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庭上沒有輸贏的攻防戰,父母的角力成為孩子最痛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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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家暴法庭或是家事法庭,開庭都是一個很撕裂的過程。」勵馨基金會新北分事務所法院服務資深社工盧芷儀說,雙方在關係很差的情況下爭取權利,隨之而來的是更加激化的攻防與傷害,讓原本就受傷的關係更難處理。
文:許馨月(勵馨基金會媒體組組長)
「他說謊!」法庭之外,那是朝心中對社會正義最後的吶喊。深深擔心那象徵公平的天秤最後向另一方傾斜。
「他怎麼可以說謊?!明明是他先動手,竟然還說是我先推他的。他怎麼可以說謊?」走出法庭外,庭雯(化名)一下子失去了重心,跌坐在庭外的椅子上,聽見對方在法庭上的答辯,她無法接受,對於下一步如何爭取扶養費和孩子的監護權頓時失去了盤算。
2012年6月,台灣開始實行《家事事件法》,為台灣傳統認為法不入家門的觀念帶來再一次的變革。透過國家制定法律規範,來解決家庭中難以由成員處理的家庭關係,家事法庭踏進台灣原有法律文化未曾預計涉足的家內事務的範疇。
根據司法院統計,2021年全台灣有14萬9千起家事案件。每一次的開庭和判決,都很可能影響著一段婚姻的走向、一個家庭關係的發展。然而每一扇的家門背後,擁有著形形色色的家庭樣貌、關係與情結,又如何是一項法條或一紙判決可以化解的?
「一個婚姻,短則幾年,長則十幾二十年, 家庭裡需要梳理的東西太多了。」勵馨基金會新北分事務所法院服務資深社工盧芷儀說,在面對來到新北地方法院諮詢櫃台的求助民眾,有著家庭關係中待處理的各式難題。「如果是家暴事件,我們會陪對方討論是否要申請保護令、怎整理證據和開庭的是先準備,以及人身安全的討論等;如果是家事事件,範圍就很廣,從離婚、監護權、扶養費,諮詢類型就很多元。」她說,很多人當開始想要離婚,就會打電話或臨櫃諮詢,在那時候服務就開始了。
儘管民眾因為不同的原因前來求助,但家暴事件和家事事件時常相互關聯。「許多婦女可能是因為家暴相關服務的需求來的,但她的訴求可能是離婚或爭取監護權,那在法律上諮詢和討論的面向就會更多。」在新北地方法院有八年服務經驗的社工游姿珉說。隨著服務對象需求的改變,所需要的資源和專業知能就不同。而為在刑事法庭和家事法庭上,無論在司法程序和審理邏輯上都有一定程度的差異。
從她背後看到一整個家庭與社會
每一個婦女的需求各異,背後的家庭關係與狀況都不盡相同,如何從制式法規中,陪伴婦女看到最適合的選擇,就十分需要專業的社會工作者,陪著眼前的求助者,從法庭走進家庭;從法律規範走入家庭脈絡。
「有些家庭可能只是一時之間,因為資源的缺乏,導致家庭功能一時卡住了,這時候只要適時提供資源,也許就不會走到訴請離婚這一步。」盧芷儀說,社工會從求助婦女的意願、能力和未來規劃做評估,「進到法律後,每一 個審理和判決都會影響到家庭的關係。」
評估也包括是否有意願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如果有意願,社工如何協助服務對象找到與另一半更好的溝通方式,或者如果再次遇到衝突,當事人又該如何敏感到可能發生的衝突,並有能力將傷害降低或減緩。倘若決定要離婚、爭取孩子的監護權,社工也會和婦女評估她的經濟能力,是否有辦法獨立生活並且撫養孩子,進而規劃出最適合婦女採取的行動計畫和時間點。「我們希望能在討論評估中,讓婦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樣的關係,以及真正在乎的是什麼。」
「到現在,還是有許多婦女不認為離婚是可以的,因為覺得自己沒有權利帶走孩子。」新北分事務所的法院服務社工朱淑齡,更多時候從一個婦女身上,看見她馱負著配偶、家族,甚至整個傳統社會的價值觀。她說,「這時候婦女的弱勢,不只來自於先生或家庭,而是我們認同的文化。」
面對長期處於弱勢處境的婦女,朱淑齡會鼓勵婦女說出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在家暴事件中,暴力是很主觀的。而在家事事件中,我認為關係的感受也是很主觀的。今天旁人看起來並不是什麼大的衝突,只要當事人覺得沒辦法繼續維持婚姻,我們就會陪伴她盤點可用的資源。」包括免費的法律資源,以及可以採取哪些維護自身和孩子權益的法律行動等等,社工會陪她寫訴狀、整理證據等等,讓婦女拿回本來的權利和力量,有機會做出不一樣的選擇。
無處不關乎權力與性別
有些婦女用盡全力踏出家庭中陳舊的權力關係。推開地方法院的大門,她可能進到一個更龐大的權力系統。
法院裡隨處可見高聳的大門,而進到法庭內,位置最高、幾階之上的法官席,與之相對的是平地而起的證人席。一眼望去,法庭之上的權力關係不言而喻。法院與法庭權威的印象深植人心。「一般人進到司法體系都會感到緊張或有壓力,會覺得我可以拒絕司法人員嗎?也會覺得自己不能拒絕調解委員提出的建議或所說的話。而勵馨法院服務的工作有一個重點,就是透過各種說明和工作方法,讓她知道她其實是有權利的,以及她可以如何行使這些權利。」游姿珉說。
「法院服務做的不只是法律的告知,更多時候是回到社會工作的本質,做的是助人的工作。」朱淑齡說,除了熟稔法律相關專業知識,法院服務社工更多時候陪伴服務的家庭、婦女和孩子,在陌生的法院環境、艱澀的法律條文之間,面臨家庭關係和生活方式的改變,依舊能在家庭與自己的需求間平衡,並找到適合的方式經營家庭與親子關係。「目的還是陪伴他們回到自己想要的關係裡頭。」她認為,緩衝夫妻雙方憤怒的情緒衝擊、孩子的關係修復,以及降低訴訟過程中攻防帶來家庭內部的撕裂,更是法院服務的重點。
家事法庭上沒有輸贏的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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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在台灣,等一項癌症救命新藥需要等上超過700天,而日本最快只需要60天!台灣人,你真的有「命」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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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項救命的藥物,需要多久時間?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健保正式給付生效,如癌症創新新藥等重大疾病藥物,平均需等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日本,則是60-90天內。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生了病,想要用到新研發的救命藥物,病人需耗時等待。台灣人,真的有「命」能等嗎?
2022年中,余苑綺因癌症過世,不僅讓演藝圈許多粉絲與親友不捨與難過,也讓許多同是癌症病友的患者與家屬,感到忐忑不安。余苑綺從2014年罹患直腸癌後,立委余天耗費數百萬就為替女兒挽命,甚至四處奔走希望爭取美國最新的抗癌藥物,可惜最終未能等到就已離世。
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救命新藥

