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經濟系學生政見涉歧視,通報性平會最重可勒令退學,人權會籲政府加速制定平等法

台大經濟系學生政見涉歧視,通報性平會最重可勒令退學,人權會籲政府加速制定平等法
圖為國立台灣大學校門口。|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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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王麗容提到,社會科學院的學生應該敏感度更高,明知社會規範,不該為了譁眾取寵或其他原因去踩紅線,第一學府的學生做了最壞示範,更可能帶給中小學生不良影響。她也建議學校加強宣導性平教育,除了告訴學生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也要讓學生知道遇到性平事件該如何保護自己。

(中央社)國立台灣大學經濟學系學生會選舉候選人政見涉歧視,台大經濟系已通報台大性平會。依台大學生獎懲辦法,如果性平會查證屬實,將視情節有最輕申誡、最重勒令退學等不同處分。

台大經濟系學生會選舉,其中一組候選人提出的政見涉性別、族群等大量歧視。台大經濟系昨(21)日已通報台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後續依性平會調查結果及台大學生個人獎懲辦法辦理,系上也將啟動輔導機制。

台大今(22)日回應,依校內程序處理。

據台大性平會資料,被害人或檢舉人申請調查後,性平案件應於3日內移送性平會,性平會於20日內完成受理與否的審議;如果受理,性平會將組調查小組,2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向學校提處理建議及調查報告,再移送學生獎懲委員會等權責機關議處。

據台大學生個人獎懲辦法,學生如果性騷擾、性霸凌等,經性平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查證屬實,視情節輕重有申誡、小過、大過或勒令退學等不同處分。

曾任台大性平會委員的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王麗容告訴《中央社》記者,當性平會受理案件後就啟動調查,最後做出處理建議給負責獎懲的單位;依過去處理經驗,被開除的學生通常是因性侵害案件,如果是記過等其他處分,也會建議同時要接受性平教育,學校目的還是希望學生矯正行為,不是趕走學生。

學者憂頂大生「優越感無限膨脹」,憂心民主成熟度倒退

(中央社)台灣大學經濟系學生會選舉有候選人政見涉及大量歧視,學者憂心,這是「優越感的無限膨脹」,如缺乏尊重和包容,將取笑對象對準弱勢的人,就是歧視和霸凌。

台大經濟系學生會選舉傳出爭議,有一組候選人政見涉及歧視性別、特定性取向、種族、身體特徵等,引發外界批評。台大經濟系已通報台大性平會,後續將依性平會調查結果及國立台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辦理。

世新大學口語傳播暨社群媒體系教授游梓翔今日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學生自治是公共參與的一種,卻有學生候選人把公共參與戲謔化、用搞笑當政見,也許他們自覺是標新立異,卻讓人憂心民主成熟度倒退。

游梓翔也提到,學生候選人在短短的政見中,從不同性傾向、出生背景、職業到身體外型都一一攻擊,這已經是態度問題,讓人感覺是「優越感的無限膨脹」,最高學府的學生得天獨厚,但不能因為獲得的機會比別人好,就以自我為中心,把少數的弱勢族群變成取笑對象。

對於學生在道歉聲明中自稱玩笑話尺寸拿捏不恰當,游梓翔表示,在幽默中有一種手法是嘲笑或諷刺一群人,但通常取笑對象是自己或政治人物、公眾人物等有權力者,如果對準弱勢的人,就是歧視和霸凌;在社會中,難免會有人拿到較多資源,如果不培養對弱勢者的尊重和包容,就會造成更多霸凌和歧視。

未能展現對弱勢者的尊重,過去也曾在台大校園發生過。台大社研所畢業的小花媽昨日則在臉書粉專分享,過去在社會學通識課上,授課老師曾出了一個題目,讓修課同學幫不同收入背景的人規劃一個月的收支,目的在於讓同學了解很多問題其實不是個人的聰明才智或是不努力,而是原生家庭與社會環境的問題。

小花媽表示,當時有一組交回來的報告讓助教們永遠記得。該報告內容提及,低收入戶補助不多,所以各方面都要省吃儉用,「窮人就不該生小孩,要強制結紮,這樣可以避免階級再製,也讓貧窮基因斷絕」。對於居住環境,報告寫道「租房子太貴了,很多橋下有空間,可以搬去那裡住,省錢」;報告也寫道,「媽媽可以到酒店工作,賺比較多,叫大小孩照顧嬰兒就好」等內容。

小花媽表示,老師後來將此份報告退了回去,在課堂上認真地討論此事,並說了重話。老師提及,繳交報告的同學可能覺得只是開個玩笑,「但這展現了教育的失敗。我們的社會用那麼多納稅錢,教育出了一群沒有同理心,凡事只想到自己,對社會毫無意義的一群人,代表我們的教育還停留在過去,新時代重要的意義進不了你們的腦袋。」

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名譽教授王麗容告訴《中央社》記者,學生參與學生自治選舉,透過政見發表公開意見,卻散播對不同性別或性傾向者的詆毀,不只是性別歧視,甚至接近性騷擾的界線,更構成許多人在身心上的嚴重傷害,也讓人憂心推動多年的性別平等教育變成倒退走。

王麗容提到,社會科學院的學生應該敏感度更高,明知社會規範,不該為了譁眾取寵或其他原因去踩紅線,第一學府的學生做了最壞示範,更可能帶給中小學生不良影響。她也建議學校加強宣導性平教育,除了告訴學生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也要讓學生知道遇到性平事件該如何保護自己。

人權會提醒:歧視、貶抑特定群體的言行,已構成敵意環境

對於近年大學校園活動或學生選舉曾多次出現厭女、恐同、歧視特定群體的活動標語或競選政見,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會)今日也發表聲明提醒,歧視、貶抑或羞辱特定群體的言行,不論是托詞玩笑、或是選舉政見發表,都已產生敵意環境,傷害、壓迫特定群體的效果。

人權會指出,台灣已批准《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並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等,有關各領域的種族歧視、性別歧視、性騷擾等言行,已立法明示言論自由之界線,不得無限上綱。行政院更於去(2022)年通過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將制定綜合性平等法,保障任何身分都不能受到歧視,維護各群體在各領域有尊嚴、平等的生存發展。

人權會建議,政府應積極推動綜合性平等法之制定,並透過立法過程,強化與社會溝通性別平等及人權的價值。人權會也將持續監督性別平等教育與人權教育的落實,關注校方後續處理情形,呼籲各級學校鼓勵師生共同討論此類歧視事件,協助理解遭受歧視的處境,促進建立平等與相互尊重的公共空間,一起參與推動性別平等、消除歧視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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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