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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求取得供詞的證據力早應排除,為什麼台灣還可以藉此將人判死?

刑求取得供詞的證據力早應排除,為什麼台灣還可以藉此將人判死?
Photo Credit: Corbi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覺得支持死刑的人,更應該要去關注瞭解像是徐自強、邱和順這些案子的判決過程。推動司法改革,不應該只是少數律師或非政府組織的事情,只有當有更多的人一起關注,也一起親身去體驗台灣的法官判案是怎麼回事,只有這樣才能真的給這些在司法體系的人有真正的壓力。而在這個關注瞭解的過程,我們才會長出更深的思辨能力,去想出可以讓台灣司法更好的作法。

這些律師當然支持司法改革,而且已經努力很多年了,但司法改革的洞太大了,而他們就證據力去判斷現在幾個死刑,包括徐自強案跟邱和順案都是在使用有問題的自白作為證據,在證據力有問題的狀況下被判死刑的。而當詢問有沒有其他重要證據,都說證據消失遺失,結果檢方、警察單位不需要為證據遺失負責,而一條生命卻可能因為這樣的錯誤冤死。」

A女頓了頓,深吸一口氣又繼續說道。

「他們之所以支持廢死,是因為他們在體制裡面,看到太多荒謬的事情。司法確實需要改革,他們也一直在推動,並不是像外面的人說你們幹麻不去推動司法改革。事實是他們一直在推動也推動很多年,但是他們看到的是一個問題多到不能再多的國家司法體制。

而現在被判死刑的至少就有兩個確認是有問題的,如果是你投身律師那麼多年,看過那麼多的荒謬判決,你知道問題也一直想改善,但改善的速度不是你可以掌握的,你想阻止現在已經就有可能發生的冤獄,你能怎麼選?」

「……..」大家不說話。

「我還是支持死刑,為的不是復仇,也不是什麽要讓受害家屬得到心理補償,不是的。而是殺死人的人,他必須要為他的行為付出相當的代價,而我認為死刑是他唯一能夠付出的代價。但台灣的現況卻讓我覺得,在沒有適當的配套下,有死刑或沒有死刑都是會有問題的。

去法院現場旁聽一次,你可以略為感受到台灣司法制度的一些奇怪的狀況,重點是這是現況,不是十年二十年前的。有問題的不是死刑本身,而是這個國家的制度,還有那些不食人間煙火的司法官員。

沒有配套的死刑,就是讓現在律師只能用支持廢死的方式,希望能避免讓這些確定被判死刑、但實際上就是證據不足,可能根本就是無罪的人被國家殺死。若這些人繼續冤死,國家卻不用為此負任何的責任,這真的很不公平。而沒有配套的廢死,又會讓那些真的罪大惡極的人,無法真的對他自己的過錯付出相當的代價,這又是另外一種不公平。」

A女看了看大家,緩緩的繼續說著。

「我覺得支持死刑的人,更應該要去關注瞭解像是徐自強、邱和順這些案子的判決過程。推動司法改革,不應該只是少數律師或非政府組織的事情,只有當有更多的人一起關注,也一起親身去體驗台灣的法官判案是怎麼回事,只有這樣才能真的給這些在司法體系的人有真正的壓力。而在這個關注瞭解的過程,我們才會長出更深的思辨能力,去想出可以讓台灣司法更好的作法。」

參考資料:

責任編輯:孫珞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