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由英國智庫「國際戰略研究所」(IISS)舉辦的第20屆「香格里拉對話」(Shangri-La Dialogue)亞洲安全會議預計在6月2日至4日於新加坡登場,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Lloyd James Austin III)和中國國防部長李尚福將分別在3日及4日於大會上發表演說。目前也確定美中防長不會像去年一樣舉行場邊會晤。
編譯:荊柏鈞、柯昀伶、鄭熹、黃以樂(南洋誌)
南洋誌東南亞週報第225期,為讀者挑選2023年5月27日至6月2日期間,有關新加坡、泰國、菲律賓、越南、緬甸與馬來西亞的六則東協區域大事。
新加坡|「香格里拉對話」6月2日至4日新加坡登場 美中防長將發表演說
由英國智庫「國際戰略研究所」(IISS)舉辦的第20屆「香格里拉對話」(Shangri-La Dialogue)亞洲安全會議預計在6月2日至4日於新加坡登場,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Lloyd James Austin III)和中國國防部長李尚福將分別在3日及4日於大會上發表演說。目前也確定美中防長不會像去年一樣舉行場邊會晤。
根據五角大廈聲明表示,中國拒絕美國提出李尚福和奧斯汀本週在「香格里拉對話」期間會面。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5月30日表示,當前中美兩軍對話面臨困難的原因,美方是清楚的,並強調,美方應當切實尊重中國的主權安全和利益關切,為中美兩軍對話創造必要的氛圍和條件。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美國政府2018年制裁時任中共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部長李尚福,禁止其透過美國的金融系統進行任何交易,李尚福也不會獲得美國簽證,制裁理由為李和其主管的軍委裝備發展部向俄羅斯購買軍事設備,違反「以制裁反擊美國對手法案」(Countering America’s Adversaries Through Sanctions Act)。中國已正式告知美國,若繼續制裁,李尚福與奧斯汀的地位就不平等。
對此,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客座資深研究員唐安竹(Drew Thompson)表示,即使沒有美中雙邊對話,多邊參與仍具有重大價值,「區域安全架構的強化和重要性與日俱增,比美中防長是否會見面來得重要」。
(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及中國國防部長李尚福將分別於「香格里拉對話」亞洲安全會議上發表演說。)
Both China’s Minister of National Defense Li Shangfu and US @secdef Lloyd Austin will speak at the 20th edition of the @IISS_org Shangri-La Dialogue in Singapore on 2–4 June #SLD23https://t.co/xwKMMN4Wp8 pic.twitter.com/V3J9fJg5gT
— james crabtree (@jamescrabtree) May 29, 2023
泰國|前進黨皮塔遭檢舉持媒體股份 恐被取消總理資格
泰國代理副總理威薩努(Wissanu Krea-ngam)5月31日表示,前進黨(Move Forward Party)黨魁暨總理候選人皮塔(Pita Limjaroenrat),因持有媒體公司的股份,可能會被取消總理資格。據《曼谷郵報》報導,他被引述稱,針對皮塔在媒體公司iTV Plc的持股的投訴詳情,將成為他是否符合泰國最高職位資格的關鍵因素。若投訴僅針對他擔任總理的資格,他作為國會議員的身分將保持不變,但若針對兩者,法院將對兩者進行裁定。
