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總統佐科威向外投信心喊話,保證2024大選後新政府將持續建設新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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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總統佐科威於週三向新加坡的投資者推廣耗資320億美元的建設新首都努山塔拉(Nusantara)的計劃,部分投資者擔心該項目在明年總統大選後,新政府佐將停止發展,對此佐科威保證下一任政府仍會繼續發展該項目。
根據《路透社》報導,本週三(7日)一場由新加坡淡馬錫控股主辦的永續發展的會議上,印尼總統佐科威向所有對建設新首都努山塔拉(Nusantara)有興趣的投資者提供價值26億美元(新台幣9兆848億元)的300項投資計劃,涵蓋住房、交通和能源等領域。
「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不用擔心,你們在印尼的投資是安全的,努山塔拉的發展會持續進行。」佐科威說,並補充努山塔拉將成為「被大自然包圍的世界級智慧城市」。
據新加坡媒體《Today Online》報導,佐科威在會議上表示,印尼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具有「非常大的潛力」,該國可以通過地熱、風能、太陽能、生物燃料和水力等自然資源生產434吉瓦的電力。佐科威也舉例,印尼全國有4400條河流,其中就包含有128條大河,這些大河都可以作為水力發電站的水源。

為了吸引私營部門的早期投資,除了提供300項投資計劃,該政府還準備了財政激勵措施以吸引投資,例如免稅期。而在320億美元(約新台幣9850億元)的開發成本中,約20%由印尼政府出資,其餘部分將由國內及國外投資者承擔。
在佐科威的兩個任期內,將國內基礎設施發展作為優先事項,而努山塔拉將會是他一部分的政策遺產,因為他將在2024年2月卸任,結束10年的總統任期。
這也造成投資者擔心在明年總統選舉的權力交接後,新首都的發展可能會因佐科威卸任後失去可行性和未來,例如曾經表示投資意願的日本軟銀集團,該公司於2022年3月正式宣布不會投資該項目,目前也未有私營部門簽署任何投資協議的相關消息。對此,佐科威保證下一任領導人和政府將繼續關注國家建設的發展。
「新加坡的朋友非常了解我們,無論是誰領導印尼,都會將這個偉大的國家變成亞洲的強國和巨人。」他說。並補充:「所以我建議各位不要等太久、不要只是坐視,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印尼非常迷人,所有人都可以參與其中。」
努山塔拉項目負責人Bambang Susantono則在同一個會議上表示,投資該項目將獲得高報酬率,並指出投資電力系統的潛在回報率為11%至13%。他也補充,來自韓國、日本、中國、德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各國投資者正在評估投資的可能性,上週約有100位潛在投資者造訪努山塔拉,但該負責人對此沒有詳細說明。
預計2024年,將有16000名公務員、軍人和警察將遷往努山塔拉,而政府大樓的建設正在進行中,但截至2023年3月,現場只看到工人臨時安置點。
新聞來源:
- Indonesia president reassures investors of returns on beleaguered new capital city(路透社)
- Indonesia dismisses concerns over $32 bln capital city project, unveils incentives(路透社)
- Indonesia's new capital project to continue after leadership change, 'world-class' Nusantara a good place to invest: Jokowi(Today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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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歐穎慈
核稿編輯:杜晉軒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