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就是在多元主義之下,刻意讓言論市場維持多樣性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追求的是積極型的多元主義,讓不同族群都可以在被保障下說出自己的想法,刻意讓言論市場維持多樣性。讓固定弱勢群體持續在底層受害的言論自由,是違反羅爾斯對正義的定義的——畢竟人們屬於強勢或弱勢族群,往往是一開始自然樂透彩的結果。
文:王宏恩(內華達大學拉斯維加斯分校政治系助理教授。在台中一中被選進數學校隊,接著考取台大電機系後想當個科學家。在椰林繞了一圈後,覺得還是人類有趣多了,於是跟著數學一起投入研究政治,成了政治科學家)
什麼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台大言論自由的風暴
從台大言論自由月到學生自治政見,言論自由四個字的定義在台大學弟妹乃至於整個社會中引起大量的討論。這樣的討論本身自然是好事,但許多討論都淪於「哪些字是禁語」、「哪些人雙標」、「任何限制就不是一百趴、對不起先烈」,然後就進入虛無主義與犬儒主義的循環,殊為可惜。
筆者過去在擔任台大學生議員、以及台大版版主時,也曾經針對言論自由本身有不少的探討。希望可以透過這篇文章來與學弟妹以及社會各界討論言論自由的道德基礎、這個道德基礎如何推論到言論自由追求多元的積極道德意涵、以及從統計分布來相關道德討論會存在的限制。
前兩個假設,是言論有重量,以及每個人有一定數量的資源。所謂的個人資源,包括是個人的金錢或財務、或是個人的身體健康與社會地位。所謂言論的重量,是指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講話的時候,會影響到另一個人的個人資源。
這兩個假設為何必要呢?假如今天只有一個人活在無人島,那他無論講什麼、做什麼都不會影響到任何人,沒有任何的限制、根本不需要有言論自由的相關討論。但是人們作為一個社會性的動物,演化出了表情、演化出了言論,目的就是要跟其他同種的人類溝通。既然要溝通,言論就會產生影響、就會影響到其他人,因為那是言論存在的目的。
人們有居住遷徙自由跟行動自由,但是我們不能開車橫衝直撞,也不能拿起一把刀往旁邊刺,然後再怪別人的身體正好放在我拿刀刺的路徑上,因為這樣會影響到他人、因此法律限制這些東西,避免造成緊急危害。但是言論是無形的,只是聲波從耳膜接收,這樣可以類比嗎?
言論自由需要的四個假設
因此這裡就要加上第三個以及第四個假設:人類壽命有限、每一個人每天能夠接收的資訊量也有限。這個假設之所以重要,因為這假設會打破全面言論市場的基本假定。全面言論市場支持者認為,雖然有假新聞、可能有抹黑、可能有歧視,但假如言論市場是全面自由流動的,那假新聞終究會被真新聞取代、抹黑跟歧視只需要更多正面言論反擊回去,最後會讓真實在言論市場勝出、每個人也會在言論市場得到該有的社會地位與評價。
但是當個人的注意力以及生命都有限時、而且每個人都有一定數量的資源可以在活著時使用時,那麼言論自由市場的更正速度可能就太慢、導致某些人無法在活著的時候看到假新聞被更正或者評價獲得補償。
假如我們同意這四個假設,那麼就可以推出至少某些類型的言論因為會使他人的資源受到傷害,因此需要透過政府立法管制的方式來保障每一個人,因此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任何言論都能夠全面跟任何人講的。
當然,現在許多造成直接或間接傷害的言論都已經在這個管制的類型裡面了,例如宣傳假的醫療療效、在電影院大喊失火造成推擠死亡、對人身直接的恐嚇威脅、對人的抹黑(不實且會造成負面社會名譽減損的敘述)等。當然,在某些特殊的設計之下,這些言論還是有測試的空間,例如在不對外的空間、這些言論造成的可能效果已經被預先告知所有可能會聽到的人,因此不會造成預期的傷害,但這不是一般言論會造成效果的狀況,因此不在討論範圍之內。
在這種定義之下,歧視言論應該受到立法管制嗎?
