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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廢死?我反對廢死?問自己這三個問題瞭解正反爭議

我支持廢死?我反對廢死?問自己這三個問題瞭解正反爭議
Photo Credit:Mehdi Hasan Khan CC BY SA 3.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死刑廢與不廢的價值取捨,很難在一瞬間跨出有別以往的步伐,不管是支持或是反對死刑制度,都有其選擇的理由與捍衛的價值。所以當在針對議題討論的時候,多思考一下,以下將透過三個問題,帶你來看正反雙方的意見……。

文:劉祥裕

死刑存廢的爭議,從女童割喉案掀起爭議的壓力鍋,到後來的六名死刑犯槍決事件,逐漸在台灣社會中發酵。網路上陸續出現眾多的正反意見投書,表達自己的意見與看法,但往往出現各執一詞、各自表述的情況,甚至引發群情激動的仇恨式發言,再度撕裂這片土地。

不管對死刑廢除的立場是支持或是反對,先給自己一個好好瞭解對方論點的契機,藉由這篇正反意見的整理,讓彼此間容許對話的空間,不再任由黑白分明的對立抹煞改變的可能。

在看正反意見整理之前,容筆者羅列出三個問題(效仿一本哲學書籍的作法),並期待讀者可以回答,往後便能逐一檢視自己的論點。

(1)「不管任何理由,都不能殺人!」          對或不對?

(2)「白米炸彈客直接判重刑是應該的。」        對或不對?

(3)「我們不該浪費納稅人的錢養死刑犯。」       對或不對?

接著,文章的開展將依循問題的順序,藉由觀點的整理,讓你掌握正反意見以及印證自己的看法。

一、對生命的看法:「不管任何理由,都不能殺人!」

「支持」廢死:生命的絕對論

在廢死運動者的心中,生命的重量是絕對的,不管是被害人、嫌犯或是加害人,他們的生命都是等重,都是人。因此,當我們視生命絕對重要的時候,無論如何都沒有理由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所以,當國家判決罪犯死刑,並確實執行,則國家同樣侵害以及剝奪死刑犯的生命。當不允許人殺人的同時,為何允許由人所組成的國家殺人呢?

況且,當沒有死刑制度的存在,並不代表罪犯將被寬恕其罪過或者即刻被釋放,他依舊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在此部分要強調的是,生命權絕對重要,且國家並沒有權力,藉由死刑的執行決定人的生死。

「反對」廢死:相對的生命重量

反廢死論者則是認為,論生命應該分成「加害人」與「加害人以外之其他人」兩者來看待。對於「加害人以外之其他人」,反廢死論者抱持著與廢死論者相同的看法--生命絕對重要而且認為「怎麼能被殺害」。

但對於「加害人」來說,反廢死論者則不認為其生命是絕對的重要,生命的重量也非等同於他以外的其他人。這之間的差別,在於他殺了人,所以產生層次上的不同。因為他殺了人,非常可惡,所以無須再尊重他的生命,對於生命的看法便出現分流。

從前述問題(1)「不管任何理由,都不能殺人!」,即可推知自己的答案與死刑廢存與否間的關係,不過我們可以再問另一個攸關生命權的問題:「剝奪別人的生命是否為絕對錯誤的事情?」

其實這兩個問題都隱含對於生命權絕對看重的立場。若是持認同意見者,立場偏向廢死論,認為生命是絕對重要,所以不管任何理由,剝奪別人生命是絕對錯誤的,連國家都不能剝奪;反之,不認同問題的人,則是傾向反廢死的論點,認為罪大惡極的人,其生命非絕對等重,所以國家有正當性介入,同時剝奪罪大惡極者的生命,因此,剝奪其生命不是件錯誤事情。

不過,關於「國家是否有權殺人」此問題,涉及到政治哲學領域,此處暫且不談。

二、如何因應不安全感:「白米炸彈客直接判重刑是應該的。」

在「正常」的情況下,被宣告死刑定讞的罪犯,都是真的罪大惡極、毫無人性可言,才被判處死刑。在面對如此危險的人物,廢死與否的正反雙方,就這種不安全感如何防範,可以從其支持/反對廢死的理由中,照映出各自的邏輯。

「反對」廢死

反對廢死論者支持死刑的論點在於,罪大惡極的人不應該再留在世上,以免再次禍害社會。因此,反對廢死者選擇支持最直接的方式--處以死刑,此不僅讓禍害的始作俑者立刻消失、杜絕後患,同時也免除社會大眾對於惡的恐懼。

「支持」廢死

提出廢死想法的人,則是認為直接將死刑犯槍決,並不能消除恐慌伴隨而來的不安全感。於是,支持廢死的人,傾向選擇梳理犯罪者的成長背景,試著從社會結構中理解犯罪的成因與經過,找到事發的源頭,而非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解決社會問題。

況且,死刑的存在,給政府一個便宜行事的機會,問題的核心始終掩沒於人民短暫的大快人心,政府反而脫卻最重要的職責。

前述問題(2)所隱含的論點在於,我們願不願意認真面對社會的問題,而非透過最直接的手段,隔離動盪的源頭。這個社會出現白米炸彈客並非憑空而來,炸彈客身後其實留著社會與他互動的故事。四處放炸彈固然可惡,但如果選擇直接判重刑,不願了解炸彈客的緣由以及其身後的故事,社會中扭曲的結構關係,依然根深蒂固。

因此,當面對罪大惡極的人,要選擇什麼方式,對未來社會整體才是最好的呢?我們究竟要消滅犯罪還是消滅犯罪者呢?

三、稅金是否該浪費在死刑犯的監牢生活:「我們不該浪費納稅人的錢養死刑犯。」

「反對」廢死

反對廢死的人認為,若廢掉死刑制度,人民將花費更多納稅錢來養牢中的犯人。台灣現今仍存有死刑制度,於是反廢死者認為,藉由一顆子彈就能除去亂源,何須花大筆的稅金支付死刑犯的日常開銷。因此,反廢死論者常以一個子彈的費用與假設25年牢飯的支出做比較,認為稅金不應該浪費在死刑犯身上,反觀一顆子彈結束他的生命,不僅有效率且較為省錢。

「支持」廢死

支持廢死的人認為,若廢除死刑,勢必會以終身監禁或無期徒刑為最重的處罰方式。首先就罪犯是否回饋社會的論點來說,依據監獄行刑法第33條,受刑人的勞動所得會提撥25%的金額至犯罪被害人補償專戶中。此外,根據新聞,去年受刑人的產出收入破10億,受刑人確實產有勞動所得來補償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