事實上,類似遺憾在台灣時有所聞。即使國外屢有救命新藥問世,台灣人卻不一定能使用得到。根據數據顯示,在日、韓、以色列、加拿大等11個高所得國家中,台灣的肺癌存活率在高所得國家排名倒數第四,只有日本的一半;攝護腺癌存活率為倒數第一、乳癌倒數第二,胃癌則輸日本、韓國。若以平均餘命來看,台灣也比日本短少三年。
國人平均餘命、癌症存活率等指標,落後其他國家,健康投資不足也是一大原因。若與鄰近的日本比較,日本整體醫療支出佔整體GDP比例為11%、其中強制性醫療保險支出8.3%、藥費支出2.3%,而台灣則是6.1%、3.5%、1.2%,三者占比皆低於日本。
慢性病、罕見疾病甚至是現今新興癌症治療趨勢,如免疫療法、精準醫療等,亟具突破性、療效更佳的治療,在健保資源有限下,被限縮給付,導致病人只能自力救濟,自掏腰包使用。

為什麼新藥新科技導入台灣那麼難?

健保業務也包含引進新藥及新科技,但為什麼仍讓新藥新科技導入受阻?首要原因就是健保財源不足,進而排擠新藥引進。雖然每年的健保預算相較25年前開辦時的2000多億元,已成長到8000億元,但醫療費用年年成長,仍跟不上如雨後春筍增加的治療項目。台灣整體藥費支出早已偏低,新藥預算更是嚴重不足,不但零成長,甚至還負成長。
財務衝擊下,造成新藥給付審理流程頻頻卡關,許多國外原廠新藥因台灣議價空間小,使得引入時程拉長、健保給付條件越趨嚴格。許多效果良好的藥品,卻因支出費用高,在健保現有預算限制下,只得限縮藥品的給付範圍,讓可使用的病人族群也連帶限縮。
無法與國際治療標準接軌的台灣

新藥納入給付前都得先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意即評估新藥引進是否具有成本效益,但常常因財務衝擊大,在醫療科技評估(HTA)這關就被擋了下來。依據2019年藥品查驗中心醫療科技評估(HTA)報告顯示,僅3成癌症患者所需用藥能獲得健保給付。
影響的不僅是個人減少延長生命機會,也讓台灣用藥標準大幅落後先進國家。根據統計,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入健保給付生效,如癌症等重大疾病創新藥物,平均審查需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的日本,則是在60-90天內。
尤其,相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藥品適應症,台灣健保給付的藥品適用範圍,因為預算相對限縮,僅部分適應症可以納入健保,未納保之適應症的病人必須自救苦等審核通過。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患重大疾病,可能只有三個殘忍選擇:一是使用既有治療控制病情苦等新藥納保;二是賣車賣房自費使用藥品換取生命延續;三若金錢耗盡最後只能放棄治療。反觀日本,新藥給付不僅時間快速,甚至是依照仿單所有的適應症都給付,民眾可以使用到依照仿單給付的最新藥品。
環環相扣下,台灣標準治療早已和國際嚴重偏離。政府對於台灣醫療政策要有前瞻性的思考,應全面檢討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增加新藥預算以加速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為台灣民眾謀求新藥可近性及最佳醫療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