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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白袍的告白:我只是一件單純的白外套,沒附贈十字架或自焚材料包

一件白袍的告白:我只是一件單純的白外套,沒附贈十字架或自焚材料包
Photo Credit: Corbi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一旦視之被救命被照顧被關心理所當然的你,化身為一個個乾隆花瓶碰壞就要別人賠…你要到何時才發現…自己的生命價值比不上一包魷魚羹麵?

(建議搭配音樂)

大家安安!我是一件白袍,也就是俗稱的醫師袍,我的同伴有長有短,但都是給醫師們穿的唷!

我來說說一下我的身世吧。

當年從醫學院、我的主人們還在念書懵懵懂懂不知人間險惡時,就會主辦一個「白袍加身」典禮,看著各個醫學生整齊劃一念誦著某位阿伯叫做「吸波褲落底(台語:克拉底)」的醫師誓詞:

我鄭重地保證自己要奉獻一切為人類服務。

第一句我就笑出來惹。

這些傻的,聽說從國高中開始就拼命熬夜念書考試補習的人,進了大學接受跟本就是職前訓練的教育,現在腳還沒踏出門就已經半個身體進了棺材XD

說到底醫師不就是一份職業嗎?

天命招喚奉獻自身的,不都是神職還是聖女貞德之類的?我只是一件單純的白外套,可沒有附贈甚麼十字架一只或是自焚材料包啊。

好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果然,穿著我的主人,女實習醫師,說甚麼想要走外科,唉呦我的媽,我在大洗衣間裏頭跟其他同伴碰面時,哀號的可慘了,眼看人家五官科的都乾乾淨淨、還有機會撒上香水,可是我永遠都像梅乾菜一樣髒髒塌塌、領口那個黃啊,袖口上次急救時被酒醉躁動的病人扯的破啊,啊啊好想哭,更別說左下擺那塊暗褐色。

那是血水啊~~~

我的身上每一道陰影都有超慘烈的故事!

(´,_ゝ`)

然後我的主人真的想不開去外科了,開始會把我塞成豆干一塊硬塞在每個購物袋裡、塑膠袋裡、最最最討厭是塞在機車裡,我堂堂一件白袍捏,明明我的朋友都可以安穩吊掛在診間、只要醫師主人一下診之後就掰掰不再見。

可是為什麼外科的永遠都不能!不!能!下!班!

然後就是發生了那件事情。

有一次,我的主人帶著我出門,一同的還有她的家人,怎知到一半突然主人一剎車:「有路倒!」

然後就嗄一聲把我從袋子裡(這次我被塞到媽媽袋裡跟奶瓶擠一塊)抽出來,我瞬間像是吳宇森電影上身一樣整個用力旋轉開來,一手袖子穿上、甩了開大大的衣襬、另一手也穿好了。

主人帥氣的把領子一翻、聳了個肩,大步走向路邊倒地昏迷的病人,本來圍繞的人群還有人試著要把病人硬扯掉安全帽拉起身,主人出手制止,眾人目光一掃看到我的瞬間,馬上猶豫都消失了,讓出條摩西分開紅海的通道,讓主人前進去檢查病人。

哇!

那真是我這輩子的輝煌時光惹。

直到我又進了洗衣間內還拼命的說嘴跟同伴炫耀。

怎知……我瞬間就被打臉惹。

一直在我所吊掛的外科區不遠處,另一件也是外科醫師所穿的白袍,上了年紀,領口裂開還飄了一條鬚鬚,「鬚鬚伯」哼了一聲說:「太嫩了你的主人,知道我主人一次就是這樣在飛機上救了人,結果還被開立三聯單,甚至之後還因為病人後續併發後遺症,告上門來,說甚麼急救過程有疏失。」

我整個目瞪口呆掉……

鬚鬚伯:「〈好撒瑪利亞人法〉聽過沒?現在連救難失誤都會有賠償,判賠的法官還有索賠的家屬講是講要處罰負責機關,但是誰都知道負責機關會不會把責任歸到第一線人員身上?就連法律都規定了啦,醫護人員就算是下班萬一給的建議,造成病患事後有受傷或是死亡,一樣適用刑法第276條,最好是想找替死鬼賠償的家屬會區分出來啦,笨死了,我那個主人,笨死了。」

鬚鬚伯一整個罵到口水沫都噴出來,邊聽我心也沉了半截,原來上次我的主人是好狗運才平安下莊的啊。

又到了一次下夜診後我被塞在機車肚子回家的時刻,已經快晚上11點了,主人一臉累到想死又餓到無力,路邊隨便找了間攤子打包消夜,這時就在她面前兩台摩托車「碰」對撞,力道之大,機車騎士都飛出去,癱在地上呻吟。

主人這時本來已經把魷魚羹麵丟到我身旁蓋上機車坐墊,她此時馬上打開坐墊,伸手出來。

要再次出動了嗎?又是我的光榮時刻了嗎?我心焦可能會讓主人惹上官司但是又驕傲主人還是心懷正向跟光明跟熱情跟對人世間不變的信念啊啊啊啊。

啊咧?

怎麼主人伸手不是拿起我?是拿起我旁邊的那包魷魚羹?

怎麼回事?

只見魷魚羹整袋被提起時滴了一滴在我身上,然後主人就晃著那袋羹晃啊晃啊晃到車禍人群中,原來!主人是用一袋羹偽裝成路過的大嬸。

啊~~~

職業病好奇又沒膽招搖的主人,原來也染上了網路上狂罵、現實中怕事的中二病。

主~人~啊~

從那之後,我身上又多了一道深黃色有點羞愧又帶著香菜味道的陰影。

延伸閱讀:

最近各種醫糾爭紛、山難國賠爭紛,百家輩出各路醫界好手紛紛出來,挖苦有之、幹譙有之,打臉要我看清楚判決文更有之。

我想了又想。

我家老大阿寶快四歲了,她每天下課我要一直重複嘮叨的事情就是「鞋子放好書包收好餐袋拿出來玩具收好趕快睡覺」。

重複講,很煩。

就連我家女兒這麼可愛,重複講一樣很煩。

而對於醫糾爭紛或是延伸到警消人員救難爭紛的吐槽,重複講,超煩。

所以我幻想了一個黑色成人童話XD

反正不看網路的鄉民愛告還是愛告,只是責任歸屬要告哪邊的問題罷了。

還有,不要跟我說甚麼醫療糾紛問題與警消救難問題不同。

醫療跟救難,都是極為相同的。

今天山難國賠事件,看家屬的陳述,要求事發當時深夜11點就上山、要求能夠知道每梯次搜救人員回報內容等等,可以感受到那焦慮,但是銜接不上現實執行面,相信家屬也做了最大的努力,考察、整理,成為山友的救難支援等等。

但是這邊要說的一樣是「有償金賠償」這個動作。有網友說,判決書上法官講了是判消防局賠償,好,當然從家屬陳述的內容完全看到他們所不滿的就是第一線接觸到的搜救人員。消防局賠償,是指消防局門口那塊牌子來賠嗎?絕對不是,他們不滿的,就是現場消防人員,但是明明多少網友分析出來,混亂目無章法的搜救體制,才是最大的問題,而體制是誰該負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