立法管制歧視言論的另加條件
要論證歧視言論得受到政府立法管制,就需要有第五個假設:人們擁有的資源少到某一個門檻之下的話,就沒有足夠的能力說話來表達自己的想法。也因為資源少到沒有辦法代表自己發聲、最終在有限的生命結束前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這個假設並非不合理,例如在對別人恐嚇威脅時,對方可能就被嚇到不敢講話,而像是《模仿犯》裡面的人一樣去替人頂罪坐牢;在許多抹黑案例時,抹黑讓個人的名譽直接大大降低到連澄清都無力;許多社會學跟政治學實驗已經發現許多少數族群(甚至女性)在優勢族群占多數時會降低參與討論的程度,即使是在鼓勵討論的審議時仍然如此。
何謂歧視言論?第一代的歧視,是認為特定族群因其與生俱來的生理特徵而註定比其他族群更為劣等,例如覺得黑人是比較差的人種之類的,這種後來就演變成種族主義與種族清洗。
而第二代的歧視,則是不直接指稱某些族群先天比較差,而是說該族群的作為因為不符合評論者心中的某些道德規範,因此就結果來看比較差,例如覺得黑人平均比較懶,不去工作,因此被算成比較差的人種。這種歧視言論的問題在於,因為把該群體的行為或產出歸因於先天的因素,該先天因素沒有任何改變的可能,因此就等與直接評論該群體注定出生後就比較差、出生本身就是個錯誤。
這樣的歧視言論說出來時,其效果也是希望降低對方群體的社會地位、降低該群體的資源,也就是第一與第二個假設。但當我們把第三、第四、第五個假設也納入考慮時,就會發現這樣的歧視言論對弱勢族群與強勢族群的效果差異甚大。對於弱勢族群來說(也就是平均而言,該族群的資源是系統性地比較少),歧視言論可能會顯著地讓更多弱勢族群的人資源,掉到得以發聲的線以下,讓弱勢族群更難發聲爭取自己的權力。
能源轉型看數字說話!臺灣成為拚進亞洲第二的淨零優等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為實踐能源轉型,近年來我國再生能源的設置量已大幅成長,不僅光電和風電合計裝置容量已是2016年的7倍,今(2023)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更可望達到一成;綠電增加,能源效率亦逐年提升,能效評分已躍升亞洲第二;透過綠能優先、燃氣搭配,同時大減舊型亞臨界燃煤機組使用,空氣品質更是持續改善。為了更好的未來,臺灣將持續加緊轉型腳步,實現2050淨零願景。
再生能源成長幅度優於全球平均
依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所發布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統計,近5年(2018-2022年,以2017年為基期)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年複合成長率為9.1%;同期臺灣的年複合成長率為21.9%,表現優於全球平均。
2023年9月我國風電與光電裝置容量達14.137GW,為2016年之7.33倍;尤其離岸風電更是在政府與民間協力下,從無到有開始建立產業鏈,累積至2023年11月已有281座離岸風機屹立於海上,裝置容量突破2GW。
風光加速布局
2022年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發電量達142.2億度,為2016年的5.5倍,及時提供了產業界最需要的綠電,支持供應鏈的綠色與低碳轉型。

國際能效評分躍升亞洲第二
能源密集度即生產每單位國內生產毛額(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反映能源效率的重要指標,根據能源署統計資料,近10年來臺灣能源密集度年均改善2.9%;根據美國能源經濟學會(ACEEE)最新(2022)發表之「國際能源效率評分卡」(International Energy Efficiency Scorecard),臺灣能源效率從13名(2016)進步到世界第8(2022);亞洲僅次於日本。在整體政策(national effort)、建築、工業、運輸等四個面向的評分中,整體政策得分最高,名列全球第5;顯示臺灣能源效率持續提升,是產業與全民共同努力的成果。

空汙減排有感
透過發電結構調整、機組汰舊換新、空污改善措施,台電公司火力電廠整體空污排放量已從2016年約10.7萬公噸,降至2022年約4.2萬公噸,減少61%。近年來台電持續落實增氣減煤,不僅有助於提升發電效率,空氣品質也不斷改善,顯示能源轉型過程兼顧環境永續。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不僅有助於減緩氣候變遷影響,再生能源也穩健成長,持續提升我國能源自主與改善環境品質,帶動新興產業蓬勃發展,為整個社會經濟體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未來將持續深耕再生能源發展路徑,重點放在極大化發展光電場域、離岸風力及前瞻能源等綠電領域,搭配儲能技術的應用,能夠有效回應再生能源的間歇性發電特性,能源供應更穩定。同時,亦積極推動強化電網韌性的措施,透過多方努力,將如期如質達成政策目標,逐步實現能源轉型,為臺灣打造更加永續、綠色的未來。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