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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容、賞金獵人與鑽石行家——理律劉偉杰股票盜賣案始末

易容、賞金獵人與鑽石行家——理律劉偉杰股票盜賣案始末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奇怪,為什麼要兩組證券交易的帳戶?因為另一組,也就是後面開立的那一組,是劉之後要利用的台灣「假」新帝帳戶。等到聯電股票一撥到中信證券,他就可以出示授權書(新帝全權委託我唷),把股票轉到亞洲證券後賣掉,得到的股款就跑到世華銀行去了。這就是劉規劃縝密的證據。因為,距離真正犯案,還有近一年的時間。

另外,不少銀樓都兼做地下匯兌,也讓劉得以利用此管道來把部分贓款匯至國外。所謂地下匯兌,以劉匯款6億至中國大陸為例,即是劉在台灣支付許6億,而許再聯絡中國大陸不同的人頭帳戶,匯款6億等值人民幣至劉指定之帳戶。當然,地下匯兌是違反銀行法,要吃牢飯的,所以佣金(手續費)自然不低,以前述6億為例,許即拿了3000萬佣金。

匯這麼多錢到國外,沒有疑似洗錢的通報嗎?

有的,劉將賣股所得從台灣「假」新帝帳戶(世華銀行),匯款至劉於台北及華泰銀行之私人帳戶時,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隨即接獲台北與華泰銀行通報異常大額交易,追查後發現是理律協助客戶新帝公司售股所得,書面資料看來一切合法,因此沒再繼續追查下去。

為什麼會合法?猜測調查局看了匯款明細,劉偉杰雖然匯款至私人帳戶,但是相關的授權文件看起來是合法的,新帝全權授權理律,而劉是理律代表之一。

而另外20幾億等值歐元從台灣「假」新帝帳戶,匯款到香港「假」新帝帳戶,不會被央行盯上嗎?這就回到前面所說,劉案發前至香港世華銀行開了香港「假」新帝帳戶,匯款紀錄上看起來是由台灣新帝匯至香港新帝,十分正常的公司資金操作。

劉怎麼會知道要這樣做才不會出問題呢?因為檢調搜索劉住處時,除了前述的珠寶書籍外,還有大量的外匯管制專書。

世華銀行有責任嗎?

理律覺得有。

因為事發前,劉多次自台灣「假」新帝帳戶,利用提取現金、開立台銀支票(俗稱鐵票)、匯款至劉私人帳戶等手法,盜走高達8億多元;事發後,理律已請求國泰世華務必特別注意劉虛設帳戶之提領狀況,但10月14日,劉逃至中國大陸後,仍成功自香港「假」新帝帳戶轉出港幣2000多萬。

所以在2007年,狀告國泰世華,讓無權提款的劉偉杰將錢盜領一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求償近10億元。而國泰世華主張,根據委任授權內容,劉有開戶、提款、匯款等權限,且開戶、提領文件核對後正確,並無疏失。

2014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國泰世華免賠,2016年高等法院依舊認為國泰世華銀行並無缺失,判定理律敗訴,2018年最高法院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中。

這麼多錢,理律怎麼賠?

理律最令人佩服之處,在於沒有放手擺爛,而是與客戶協商,咬牙認賠,而且短短四年內就還清了債務,浴火重生。

與新帝進行了多次協商,即使過程中摩擦不斷,理律最終還是在2003年11月14日與新帝在美國簽訂和解書,約定先於2003年底償還2000萬美元現金,另4500萬美金分四年十六期償還(還出具銀行保證理律會還錢的「不可撤銷信用狀」)。最後的1830萬美金償還計畫,非常有意義,理律每年持續提供新帝約100萬美元的法務服務,共計18年,未使用完的額度,可轉作公益活動。

家庭背景

劉偉杰的父親劉榮顯原任職合作金庫,退休後自1981年起開設代書事務所,勾結雙連支庫前經理陳常佑等18名官商,以人頭戶向合庫超貸1.3億元後,於1992年潛逃美國,被法院依貪汙罪通緝,因此劉可以算是家學淵源。

劉自小即生長在優渥的環境下,國高中都是念貴族學校,大學時開跑車上學,住北投豪宅,個性獨來獨往,不喜與人深交。

理律對劉很壞,所以他才報復嗎?

2002年,理律於合夥人會議中,通過劉晉升為理律合夥人的決議,但劉卻自願放棄這個多少人搶破頭的職位與榮耀。不過,合夥人有業績壓力,還要帶團隊,並不輕鬆,過去也有同事自願放棄,因此老闆們也就不勉強,怎麼會聯想到當時劉早已籌劃怎麼盜賣股票,根本沒有時間當合夥人呢!

為什麼劉可以犯下巨案?

簡單來說,理律犯了「職能未區分」的內控基本原則,以及「過於人治」的管理方式,讓劉有機可趁。

1. 職能未區分:劉之所以能夠盜賣股票,很關鍵的漏洞在於開完台灣真新帝帳戶後,中信證券的存摺跟新帝印鑑,居然都放在他一人身上,這表示他可以隨時隨地直接拿了存摺跟新帝印鑑,到中信證券櫃台,把聯電股票完全轉走,而且沒有人會知道。職能區分的重點就在於,把一件事情弄得需要越多人來做越好,避免一人包辦的狀況發生。

2. 過於人治:有了存摺跟新帝印鑑,可以轉走股票還不夠,得有地方放才行。因此需要有另一個證券戶頭(也就是台灣假新帝),以及一個銀行戶頭收股款才行。劉打算偽造中文授權書,謊稱新帝跟理律都授權他再開另一組帳戶,並且他的私人印鑑即可進行提款或匯款交易。新帝印鑑在他手上沒問題,困難在於取得理律公司大章以及主持律師徐小波個人章。還好,對於已在理律服務14年的劉來說,並不算什麼。「他說老闆已經同意了要印章,沒有人懷疑,」理律某位律師說。

當然,劉本身的性格、完善的事前功課,以及高度縝密的規劃,也是功不可沒。為了瞭解怎麼把錢運出去,他研讀了非常多關於珠寶鑽石、外匯管制的書籍;為了怕在海關被攔阻,所以寧願拿同性密友的證件與護照出境;為了30億,可以抗拒合夥人的誘惑、可以不動聲色等待一年之久。

這樣的大漏洞,塞入幾十億的股票,剛好又遇到這麼細心狡猾的舞弊犯,不出事也很難。

想問劉的幾個問題

如果有機會能與他談談,我很想知道:

  • 是否以前就經手過類似業務,所以發現這樣的漏洞,只是以前金額不夠大,所以看不上眼?
  • 為什麼沒有聯電股票全部賣光,還留下了一些?
  • 為什麼還要冒著風險領現,或是轉入私人帳戶,而不是把所有金額皆匯款至香港?
  • 10月1日已開始留職停薪,為什麼遲至10月9日才出國?
  • 當聽到理律老闆們願意晉升你為合夥人,對盜賣的決心與計畫有何影響?
  • 這麼多錢,在海外都怎麼花呢?這樣快樂嗎?
  • 如果可以選擇重來,還是會犯案嗎?若會,哪些細節會再修正?
  • 有什麼想跟理律的老闆、父親、黃室華、還有前妻說的?

案件大事紀

試著用時間軸重新描述整個案件,希望會更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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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自製時間軸

參考資料

此案有非常多豐富的報導,皆值得一觀,列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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