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本龍一生前被診斷出中咽頭癌及直腸癌,台大醫師建議男性腸癌篩檢年齡應下修至45歲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依台灣腸癌篩檢實證,每2年一次糞便潛血篩檢可降低35%大腸癌死亡率。邱瀚模說,國健署補助50至74歲民眾公費篩檢,但以性別、年齡發生率分析,建議男性腸癌篩檢年齡應下修至45歲,女性因有荷爾蒙提供保護效果,公費篩檢年齡可維持現狀。
(中央社)日本音樂家坂本龍一3月28日在東京癌逝,享壽71歲,他生前曾被醫師診斷中咽頭癌、直腸癌等。台灣腸癌公費篩檢對象為50歲以上民眾,但醫師建議,男性應提前到45歲起定期篩檢。
日本體育報《Sponichi Annex》報導,與癌症奮鬥多年的音樂大師坂本龍一於3月28日在東京都內一家醫院病逝,享壽71歲。他於2014年被醫師診斷罹患中咽頭癌,2020年6月被醫師診斷為罹患直腸癌,移轉到雙肺等,已是第4期。
依據《常春月刊》的說明,大腸直腸癌是台灣發生率第一名的癌症。大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由盲腸、結腸(可分升、橫、降、乙狀結腸)、直腸、肛門所組成。大腸(盲腸及結腸)發生的癌症統稱大腸癌或結腸癌。
直腸則是乙狀結腸以下、肛門以上的一小段腸道,長度約12-15公分,腫瘤若長在肛門往上15公分內的距離,就稱為直腸癌。大腸癌發生位置及機率大約為40%發生於近端結腸;60%發生在遠端結腸及直腸。
據衛福部國健署資料顯示,大腸癌是台灣發生人數最多癌症,持續有快速增加趨勢,每年約有1萬多人被診斷,有超過5000人因此失去寶貴性命。台大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邱瀚模今(3)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有研究統計,50歲以上的民眾,終其一生若不做篩檢,15人中會有1人罹患大腸癌。
邱瀚模說,抽菸更是大腸癌高風險因子,一定要進行篩檢,才能提早在0期或1期發現、早期治療,一般來說,出現症狀才檢查,診斷結果都是2至3期。據統計,腸癌第2期患者5年存活率80%,3期大腸癌個案5年存活率降至60%,4期患者存活率只剩10%左右。
大腸癌是可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治癒率很高的癌症,根據統計,早期大腸癌如果妥善治療,存活率高達90%以上。邱瀚模說,第0期腫瘤只需要內視鏡切除,1期則是透過內視鏡加腹腔鏡切除,無須化療或放療,2期仍不用化療,但需外科手術切除。
邱瀚模表示,一旦到第3期就需要手術及化療雙管齊下,第4期患者不論有多好醫療技術,末期都有治療極限,再加上開刀已無太大效果,所以只會給予標靶治療或化療。因為大腸癌防治,5成是歸功於篩檢,大把鈔票放在先進癌症治療,如免疫療法等不符合實際效應,因此較難有相關新進展。
依台灣腸癌篩檢實證,每2年一次糞便潛血篩檢可降低35%大腸癌死亡率。邱瀚模說,國健署補助50至74歲民眾公費篩檢,但以性別、年齡發生率分析,建議男性腸癌篩檢年齡應下修至45歲,女性因有荷爾蒙提供保護效果,公費篩檢年齡可維持現狀。
坂本龍一先後被診斷出中咽頭癌及直腸癌,邱瀚模研判,應該並非轉移,直腸癌很少是從咽喉癌或上腹轉移,兩者之間沒有直接反應關聯,據悉,坂本龍一似乎會抽菸,推論共同連結是抽菸。抽菸者不論男女也應更早做篩檢,癌症篩檢同樣建議下修至45歲。
《NOWnews》報導,台大醫院腫瘤內科主治醫師梁逸歆受訪指出,釀成直腸癌的主因,大致分為先天和後天兩種,先天就是家族病史,平時應定期做篩檢預防;後天大多是飲食和生活習慣,若平時喜愛吃高油脂、攝取過多紅肉,食物中欠缺纖維素,或沒有定期運動的習慣,罹患直腸癌的機率就會提高。
台灣癌症基金會執行長賴基銘醫師補充,由於大腸直腸癌大部分都是由息肉慢慢演變而來,初期幾乎沒有症狀,有家族病史的民眾,應該提早到30多歲就要定期進行糞便潛血檢查,若出現潛血陽性,應立即安排大腸鏡近一步確認,有息肉就要快點處理。
新聞來源
- 坂本龍一癌逝 醫建議男性45歲起定期腸癌篩檢(中央社)
- 中研院士朱雲漢直腸癌病逝!與大腸癌差在哪? 醫揭「1關鍵」:復發率超高(常春月刊)
- 坂本龍一直腸癌逝!曾為末代皇帝配樂 醫籲3症狀快就醫(NOWnews)
延伸閱讀
- 中研院士朱雲漢直腸癌病逝,與大腸癌有何差異?存活關鍵在於發現的期別
- 藝人余苑綺直腸癌病逝,醫:3成大腸癌會遺傳多年輕病人,家族符合3條件風險高
- 美國新免疫療法震撼血液腫瘤界:6個月臨床實驗後,12名直腸癌患者「癌細胞清零」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羅元祺
Tags: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