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子冥想》:為什麼同情心可能比同理心更好?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由本書作者主導的「鏡子凝視實驗」中,發現鏡子可以喚醒我們內在某些強烈的情感,除此之外,鏡子可能還有一些超乎想像的神奇妙用,有助於舒緩自我懷疑、自我物化、過度自戀、同理困難、情緒不穩……各種內在焦慮,除能改善自我內心,提高覺知力,還能由內而外,打造安適的身心狀態。
文:塔拉.威爾(Tara Well Ph. D.)
44. 為什麼同情心可能比同理心更好
天生善解人意的人,可以敏銳地感受到他人的痛苦。所以你可能會想問:會不會有太過投入的問題?對別人的痛苦或悲傷感受太深,會不會傷到自己?
太過度的同理的確可能是個問題,如果對他人的苦難同理過多,讓自己過於痛苦時,我們就沒有足夠的認知和情感資源可以協助對方。如果是用同情心對他人的感受用認知來理解,會更有益於維持自己的狀態,進而確保我們更能妥善地支持需要協助的人。
過度的同理可能可以追溯到早期的佛教教義,但佛教並不主張用同理心來耗盡自己的情感,而是教導慈悲的實踐,稱為慈悲之行(karuna):關懷他人,分擔他人的苦難,核心精神是為他人分擔感受,而非被他人的感受影響。
神經科學家坦尼亞.辛格(Tania Singer)和歐加.克林梅奇(Olga Klimecki)為了比較同理心和同情心的效果,進行了實驗。兩個實驗組分別獨立接受同理心或同情心的練習訓練。研究結果揭示了大腦對這兩種訓練的差異反應。
首先,同理心訓練激發的是大腦中與情緒和自我覺知、情緒和意識相關的部分,以及記錄疼痛的區域。而同情心訓練激發的是腦中與學習、決策和獎勵相關區域的活動。
其次,兩種類型的訓練呈現截然不同的情緒和行為態度。訓練同理心的實驗組覺得同理心是讓人不舒服而且麻煩的。另一方面,訓練同情心的實驗組似乎在心念中創造了正向結果,這一組別最終比同理心組的人展現更多的善良,而且更渴望幫助他人。
因此,對他人的痛苦有「認知上的理解」,而不是隨著對方的情緒起舞,就可以更好地去協助他們,同時照顧好自己。
當我們無法將自己的痛苦與他人的痛苦區分開來時,就會出現同理陷落(Empathic distress),這會導致倦怠和各種身心健康狀況。如果你身處環境裡的人們情緒高漲,然後你發現自己被襲來的情緒浪潮捲走陷入混亂,這裏有一些技巧可以避免同理陷落(Empathic distress)的狀況。
首先記得深呼吸。
當我們看到令人痛苦的事物時,會激發戰鬥或逃跑(fight-or-flight)反應,呼吸就會變得又快又淺,這會提升緊張感並為我們提供情緒動能。有研究顯示,緩慢、穩定的深呼吸可以激發迷走神經,位在大腦中的迷走神經控制著副交感神經系統,而副交感神經系統正是控制放鬆反應的神經系統。因此做幾次深呼吸,會讓人更平靜。
第二,將注意力集中,感受自己的身體。當目睹其他人的強烈情緒時,請將注意力收回到自己身上,而不是陷入他們的經歷與感受中。請感受自己踏在地上的腳,並試著擺動腳趾;如果你是站著的,可以稍微彎曲膝蓋;如果你正坐著,請感覺臀部與椅子的接觸,並感受椅子正在支撐著你。專注於身體的感覺,並想像你正在控制自己的情緒與感知在身體中移動。當然,請讓自己保持彈性,當情況變得難以忍受時,你是真的可以從現場「移開」自己的。
第三,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當陷入他人的情緒時,我們很容易忘記自己。花點時間凝視自己的眼睛,可以讓你回歸現實,提醒你自己是誰,並用更廣闊的視野來重新評估眼前的情況。這時自我同情的鏡子冥想練習就能派上用場了。
試試看
思考下面的問題,並將自己的想法和反應記錄在影片日記中。
與人相處時,你是天生就具備同理心嗎?還是你比較傾向於以同情心去理解和覺知他人的感受?相較於其他情緒,有沒有任何特殊情緒你比較難以感同身受? 你是否曾希望在與人的交流中,可以不要太感同身受,而是多點同情的理解? 同理心是否曾經妨礙了你的同情理解能力?
