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又一場「贏不了的戰爭」?越南的亡靈在中東戰場借屍還魂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眼看伊拉克就要變成第二個越南,美國至今仍不敢給出一個真心的承諾。40年過去了,越戰幽靈依然徘徊在美國的心中。
文:江子揚
在《在越南最後的日子》(Last Days in Vietnam, 2014)紀錄片的最後,參與西貢撤退行動的陸軍上尉Stuart Herrington說到:「1975年4月底是整個美國對越南參與的一個縮影。我們真心給出承諾,但這個承諾最終破滅,人們為此受到傷害,只因為我們並未團結一起。整個越南戰爭就是一個類似這樣的心碎故事。」
(《在越南最後的日子》:前南越軍官問:「這是我們所追求的結果嗎?這是美國人來的目的嗎?」)
讓人心碎的故事就只此一樁嗎?
5月底,遜尼派激進組織「伊斯蘭國」(IS)攻下距首都巴格達(Baghdad)只有110公里的拉馬迪(Ramadi),一個伊拉克中部大城,主要居民是遜尼派穆斯林的安巴爾省(Anbar)首府。在滾滾黃沙中,由美國所訓練伊拉克政府軍在幾近崩潰的邊緣,而且IS也正逐步進逼巴格達。種種跡象都不禁讓人想起40年前西貢陷落的情景。
在不到一年的時間,IS已經從一個數千人的敘利亞反抗團體演變成一個人數上萬,而且至今還在不斷擴張的組織,IS並拿下伊拉克第二大城摩蘇爾(Mosul)與提克里特(Tikrit),雖然事後提克里特又為伊拉克所奪回,但伊拉克三分之一的國土已陷入IS的手中。
美國在伊拉克與在越南有著很強的類比性,美國開啟伊拉克戰爭是為了反恐,而進入越南是為了反共。美國在這兩地都抱持著美好幻想,希望能讓民主與和平在此落地身根。但故事的最後都是美國黯然離開,留下凌亂的戰場與面對另一波威脅的當地政府軍隊。
回顧歷史,美國對越南共和國(南越)政府軍傾注了無數銀彈和心血,包括軍隊、顧問、人員訓練、武器提供與資金投入。同樣的情況在伊拉克也是如此。
但伊拉克又與越南又有很大的不同。在越戰最後,雖然美國在舉國反對下,國會最終否決了福特總統(Gerald Ford)對南越政府7.22億美元的緊急軍事援助案。南越政府在這種情況下,不敵北越軍隊大舉入侵,最後舉牌白旗投降。不過美國對越南顯然抱持著更多好感,放有更多感情,因此美國在離開的時候,他們盡可能地拯救那些與美國有著密切關係的南越人民。
另一方面,伊拉克卻面臨到完全不一樣的狀況。雖然今日我們很難想像駐巴格達的美國外交使節和駐軍會不顧危險,拯救那些曾經幫助美國做事的伊拉克人;又有媒體報導伊拉克軍隊的貪污腐敗與逃避戰爭情形,但事實上伊拉克政府軍至今都沒有被IS殲滅,而且政府軍依然與美國有著密切的合作。換句話說,目前伊拉克軍隊的問題在於他們有沒有繼續「戰鬥下去的意志」(Will to fight)。
欠缺戰鬥意志
拉馬迪的失守,讓美國國防部長卡特(Ashton Carter)在CNN專訪上說出了重話:「現在的情況是,伊拉克軍隊缺乏戰鬥意志。伊拉克軍隊並沒有寡不敵眾。事實上,他們數量上還贏過伊斯蘭國的力量。」
卡特的「欠缺戰鬥意志」說是講給伊拉克聽的,但這句話美國自己聽起來卻格外刺耳。1980年代,雷根總統(Ronald Reagan)為了破除對美國社會持續對越戰的嘲諷,聲稱越戰本是一個「可以贏的」(winnable)戰爭,但到最後卻因為欠缺戰鬥意志,甚至美國都喪失了對自己的根本信仰,因此導致越戰一敗塗地。
越戰20年
美國在越戰泥淖中掙扎了20年,歷經五任美國總統,從艾森豪(Dwight Eisenhower)、甘迺迪(John F. Kennedy)、詹森(Lyndon Johnson)、尼克森(Richard Nixon),到福特。一開始美國介入越戰的理由就是對共產主義的恐懼,擔心一旦越南全面赤化,就會像骨牌效應一樣導致整個中南半島甚至東南亞走向赤化。美國向來自詡是自由世界的堡壘,因此更要協助南越對抗共產主義。抱持著一廂情願的美好幻想,美國就如同電影《沉靜的美國人》(The Quiet American, 2002)裡的Pyle一樣,堅信自由民主制度能夠帶給人們更好的生活,為了這個目標,美國必須介入越戰。
1964年的北部灣事件(Gulf of Tonkin Incident)讓美國全面擴大在越南的戰爭。但隨著美國介入越南多年,戰事依然膠著,其不僅耗費美國大量人力物力,美國的威望也受到影響,國內更是興起強烈的反戰運動,這使得美國社會進一步地分化。到尼克森政府的時候,戰爭從初期的自由理想到最後只剩下如何優雅地離開戰場而已。尼克森總統於是開始推動「越戰越南化」(Vietnamization)政策。
為了確保「越戰越南化」的目標以及欲斷絕北越與越共的補給線,1972年5月份開始,尼克森不但下令轟炸胡志明小徑外,還將越戰範圍擴大至周邊寮國與柬埔寨等區域。同年底美國越來越無法忍受北越及越共,以「和談」作為宣傳的工具及另一種戰爭型態的手段,尼克森於是發動「聖誕大轟炸」(the Christmas Bombing)迫使北越上談判桌,並說服南越政府簽署和平協議。
1973年1月27日,隨著《巴黎和平協約》(Paris Peace Accords)的簽署,美軍成功退出越南戰爭。但在越南的戰爭並未因此結束,其反而從簽署協議開始,到1975年4月南越被併吞為止,南北越雙方之間還經歷許多場戰役。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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