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太戰略新軸線:美菲安全合作急速回溫,美澳軍事同盟地位提升,南太平洋成競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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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澳洲及日本則持續靠軟實力以削弱中國在區域的影響力,但缺乏硬實力的問題則迫在眉睫。今年2月,美國在中斷30年後,重啟在索羅門群島的大使館,也預告將在萬那杜、吉里巴斯和東加王國開設大使館,明顯是為了反制中國在南太平洋與日俱增的影響力。
面對中國軍事威脅,美國拜登政府落實全球參與印太大戰略,從美日澳印四方安全會談(QUAD)形成「小北約」,到建立澳英美三方安全夥伴關係(AUKUS),史無前例的3國攜手製造核潛艦,民主自由與專制集權國家的戰略與軍備競爭已重劃21世紀的國際軸線。
印太戰略新軸線1 / 小馬可仕上任,菲美安全合作急速回溫
(中央社)駐菲美軍1992年撤離後,菲美關係在菲國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任內跌至谷底。但現任總統小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 Jr.)上任後,在安全合作上急速向華府靠攏,菲律賓在美國印太戰略部署的地位也越加重要。
每年3月至5月間登場的「肩並肩」(Balikatan)聯合軍演是菲美軍事合作最顯著的晴雨表。今年「肩並肩」軍演創下歷來最大規模,共1萬7600多名菲律賓和美國軍人參與,參加人數幾乎是去年的2倍。
對部分菲國民族主義者來說,菲律賓開放前殖民母國美國舉行演習,甚至使用軍事基地,不啻是眼中釘般的存在。
菲國參議院於1991年決議,要求美軍於1992年撤離蘇比克灣,結束美國在菲律賓長達94年的軍事存在。杜特蒂上台後,更將擺脫美國影響力的「獨立外交政策」發揮到極致,不但2017年肩並肩演習縮水到5400人參加,項目也限縮於反恐、救災和人道援助領域;2020年更知會華府,揚言退出「軍隊互訪協定」(VFA),讓美國軍隊不再能輪替進入菲律賓進行軍演。
不過,菲美2國近百年的軍事往來,已使菲律賓軍方和美國建立深厚聯繫。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小馬可仕的父親、前總統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就在駐菲律賓的美國軍隊服役。杜特蒂任內,也常出現總統發言與軍方矛盾的情況,尤其是馬尼拉和北京存在南海主權爭議下,杜特蒂雖然對中國採取綏靖政策以求取經濟利益,北京南海擴張的腳步卻不曾停歇,更使馬尼拉無法對菲美軍事合作放手。
舉例來說,負責南海防務的菲律賓將領於2021年8月指出,中國一個月內從位於南海島礁的崗哨發射至少5次煙火信號或信號彈,驅離菲方的情報監視偵察小組;南海情勢劍拔弩張下,杜特蒂卻向北京表態「即使在當前地緣政治充滿挑戰的時代,菲律賓將保持中立。至少在我的任期內,忠於我們對中國的承諾。」
然而,隨著美中在印太地區競逐加劇,身為美國盟友的菲律賓想要「保持中立」,勢必面臨挑戰。
杜特蒂於2021年底曾說,菲律賓無力抗衡中國武力,若台海發生戰事,只要他還是總統,菲律賓就會保持中立。有別於杜特蒂的表態,小馬可仕今年2月說,若台海爆發戰爭,「很難想像菲律賓能置身事外」。換句話說,一旦爆發台海衝突,馬尼拉恐怕仍不得不選邊站。
在菲中南海爭議及可能捲入台海爭端雙重考量下,馬尼拉不僅改弦易轍,開始向國際社會公開聲討北京在南海的「霸凌行為」,更開放美軍使用4處戰略據點,包括菲律賓東北部一座機場、距台灣約400公里的海軍基地及一處陸軍軍營,並在今年的菲美軍演中,於距台灣南端僅約150公里的巴丹群島(Batanes)運送高機動性多管火箭系統(HIMARS,簡稱海馬士),及演練「該島被虛構的國家占領,訓練部隊將奪回」的情境,引發劍指中國的聯想。
美國學者夏塔克(Thomas Shattuck)在菲律賓新聞網站Rappler撰文表示,時任美國聯邦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去年8月訪問台灣,北京當時在台灣周邊的軍演範圍,就與鄰近巴丹群島的菲律賓專屬經濟海域重疊,這使馬尼拉認知到,將無法避免捲入可能的台海戰事。
夏塔克指出,隨著兩岸關係惡化,馬尼拉須密切關注北部邊界,因為這絕對會成為未來衝突的熱點;而開放美軍使用4處戰略據點,顯示馬尼拉已經認真看待這項威脅,並努力加強防禦。
他表示,這些據點很可能成為未來美菲2國對菲國北部遭侵略作出反應的前線,也顯示馬尼拉和華府意識到,菲律賓將在潛在的台海危機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印太戰略新軸線2 / 美中強化區域影響力,南太平洋成競逐中心
(中央社)中國近年積極拉攏南太平洋島國並提供援助計畫,去年與索羅門群島簽署安全協議,可謂正式踏入美國盟友澳紐「後院」,威脅美國在南太島國的布局,使得這個區域成為美中競逐的另一戰場。
太平洋島國資源豐富,在地理位置上極具戰略價值,因其地緣政治及戰略考量,一直被美國、澳洲及紐西蘭視為勢力範圍,宛如澳紐「後院」。澳洲長年與南太島國有多項援助合作,雙方關係緊密。
中國近年增加在南太平洋的影響力,去年4月與索羅門群島簽署具爭議性的安全協議,形同踩到澳紐紅線,對長年忽視太平洋島國的美國而言更是敲響警鐘。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坎貝爾(Kurt Campbell)等官員隨即赴索羅門群島訪問,同年9月美索兩國舉行高階戰略對話,可見美方對中國在區域的勢力感到擔憂。
為了抗衡中國在南太平洋的勢力並促進與太平洋島國的經濟和外交關係,美國去年6月宣布,美國與澳洲、日本、紐西蘭、英國成立非正式集團「藍色太平洋夥伴」。同年9月,美國在白宮舉行首場太平洋島國峰會,總統拜登(Joe Biden)宣布,將提供8.1億美元新資金援助,並誓言要與該地區建立更緊密的夥伴關係。
布魯金斯研究院國際秩序計畫主任瓊斯(Bruce Jones)分析,太平洋島國對中國防止美國加強在第一島鏈力量的地位非常重要。北京的戰略包括利用投資、僑民、菁英關係和施壓獲得外交關係和物流管道,雖然有所進展,但並非所有策略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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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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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