45. 用同情心看待自戀
我們在上一章中了解到,一個人能否用同情心採取行動,與該人的調節情緒能力高度相關,而非其道德品質。因此,最終我們得把目光焦點重新回到自己身上,好好凝視著這位摯友的倒影,因為如果我們無法看見自己,那麼也看不到別人。
自戀的特徵是缺乏同理心和同情心。最近對自戀者大腦的一些神經科學研究成果,可以協助我們理解為什麼這些人的同理和同情能力嚴重受限,同時還可以讓我們知道如何協助自己提高這些重要的人際交往技巧。
許多實驗和臨床觀察發現,自戀者會有自溺(self-absorbed)的慣性思維模式,讓他們免於覺察他人的情緒和經歷。但他們是故意要這麼無理、冷漠嗎?近期的神經科學研究表明,自戀者之所以缺乏同理和同情心,可能是因為他們對情緒的認知處理存在缺陷,而這種缺陷不受意識控制。這些研究發現說明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我們希望的那樣具有同理和同情心。後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自戀者的大腦發生了什麼事。
同理心涉及共享、想像和理解他人的情緒,神經科學研究發現,當我們正在經驗同理心時,大腦的特定區域會被激發。位在大腦的腦島內前島(the anterior insula),這區域像是兩個獨立的認知處理網絡之間的開關:一個與執行任務有關,另一個稱為預設模式,與關注自我相關。換句話說,我們的大腦會在專注執行任務與專注於自己之間切換,但很難兩者同時並行。
最近的大腦成像研究顯示,自戀者的同理心缺陷是由於腦島內前島功能障礙造成的。他們的腦內前島似乎處在一種不平衡的狀態,導致無法關閉預設模式網絡,而該網絡會將思考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所以自戀者的大腦呈現無法不去注意自己的狀態,當然這也會阻礙一個人共享和理解他人情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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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關鍵字」行銷爭議多!陳亭妃:公平交易法修法迫在眉睫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立法委員陳亭妃針對近期「網路行銷關鍵字」詐騙廣告頻傳的議題,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討論強化「關鍵字廣告」的相關規範,讓關鍵字的使用在商業競爭上更加公平合理!
網路購物是現代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業者透過「關鍵字」行銷,吸引消費者目光,也讓業績蒸蒸日上,但關鍵字用在詐騙,或是負面,類似事件層出不窮,杜絕惡意競爭,維持市場交易秩序,有鑑於此,立法委員陳亭妃特別針對近期「網路行銷關鍵字」詐騙廣告頻傳的議題,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李鎂、司法院、法務部,以及政大法學院的王立達教授、臺大學法學院的李素華教授、信律國際法律事務所王瀚興律師和中國法律政策協會蔡步青秘書長一起參與,透過討論強化「關鍵字廣告」的相關規範,讓關鍵字的使用在商業競爭上更加公平合理!
陳亭妃提到,目前針對不當的「網路行銷關鍵字」的議題,當事人必須負擔刑事、民事以及行政的相關責任,法源依據則散見於《刑法》、《民法》、《公平交易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等,民眾或業者除了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自行蒐集證據後提起訴訟,但是處理程序曠日廢時。公平會的行政罰鍰又受制於《行政罰法》:「先司法後行政」原則,若法院判決遲遲未確定,就無法對其開罰,顯然有需要改正的地方!

律師蔡步青建議公平會建議,可以考慮目前現行適用公平法25條的「處理原則」,明確的類型化、特定化,有關於違法使用關鍵字,這樣的類型,並在第一時間,就採取相關的強制行政措施,像是不改進修正,透過連續開罰,達到嚇阻,也能下架網站。」
政大法學院教授王立達表示,公平會的行政罰鍰受制於「行政罰法」,因「先司法後行政」原則,法院判決未確定就無法開罰,但行政機關應帶頭在前,行政和檢調同步處理;台大法學院教授李素華則認為,網路和廣告都是主流,規範很重要,若是執法方式沒有跟上網路創新時代,可能會造成救濟困難,目前美國等國家都已著重於廣告資訊揭露。
公平會主委李鎂表示,近三年裁罰的案件有11件,共五百多萬的罰鍰金額,視案情內容來做開罰的判斷,隨著競爭多元,網路開放,公平會也會適時檢討,不實廣告,公平會處理的案件很多,關鍵字廣告就是不實廣告的一環。會後將所有的專家學者意見,帶回作為參考。

除了行政機關的與會之外,陳亭妃也邀請民間的專家學者,針對實務上相關案件的處理模式以及衍生出的各種問題,彙整各方的專業意見。同時,也一併探討《公平交易法》未來的修法方向。透過公聽會討論,行政機關檢討改進後,法條更加公平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