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案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下週一判決

黎智英國安案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下週一判決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黎智英被控國安法案件,黎智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司法機構公布,終止聆訊的裁決將會在下周一下午四時頒下。黎智英一方指,《國安法》指定法官委任準則不透明,法官或會避免被視為「不聽話」,以期望延續委任,又指行政機關用盡一切方法阻撓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形容相關做法是「迫害,而非檢控」。

(中央社)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9月將開審,不設陪審團,由3名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據報導,辯方稍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將於下週一(29日)頒布書面判詞。

「永久終止聆訊」是指當辯方認為案件出現濫用程序的情況,導致被告無法獲得公平審訊,或審訊繼續進行會有違公義,便可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黎智英被控串謀兩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及複製煽動刊物罪共三罪,另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則獲存檔法庭(控方可以保留再檢控的權利)。

黎智英一方認為,國安案指定法官的任命過程缺乏透明度及保障,沒有公布指定法官的挑選準則、指引及要求,而指定法官任期為一年,卻從來沒有公開指定法官委任、除任、續任以及人數等資訊,也沒有解釋部分法官可獲任命,其他法官卻無被任命的原因,整個過程秘密又完全缺乏公眾問責制,令公眾會產生指定法官任命過程不透明,以及黎智英無法獲得公平審訊的觀感。

《明報》報道,黎智英一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基於兩項理據。

其一是本案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其二黎智英一方指本港國安委、律政司和入境處等部門處理Tim Owen的簽證續期時,嘗試阻止Owen加入辯護團隊,看來是迫害(persecution)而不是檢控(prosecution)。

控方曾回應,雖然特首有權委任國安法指定法官,但個別法官要審理甚麼案件,仍是司法機構的權限內,難稱由政府決定。控方又指,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沒有必要勾結行政部門阻止Tim Owen來港執業,指辯方說法是嚴重指控。

聘Tim Owen司法覆核敗訴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週頒布判詞,指國安委評估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很大可能會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建議入境處拒絕他的工作簽證申請,並沒有越權,屬國安法規定的國安委權力範圍之內,又指國安委的工作不受任何機關干涉,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駁回黎智英的司法覆核申請。

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中生效後,黎智英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並因非法集結罪等而被判入獄。

黎智英去年就其國安法案件聘請Tim Owen為他辯護,最初獲得高院批准,其後終審法院維持高院的裁決,但行政長官李家超之後提請全國人大就國安法作出解釋。

去年12月30日,中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港區國安法第14及47條的釋法草案,內容大致是海外律師能否處理香港國安法案件,屬於國安法第47條的規定,也就是行政長官認定的問題,應當得到行政長官發出的證明書處理。

新聞來源: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Alvin
核稿編輯:Alex


“港版國安法”的相關議題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