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3列火車相撞至少275死,肇事原因為電子號誌系統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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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士納告訴印度的《國際亞洲新聞社》(ANI),「我們已經找到事故的原因和該為此負責的人」,但表示,在最終調查結果出爐前提供細節「並不合適」。衛士納指出,「這起意外的發生是因為電子聯鎖系統的變更」。電子聯鎖指的是一套複雜的號誌系統,透過調配火車在軌道上的運行,來預防列車碰撞。
印度火車事故救援結束,下修至275死
(中央社)印度發生20多年來最慘重的鐵路事故後,當局昨(4)日表示,救援行動已經劃下句點,號誌系統故障被認為是造成至少275人死亡的可能原因。
《路透社》報導,奧里薩省(Odisha)政府首席秘書耶拿(Pradeep Jena)表示,因為一些遺體被重複計算,這起事故的死亡人數從288人下修。耶拿告訴記者,「現在救援行動已經結束」,這個數字不太可能會再上升。
2日晚間在巴拉索爾(Balasore)發生的這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近1200人受傷。當時一列客運火車撞上一列靜止的貨運火車後,數節車廂出軌,撞上另一列往相反方向行駛的客運火車。
A clear view of what happened in Balasore. 275 lives in the blink of an eye. #OdishaRailTragedy pic.twitter.com/78WNL8z2fu
— Shiv Aroor (@ShivAroor) June 4, 2023
每天載客量超過1300萬人次的國營企業印度鐵路公司(Indian Railways, IR)一直在努力改善安全紀錄,相關問題被歸咎於基礎建設老化。
將在明(2024)年面臨大選的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前天抵達事發現場與救難人員交談、視察事故殘骸,並與一些傷患見面。莫迪表示:「有罪者將會受到嚴格的懲罰。」
鐵路局(Railway Board)成員辛哈(Jaya Varma Sinha)表示,初步調查指出,從加爾各答(Kolkata)開往清奈(Chennai)的「科羅曼德快線」(Coromandel Express)以時速128公里從正線出軌,進入用於停放火車的側線環狀軌,接著撞上停在環狀軌上的貨運火車。
辛哈告訴記者媒體,這次衝撞導致「科羅曼德快線」的引擎和前4節或5節車廂出軌翻覆,並撞上以時速126公里行駛在第2正線、反向由耶萬布爾(Yesvantpur)開往豪拉(Howrah)特快線列車的最後兩節車廂。
辛哈指出,撞擊導致這兩節車廂脫軌,形成巨大殘骸。她提到,兩列客運列車的駕駛員都受了傷但倖存。
當重型機械操作人員正在清理損壞的軌道、破損的列車和電纜時,心急如焚的家屬在一旁觀看。
鐵路部在推特(Twitter)上寫道,超過1000人參與了救援工作。
印度鐵路部部長衛士納(Ashwini Vaishnaw)表示:「我們的目標是在7日上午前完成所有的修復工作,到時軌道應該能正常運行。」
印度火車相撞事故,原因指向電子號誌聯鎖系統
(中央社)印度鐵路部部長衛士納昨天表示,已經找到印度數十年來最嚴重火車相撞事故的肇因和責任人員,他將原因指向電子號誌聯鎖系統,但未提供進一步細節。
印度東部奧里薩省巴拉索爾2日發生3列火車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迄今至少有275人死於這場意外。
衛士納告訴印度的《國際亞洲新聞社》(ANI),「我們已經找到事故的原因和該為此負責的人」,但表示,在最終調查結果出爐前提供細節「並不合適」。
衛士納指出,「這起意外的發生是因為電子聯鎖系統的變更」。電子聯鎖指的是一套複雜的號誌系統,透過調配火車在軌道上的運行,來預防列車碰撞。
他表示:「經過適當調查,將查出事故是誰造成,以及如何發生。」
《法新社》報導,事件發生的確切次序很混亂,但許多報導引述鐵路官員的說法,表示號誌異常使得一列從加爾各答開往清奈的「科羅曼德快線」駛入側線。
它撞上了一列貨運火車,而車廂殘骸造成另一列正經過事故現場、從印度科技重鎮班加羅爾(Bengaluru)往加爾各答的快線列車出軌。
奧里薩省政府首席秘書耶拿證實,已有約900名傷患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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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