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日曆也觸犯「冒犯君主罪」?法院認定日曆黃色小鴨圖案姿勢太像泰王

販售日曆也觸犯「冒犯君主罪」?法院認定日曆黃色小鴨圖案姿勢太像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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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泰國男子因出售印有黃色小鴨諷刺漫畫的日曆遭起訴,法院判定這些漫畫褻瀆國王並以「冒犯君主罪」判處兩年徒刑,該案件引起國際人權組織關注,並擔憂泰國言論自由再度受到打壓。

《美聯社》報導,一名泰國男子因出售印有黃色小鴨諷刺漫畫的日曆而被判處兩年徒刑,法院判定這些漫畫褻瀆國王,損害其聲譽。

2020年11月17日,當天國會正在討論民間所提出的修憲草案,民眾預計划著黃色小鴨造型的橡皮艇穿越昭披耶河到達國會後門靜坐表示抗議。然而在小鴨橡皮艇下水前,泰國警察就以高壓水砲車鎮壓示威民眾,民眾則以小鴨橡皮艇防衛,其畫面被上傳到網路引起討論,黃色小鴨也意外成為泰國學運中的代表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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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小鴨為2020年泰國學運的代表物。(示意圖)

Narathorn Chotmankongsin於2020年在Facebook販賣印有黃色小鴨的日曆,日曆中黃色小鴨擺出各種與泰國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King Vajiralongkorn)相似的姿勢,Chotmankongsin因販賣這些日曆被起訴,法院於本週二(7)判定日曆中的六幅插圖涉及嘲弄國王,並根據泰國刑法的第112條指控Chotmankongsin,但因其配合法院調查減至2年徒刑。

泰國刑法112條又稱冒犯君主罪(lese majeste),該法要求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王后、法定繼承人或攝政王的任何人被判處3至15年監禁。

NGO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於週三發表聲明,要求泰國當局撤銷判決並立即釋放Narathorn Chotmankongsin。

「一名男子因出售諷刺日曆而被起訴,並被判處三年徒刑,這表明泰國當局正試圖懲罰所有他們認為涉及侮辱君主制的活動。」人權觀察亞洲部主任Elaine Pearson表示。

「這個案件向所有泰國人及全世界發出了一個訊息,泰國離成為一個尊重權利的民主國家越來越遠。」

民族、宗教、君主制向來被認為是泰國民族主義的三大基礎,然而,近年內要求改革君主制的聲音在泰國本地從未平息,且長期以來,冒犯君主罪因其嚴厲和允許任何人提出投訴的條款而受到批評,其也成為親民主運動人士關注的焦點,他們呼籲修改或廢除它。

據報導,兩名要求廢除該法和其他司法改革的年輕女性在絕食抗議六個多星期後情況危急。

人權觀察也指出,過去幾年泰國「刑法第112條」相關案件數量顯著增加。2020年11月,總理帕拉育(Prayuth)下令官員使用嚴厲的法律來壓制對君主制的批評,表面上是為了應對公眾反君主制情緒的抬頭,實則為將該法用於政治目的。

自那時以來,泰國當局已指控超過233人犯有冒犯君主罪,包含參加民主集會、在社群媒體上發表評論以及在其他場所表達對君主制的看法,軍政府還利用《網路相關犯罪法》(Computer-Related Crime Act)起訴在網上發表批評君主制言論的人,稱其觸犯煽動罪。

泰國於1996年批准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 禁止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言論自由,除非國家面臨相當程度的危險,且經由法律嚴格規定才得以在有限度的範圍內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然而當今泰國對涉及國王言論施加刑事處罰的法律令人擔憂,恐對國內言論自由產生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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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杜晉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