濟」的關鍵時刻,各種機遇如雨後春筍,機不可失。香港需要急起直追、爭分奪秒,將失去的機會搶回來,這才是香港最迫切的任務,也是市民最大期望,有爭議的事應暫時放下來。

香港已有《國安法》「保底」,《23條》立法沒有很大迫切性。

二、在中國疫後全面啟動多邊外交的時候,香港最緊要的工作應是將優勢和潛力最大化地釋放出來,加強聯通世界的功能,而不是分散精力,啟動《23條》立法。

三、今年下半年,台灣將進入「領導人」大選敏感時刻,香港如果在這時展開《23條》立法並引發爭議,極有可能讓某方面藉機「抹黑一國兩制」並繼續搞「台獨」,這是北京方面絕不能容許出現的局面。

四、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俄烏戰爭爆發並持續發展,國際形勢急劇變化,《23條》立法需時細心研判謀劃相關立法,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這也就是所謂「事緩則圓」,更加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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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Alvin
核稿編輯: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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