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撲殺政策上路滿六週年之際,弊病叢生,是時候徹底檢討廢除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打著「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大旗保護野外的遊蕩貓犬不被移除,那根本上就是假的「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因為這些沒有被移除的遊蕩貓狗每天都會殘殺許多的本土物種,其中不乏台灣特有種或保育類野生動物,比方石虎、穿山甲和山羌等等。
文:王泳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
根據2月22日《關鍵評論網》上,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常務理事蕭安汝所投之投書文章〈零撲殺政策上路滿六週年之際,勿讓「重啟撲殺」大開動保倒車〉,部分同意部分反對,以下論述回應:
首先感謝動督盟也承認這六年來無法快速而有效控遊蕩動物數量,那我們就來好好分析為什麼你們推的政策效果不彰。先從動督盟最常扭曲的定義開始好了:關於「撲殺」,台灣只有在1956-1961(民國45-50年)年間,在狂犬病大流行期間有撲殺遊蕩犬,而後其他時間的那項行動稱作「通報捕捉」,即某人打電話通報某地有一群擾人的遊蕩犬,之後相關單位前往進行捕捉之後,送進收容所;那種行動並不是「撲殺」,而沒有被通報捕捉的依然在外面繁殖。
對於遊蕩貓狗爆量問題,撲殺當然非唯一選項。但「零安樂死」卻是造成事態不斷惡化的選項。零安樂死造成野外遊蕩犬貓的數量不斷增加、造成收容所爆量難以再收容、造成整個系統的流動性嚴重遲緩,後端不安樂死意味著前端無法繼續捕捉遊蕩貓狗,而無法捕捉遊蕩貓狗又造成了野生動物被不斷殘殺、追車追人甚至傷人咬死人、餵食加上因餵食而聚集的貓狗產生的衛生問題如屎尿、跳蚤蚊蠅,販售愛心的動保蟑螂⋯⋯
這些問題如果要找人負責,除了當初棄養貓狗的不及格飼主以外,首要追究的就是大力倡議零安樂死的動督盟了!所以動督盟蕭理事的文章,用盡掩蓋關鍵、稀釋數據之能事,就是想要帶風向、撇清責任,把焦點轉移到動保野保之論戰上面,對嗎?
另關於TNVR「已初步抑制遊蕩動物數量成長速度」之說,節育是永久地剝奪這隻動物的生育能力,為何只能初步抑制遊蕩動物數量成長速度?再者,「已初步抑制流浪動物成長速度」之說,相關資料證據在哪裡?台灣每兩年會調查一次遊蕩犬隻的數量,零安樂死執行至今數量只有繼續上升之外,特生中心急救站及野灣野生動物醫院等野生動物救傷單位,所接收之被犬貓咬傷、咬死的野生動物數量,在這些年以異常的速度增長,何解?TNVR「已初步抑制流浪動物成長速度」顯然是無稽之談,是謊言。
德國、奧地利、瑞士、義大利等執行收容所零撲殺的國家,或者將收容所零撲殺放進未來願景的美國,想請問他們實施零撲殺的當下,野外的遊蕩貓狗數量多少?像台灣一樣可以把收容所擠爆數十倍的那樣多嗎 ?事實上,台灣收容所可收容之犬隻總量為7664隻,而根據農委會109年全國遊蕩犬隻數量調查,野外遊蕩犬有15萬5869隻,收容數量僅佔不到5%;那多蓋一些收容所可以解決問題嗎?很遺憾,台灣地狹人稠,想找一處收容所預定地,風聲傳出以後必然會被抗爭到底。
再者,目前台灣最新的收容所為台中市動物之家后里園區,這裡可以容納400隻狗、100隻貓,共500隻;今年底可能完工的屏東收容所「萌軍渡假營區」,預計可收容犬500隻,貓80隻。要蓋多少間才能滿足全台灣遊蕩貓犬的數量?杯水車薪的收容量能需要最大化,最大化的做法就是讓收容所內的無主貓狗可以「流動」,也就是收容所執行安樂死,騰出空間,才能再從野外捕捉其它遊蕩貓狗。
另,動督盟蕭理事提及2016-2021年的五年間,新北市動物之家幼犬收容數量從2099隻暴跌至536隻,根本原因只是因為收容所已經爆滿,不再願意妥善執行過往的「通報捕捉」,只想做「精準捕捉」。意即有某地產生問題的狗,必須要通報人出具相關證據指明是哪一條狗造成問題(比方咬人、吵鬧等),才願意去捕捉特定犬隻;所以是收容量能緊繃導致現場人員不願盡可能捕捉被通報的狗群,才導致入所量的下降,蕭理事的解讀顯然是偷換概念。安樂死是讓這個系統流動的必要作法。
回到這些執行收容所零安樂死或者預期要執行收容所零安樂死的國家比方德國和美國,他們是准許獵人在野外直接射殺遊蕩貓狗的;多的是遊蕩犬貓在還沒有進入收容所,就已經被射殺移除。更不用說這些國家對合法飼養寵物者課以重稅,這些稅收足以支撐整個國家的野外遊蕩動物通報、捕捉以及收容系統,請問我國有照辦嗎?所以蕭理事的論述顯然有刻意扭曲背景資料以及刻意隱瞞這些國家想要強力控制外來入侵種數量的措施和努力,非常不可取。