事實上,公民力量黨(Palang Pracharath)前眾議員參選人隆凱(Ruangkrai Leekitwattana)在選舉前就向選舉委員會提出投訴,聲稱皮塔不具備參選資格,因為他持有一家媒體公司的股份,從而違反了憲法。泰國憲法第98條禁止持有任何報紙或大眾媒體業務的股東參加眾議院議員選舉。
這些投訴質疑了皮塔的國會議員身份和未來總理地位,而代理副總理威薩努認為這甚至可能會影響前進黨的所有候選人。當威薩努被問及如果這些投訴是針對皮塔所批准的候選人,他指出這可能造成泰國要再舉辦全國大選。
近期民調顯示高達60%的受訪者對於以前進黨為首的聯盟是否能成為泰國政府感到擔憂,並認為皮塔成為新總理的可能性偏低。皮塔曾在5月初於推特上表示,他對這個投訴並不擔心,因為這些股份屬於他所繼承的家族基金,而他的身份是該基金的經理。皮塔也指出,他在選舉前曾就此事諮詢並通知了國家反貪委員會。

菲律賓|菲攜手美日 三方首次進行海上演習
因應中國在南海日益升高的主權聲索活動,菲律賓、美國與日本6月1日至7日於南海首次舉行三方聯合海上演習。
菲律賓海岸警衛隊發言人巴里洛(Armand Balilo)在5月29日宣布,菲國與美國海岸防衛隊、日本海上保安廳在巴丹省附近海域,進行聯合海上訓練,包含通信、機動、搜救以及海上執法訓練。菲律賓將派出4艘船隻,美國與日本各1艘,以及共計400名人員會參加訓練,此外澳洲也將會以觀察員的身分參與。海岸警衛隊並重申此為例行演練。
此外,第20屆亞洲安全會議(Asia Security Summit)於6月2日至4日在新加坡登場。日本共同社報導,菲律賓、日本、美國和澳洲擬藉此次會議,舉行四國國防部長的首次會談;討論加強安全合作,包含在南海進行聯合海上巡邏事宜。菲律賓和美國稍早在4月進行近期規模最大的「肩並肩」聯合軍事演習(Balikatan),共計1.7萬人參與,雙邊之外澳洲也派員,日本亦有觀察員參加。
近期菲律賓與中國在南海的競爭態勢升溫。在今年2月及4月時,中國海警船在南沙群島攔截菲國巡邏船,雙邊船隻形成對峙;5月時,兩國相繼在爭議海域設置浮標。

越南|全球最低稅負制將上路 越南擬提企業補貼方案
《路透社》報導,因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擬在2024年導入的全球稅,三星電子(Samsung)和一些外國企業正在與越南政府談判,呼籲政府針對此改革給予企業補貼。越南政府也正草擬補貼方案,最快於10月由國會表決。
OECD在2021年12月提出「第二支柱全球反稅基侵蝕計畫」(或稱全球最低稅負制)的法令架構,要求合併營收達到7.5億歐元(約新台幣250億元)的跨國企業,若實質稅率未達標15%,需補繳差額稅款,並將在2024年1月開始導入此全球稅。
越南政府也同意執行OECD的全球對低稅負制,將於2024年開始實施。目前跨國企業在越南享有許多優惠措施,最低稅負低於15%;在全球稅實施後,將提高企業的稅賦負擔。韓國商會表示,若政府未提出因應措施,將使越南在吸引外國投資上逐漸失去競爭力。據傳近期韓商三星電子、樂金電子(LG)、還有美國英特爾(Intel)和德國博世(Bosch)等在越南投資企業,於近期與政府協商,呼籲政府提出方案給予企業補貼。而越南政府也正在研擬相關方案,最快將於10月交付國會表決,方案內容包含稅後現金補貼,或是若企業投入製造與研發,將可獲得稅收抵免。而該方案若實施,政府估計需投入每年2億美元的預算。
“東南亞週報”的相關議題
- 2023-06-17 【東南亞週報】星國企業家吳振華宣布競選總統|洪森欲修柬國選舉法|菲火山噴發緊急疏散1.8萬居民
- 2023-06-10 【東南亞週報】越澳建交50週年|國務資政尚達曼表態參選總統|柬國與阿聯簽署雙邊貿易協議
- 2023-06-03 【東南亞週報】香格里拉對話新加坡登場|菲攜手美日海上演習|劉特佐特助遭遣返確認藏身處
- 2023-05-27 【東南亞週報】菲副總統薩拉退黨稱拒政治權力遊戲|伊朗總統訪印尼|前進黨執政之路存變數
- 2023-05-21 【東南亞週報】星國三週內處決兩名販毒犯|緬軍自俄中星進口至少10億美元武器|東南亞運動會閉幕
Tags: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