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鋼捐資2.8億救高苑,未來規劃產業對接學校科系、編制「瘦身」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為何高苑科大的命運與其他學校不同?受到少子化的影響,過去一年來,被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全部都有嚴重財務問題,有的甚至積欠教職員薪水數月,但高苑科大於5月獲得台鋼集團捐資2.8億元,一次還完積欠的1.77億教職員薪資。
台鋼集團日前捐資2.8億元給遭列入專案輔導學校的高苑科技大學,教育部昨(5)日宣布解除該校專輔,即日起恢復正常辦學。校方表示未來會進行革新與瘦身,轉型為精緻型科技大學,台鋼相關企業與高苑即將進行一場「共榮會議」對接,除了做科系的調整外,高苑的教師也有機會轉往業界。
位於高雄路竹區的高苑科大在2022年3月就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除了學校連年虧損外,還爆發菲律賓「學工」爭議,以及校方和董事會之間長久未解的內鬨,而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通過後,高苑也是第一批進入退場程序的學校。
與高苑科大同期、在《私校退場條例》通過後被列入專輔學校的幾所大專校院之中,大同技術學院、明道大學與環球科大在昨(5)日教育部退場審議會結束後被宣告112學年度停招、學年結束後停辦,中州科技大學、台灣首府大學則是早就宣布自行停辦。
台鋼捐資2.8億元奏效,打造南台灣技術實務最強科大
為何高苑科大的命運與其他學校不同?受到少子化的影響,過去一年來,被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全部都有嚴重財務問題,有的甚至積欠教職員薪水數月,但高苑科大於5月獲得台鋼集團捐資2.8億元,一次還完積欠的1.77億教職員薪資。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昨日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台鋼捐資後補足財務缺口,學校也沒有其他《退場條例》規定應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的情形,因此審議會認定免除專輔,即日起恢復正常辦學。

對此,高苑科大今(6)日也召開記者會,表示在台鋼集團的全力支持下,將朝向聯手打造南台灣技術與實務能力最強的科技大學邁進。
依照《退場條例》規定,私校被列入專輔名單後需組成公益董事會,2月當選董事長的高苑科大通識中心副教授葉怡君指出,在尋找捐資者的過程中,台鋼一直是最希望可以爭取的對象,雖然過程中因業界和學界的差異性遭遇困難,但仍突破萬難完成捐資。
台鋼、高苑多數產業科系可對接
台鋼集團及高苑科大表示,台鋼的4大領域產業鋼鐵、網通、化學材料與健康運動和高苑的多數科系都可以相互對接,學校將進行革新與瘦身,轉型為精緻型的科技大學。針對未來可能進行的系所調整、組織整併,受到關注的問題就在於教職員權益的保障,而目前高苑已經公告教師的優退方案。
葉怡君接受《關鍵評論網》訪問時表示,目前學校有約140名教師,科系的調整還未底定,6月中台鋼集團所有的關係企業主管以及高苑科大各教學單位,將會舉行「共榮會議」做相關報告,除了互相瞭解外,也會考量市場與大環境的改變,雙方進行對接、決定科系的調整。如果高苑的老師有意願,或許可以藉此往業界發展,或是透過借調、深耕研究的方式提升老師的職能。
高苑科大過去以棒球、籃球等體育項目聞名,被問到爭取台鋼捐資是否與近年成立的台鋼雄鷹、台鋼獵鷹球隊有關,葉怡君表示確實算是有關,因為正好棒球、籃球是高苑的強項,台鋼的2個球隊也都有這方面的人才需求,或許接下來會往讓學生更深地紮根、培育的方向發展。
「繁鷹計畫」將支持學生實習與就業
即將成為高苑科大董事長、同時也是台鋼集團重要成員的林輝政,過去曾擔任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教授,以及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校長。林輝政認為,教育不能只看到精英,社會上還是有很多學生需要協助,「我們要為孩子裝上翅膀,讓他們可以像老鷹一樣振翅高飛」,因此未來會推動「繁鷹計畫」,不光是學業、技能,還會全力支持學生的實習與就業。
葉怡君受訪時曾指出,辦學和商業的理念不完全一致,因此在爭取捐資中遭遇許多困難,但如今台鋼集團會長謝裕民表示:「教育不是賺錢的事業,要賺錢就不要投資教育事業」,他強調企業經營除了追求獲利外還有企業的社會責任,希望可以透過高苑科大讓教育跟企業成為夥伴關係,達到人才永續的目標。
高苑科大指出,該校成為《私校退場條例》通過以後第一間解除專輔的學校,學校的重生歷經許多艱苦與磨難,除了感謝台鋼和其團隊以外,過程中立委許智傑、邱志偉、張其祿與高雄市政府都是重要的助力,教育部相關人員和技職司司長楊玉惠給予指導,副司長柯今尉則和公益董事會密切保持聯繫,在繁瑣的行政程序上給予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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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