以下為《十二夜》電影上映前後,以及「零撲殺」法案上映前後之我國遊蕩犬數量調查:
- 2004年:遊蕩犬數量統計17萬9460隻。
- 2009年:遊蕩犬數量統計8萬4891隻(「零撲殺」上路之前的2004-2009年,五年來遊蕩犬數量驟降至原來的47%,請問這難道不是原本的通報捕捉後收容安樂死程序(即所謂《十二夜》做法) 做到的效果嗎?)。
- 2013年:電影《十二夜》上映,反對安樂死聲量逐漸上升,部分縣市比方台南市於2015年已率先宣布自主執行收容所零安樂死。
- 2015年:遊蕩犬數量統計12萬8473隻(較2009年激增了51%)。
- 2017年:《動保法》修法,確定零撲殺方針(僅重病、傷殘等可執行安樂死)。
- 2018年:遊蕩犬數量14萬6773隻(較2009年激增了73%、較2015年激增了14%)。
- 2020年:遊蕩犬數量15萬5869隻(較2009年激增了84%、較2015年激增了21%、較2018年增加6%)。
所以可能會有人說,增加的速度下降,不就是代表TNVR有用?除了國際上已有多篇科學論文明白指出TNVR對於移除遊蕩貓狗的效果無濟於事以外,我國的愛爸愛媽眾多,持續的在各地餵食這些無論有沒有被絕育的遊蕩貓犬,牠們不斷的增強體力與繁殖,造成野生動物的死傷日趨嚴重,是不爭的事實。
根據特生急救站的資料顯示,貓隻攻擊野生動物從2011年2例增加到2020年13例,犬隻攻擊野生動物從14到41例;被犬隻攻擊的穿山甲,從2011年3隻增加到2020年28隻,激增約9倍;綜合各項因素,急救站處理穿山甲救傷10年來也由18隻增加到43隻,顯示犬隻咬傷的個體數增加,增加最劇烈的時間點正是零安樂死上路期間。
另,穿山甲救傷數量,遭犬咬案例數到2020年時已經佔去68%的比例(意即送了10隻穿山甲到特生急救站,裡面就有七隻是被狗咬傷的,還不包括發現的當下已經被咬死亡的個體,當然也不包括被狗咬死但沒有被人發現的屍體,因此以救傷資料來表示野生動物被貓狗攻擊的數據,還是個遠遠低估的狀況),且從2017年後就開始節節上升,而該年度正是推動零安樂死政策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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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陳列不納管加熱菸載具,恐成新興菸品管理破口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國健署承諾要處理新興菸品亂象、保護國人健康,但在母法公布之後,各項子法卻草率無章、用詞定義不明,現在加熱菸菸彈與載具又未一致管理,將來稽查恐出現「看得到卻管不到」的問題。
在今年2月15日總統公告「菸害防制法」以來,國健署陸續預告修正多項配套措施,除了「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之外,還有2月24日同步發布的「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菸品資料申報辦法」等,預告期同樣縮減至7天。跨黨派立委也在3月2號的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中,再次質疑衛福部如此匆促預告為圖利菸商,並要求應召開全台公聽會、落實本土健康風險評估。立委林為洲甚至於臉書表示,薛瑞元部長已口頭允諾,法案預告期過了還是可陳述意見,他很樂意協助大家送件。
載具不受販賣場所限制 民團憂心成吸睛工具
在「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中,要求業者不能行銷加熱菸之「載具」,但未限制不得行銷「載具品牌」,引起各方譁然。專家示警,國健署承諾要處理新興菸品亂象、保護國人健康,但在母法公布之後,各項子法卻草率無章、用詞定義不明,現在加熱菸菸彈與載具又未一致管理,將來稽查恐出現「看得到卻管不到」的問題。
不同於傳統紙菸,要吸食加熱菸,必須以加熱菸載具搭配菸彈一起使用。菸防法修法期間,國健署就曾因僅將載具視為一般3C產品、不與菸彈共同納入健康風險評估,而飽受各界批評。儘管後來國健署改變立場、納管載具,然預告的「管理辦法」中,仍未將載具菸品納入管理對象。以管理辦法第五條為例,規定「菸品展示,不得以電子螢幕、動畫、移動式背景、聲音、氣味、燈光或其他引人注意之方式為之」,但是因為加熱菸載具不屬於「菸品」,所以並不適用此一條例。
這意味著在新版的菸害防制法正式上路之後,只有販賣菸彈的場所會受到規範,而載具則可以在任何實體店鋪、網路上,以任何手法為其廣告、宣傳、行銷,甚至成為推廣加熱菸的手段和工具。簡而言之,未來超商可直接陳列載具販賣,讓未成年消費者得以輕易接觸、購買。

