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燒雜草」事故頻傳:消防員救火殉職、1老翁和2石虎寶寶成焦屍,消防局呼籲「別燒了」

「燒雜草」事故頻傳:消防員救火殉職、1老翁和2石虎寶寶成焦屍,消防局呼籲「別燒了」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全台各地從228連假開始就發生多起因為農民或是民眾掃墓燒雜草整地造成的火災,不但有人和野生動物石虎被燒死,還有消防員在救火過程中殉職;「燒雜草」看似無害,實際上可能觸犯哪些法條?

從228連續假期開始,全台各地因為燒雜草造成的火災頻傳,讓消防員疲於奔命。屏東縣有1名蕭姓消防隊員2月26日值勤時,因意外在搶救火災時殉職,另外佳冬鄉1名邱姓老翁整理墓地時,也遭大火燒死。南投縣則發生2隻約1個月大的石虎寶寶,疑因人為燒雜草,變成焦屍。

包括台中、彰化、綠島都發生公墓火警,各地方消防局皆強化宣導呼籲民眾「不要燒雜草」,屏東縣更強調,若再接獲公墓內火警通報,將依「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

屏東老翁被燒成焦屍,消防員救火過程殉職

《自由時報》報導,屏東有1名70多歲的老翁,2月25日上午11點半出門,欲到離家不遠的佳冬第三公墓整理墳地,未料中餐時間未返家,家屬焦急前往尋找,但因公墓甫被放火焚燒,熱氣逼人下無法進入查看,家屬再騎摩托車向消防隊求助卻遭拒,向警方求助也因失蹤未達24小時無法受理,下午熱氣漸散,家屬急忙進入邱翁其父的墓園,即見到邱翁全身焦黑陳屍墓園後方的另一座墳頭,周遭草皮也被燒得焦黑。

警方追查後,發現當地60歲的陳姓民眾涉有重嫌,並於26日依法通知到案說明,陳嫌供稱,其於25日早上時,確實前往掃墓並放火焚燒祖墳附近雜草,但供稱不知會引發大火,目前詳細火場調查、是否有復燃、是否有人縱火、死因及時間序皆待檢警釐清,但警方仍將陳嫌依縱火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屏東縣消防局統計,光是2月25日及26日,墓地火警就發生33件,讓消防員疲於奔命。

26日上午11點半左右,屏東縣消防局接獲恆春鎮水泉十八公墓附近雜草火警,出動恆春分隊、墾丁分隊及第四大隊,出動5輛各式搶救車輛,10人前往搶救,搶救過程中,第四大隊37歲蕭姓消防員不慎遭水箱車滑動壓傷,導致腎臟破裂,肝、胰、脾臟撕裂傷,肋骨、左手有骨折狀況,下午5點14分轉送高雄長庚醫院救治途中OHCA,最後重傷不治。

石虎媽媽搶救不及,兩隻小石虎被燒死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石虎研究團隊透過臉書粉絲專頁「石虎保育大使阿虎加油」指出,從自動相機拍到野放的石虎「豆棗」第一胎小石虎已不再跟著豆棗,且有另一隻公石虎出現,加上追蹤點位資料,推敲豆棗又生產。

然而研究團隊發現,3月1日豆棗的生產區域遭火燒,雖然盼豆棗已帶著石虎寶寶遠離,但研究人員2日前往火場,發現2隻、約1個月大的石虎被燒成焦屍,經獸醫檢視為1公1母,從鄰近的自動相機確認,該起大火發生於2月27日下午,研判可能是農民燒雜草,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自動相機有拍下當時豆棗叼著小石虎逃命的畫面,但因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出動消防車剛好到現場,豆棗嚇到又往火場方向衝。

團隊表示,人類無心的行為不經意傷害了許多野生動物,空氣汙染和不應耗費消防人力成本,呼籲不要再亂燒,導致不該發生的火災和傷亡。

彰化,台中和綠島都發生火警

除了屏東、南投,台中市消防局日前也發布訊息指出,客家習俗常於元宵節次日後至清明前掃墓,加上許多民眾為避開掃墓人潮,也會提前掃墓。統計顯示,自2月26日上午8時至深夜12時止,發生火警計42件,27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也計有20件墓地雜草火警。

而過完連假後,彰化八卦山岸頭巷公墓3月4日下午也發生火燒山,由於山區風勢大,大火一發不可收拾,彰縣消防局出動10多個分隊前往灌救,約花9個多小時,直到5日凌晨才撲滅大火,所幸無人傷亡。

彰化市長林世賢表示,整理私人墓地的業者有時會故意火燒山,縣府和市公所抓不勝抓,公所規劃在山區重要路口安裝監視器,希望抓到縱火焚燒雜草的不肖業者。

3月5日傍晚近17時,台東縣綠島鄉公所通報綠島環島公路10公里處發生森林火災,晚間在強烈落山風的吹襲下,火勢一度延燒造成路樹倒伏、環島公路交通暫時中斷。火場延燒面積估算約3公頃。據了解,火燒山疑似是民眾燃燒雜草所引發,也有一些煙火盒子遺留在現場,不排除是人為因素造成,但詳細的起火原因,仍有待警方調查釐清。

消防宣導「別燒了」,燒雜草可能有何後果?

屏東縣政府27日當天指出,即日起,消防局接獲公墓內火警通報,就通知警察單位查辦,若確有焚燒行為,將以放火罪追究刑事責任。並呼籲掃墓期間民眾應切記「4不2記得」口訣,包含:

不任意燒雜草、不隨意丟菸蒂、不讓冥紙飛揚、不放爆竹煙火,記得撲滅餘燼、記得收拾垃圾。

台中市消防局也透過聲明強調,焚燒雜草或廢棄物,除造成消防勤務繁重,還會使空氣污染及濃煙影響視線,國道3號台中龍井路段26日、27日連續2天都出現濃濃煙霧,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若造成森林大火,不僅影響水土保持或環境生態,更可能蔓延至附近建築物、車輛,造成生命傷亡、財產損失危害。

彰化消防局第二大隊也拍影片強化宣導,提醒大家亂燒雜草山林者依消防法可處罰3000元,空污法最高可處罰10萬,還可能會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目前在法規面上,有不少相關規定,但民眾掃墓、農民整地時,還是經常用「放火燒」的方式來整理土地上的雜草;消防單位也再次提醒:

  • 人為造成山坡地、田野火災,若致生公共危險可能會觸及《刑法》,可處1到7年期刑。
  • 若造成空氣污染,也可依《空污法》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日連續處罰。
  • 若在林地縱火,根據《森林法》最高可處10年徒刑,並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 《消防法》也明定,在田野引火燃燒、施放天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為,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之。違者可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罰緩。

延伸閱讀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