針對新興菸品對未成年者所造成的潛在危害,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我認為這次修法,應該是要以保護未成年的孩子們為前提。我們這一代,或者上一代吸食傳統紙菸的人,基本上會願意去嘗試新興菸品的可能性是比較低的,他們都習慣傳統紙菸了,新興菸品對他們沒有吸引力。但是孩子們不一樣,他們的好奇心、對新事物的新鮮感、同儕之間的誘因,這一切都有可能提高未成年者去嘗試加熱菸、電子煙的可能性。但現在我們的新法完全沒有起到保護、預防的作用,真的很令人憂心。」
日韓不納管加熱菸載具 青少年使用率暴增
以日本為例,2016年,加熱菸載具的使用在日本開始普及。三年後的2019年,日本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加熱菸載具市場之一,其中約有20%的吸食者年齡在20歲以下。根據日本醫學研究機構的數據,在2019年,加熱菸載具的使用在青少年之間呈現爆炸性增長,而且日益趨向年輕化,同年有逾1200例因加熱菸載具使用而導致的健康問題,其中不少是青少年。
在韓國,加熱菸載具的普及也帶來了類似的問題。據韓國疾病管理本部的數據,自2018年以來,由於加熱菸載具的使用而導致的健康問題在該國激增,尤其是在青少年中。截至2020年,韓國有約40%的加熱菸載具使用者年齡在20歲以下。韓國疾病管理本部也指出,由於加熱菸載具的健康風險和成癮性,青少年吸食加熱菸載具將導致將來的健康問題。
加熱菸載具管理不同調 可能加重地方違規稽查、業者等各方負擔
菸害防制檢舉項目分11大類,包含販賣菸品之方式、菸品容器之標示、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營業場所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未滿18歲吸菸、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於禁菸場所吸菸、禁菸場所未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於非吸菸區吸菸、室外吸菸區標示及設置。在販賣場所稽查上,皆針對「菸品」本身,加熱菸載具卻不受此限,未來可能形成「一(加熱)菸兩制」情形。
根據聯合報報導,菸防法查緝多仰賴縣市衛生局人員來進行,且過去查緝違規情形不普及。董氏基金會主任林清麗表示,如果將載具比照菸品管理,地方衛生局稽查人員即可比照菸品管理來執法,但現在加熱菸跟載具定義不同,執法面更增難度;民眾難以確保購買地點是否合法;網路購物難控管,要限制未成年不能購買更難以落實。
黃正銘理事長更進一步質疑,縮短公告期限、倉促實施新法,如果已成既定事實,那麼政府稽查人員對於稽查的標準、措施,甚至這些菸彈、載具品牌的辨識,都做好訓練了嗎?能真正的從源頭為人民把關嗎?如果載具又不納管,誰知道當它跟菸彈結合後會發生什麼事情?有人能負責嗎?
為民眾健康站出來,菸防團體、朝野立委呼籲政府落實本土菸害管控
有鑒於載具不落實管理,將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深遠影響,同時加重稽查難度,遺害深重,民間反菸團體屢次向國健署提出建言,卻得不到回應。因此,由170個團體組成的台灣拒菸聯盟也再次呼籲,懇請出身公衛界的行政院陳建仁院長出面阻止,不要讓明明是吸食加熱菸必要元件的載具,被當成單純的3C零件來另外管理。
雖然菸防法配套法令預告期已過,但推動反菸不遺餘力的林為洲委員,日前公開表示將繼續將為大家的陳述意見送進衛福部,同時呼籲政府應立即查緝現在市面上這些未經健康風險評估、違法的新興菸品。除此之外,國健署草擬的健康風險評估漏洞百出且未召集專家討論,他認為衛福部應立即召開北、中、南、東至少四場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作為修法參考。陳椒華立委也在質詢薛瑞元部長時提到,現在的健康風險評估根本是紙上談兵,並且提出要有「本土健康風險評估」的訴求。
新版菸害防制法即將上路,但仍然存在相當多的問題和挑戰。在可見的將來,除了期待政府願意為了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利益,繼續強化反菸政策的執行,從立法、稽查、行政措施等多種手段,來限制吸菸的行為,更重要的是,國人也需要更加自覺地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認識吸菸危害的認識,提高警覺性,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盡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