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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波蘭駐台辦事處:前副處長涉性侵,當時已在進行一切必要解釋及澄清才離台

(更新)波蘭駐台辦事處:前副處長涉性侵,當時已在進行一切必要解釋及澄清才離台
中華民國外交部|Photo Credit: Getty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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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於1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在2022年9月遭時任波蘭駐台辦事處副處長李波性侵2次。李波則在自己的推特帳號發文表示,台北地方檢察署與台灣高等檢察署已經對本案作出不起訴處分。波蘭駐台辦事處於12日表示,當時有配合進行對李波的調查;而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遭指控長期性騷擾菲律賓籍女秘書,現已被外交部解除職務,並且進行調查。

近日台灣社會性騷擾事件頻傳,外交領域也傳出性平相關案件。時任波蘭駐台辦事處副處長李波(Bartosz Ryś),被指控性侵一名女子2次,檢調機關後做出不起訴處分,外交部表示願意積極協助配合;此外,駐菲律賓代表被傳出長期性騷擾女秘書,現已遭解職,外交部表示將進行行政調查,並送交考績會議處。

時任波蘭辦事處副處長性侵案,外交部:積極協助配合

一名賴姓女子於昨(1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在去(2022)年9月遭時任波蘭駐台辦事處副處長李波性侵2次。李波則在自己的推特帳號發文表示,台北地方檢察署與台灣高等檢察署已經對本案作出不起訴處分,而賴姓女子可能是為了索取金錢而提出指控。

賴姓女子昨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在去年9月、回國2星期後,在時任波蘭駐台辦事處副處長李波家中,遭其性侵2次。賴姓女子於事發後2週向李波詢問性侵的原因,而李波當時表示「因為那是半夜,有個喝醉的漂亮女生在我的床上,而我性慾高漲。就是這樣。」

賴姓女子後對李波提起告訴,檢方在調查後,做出不起訴處分。

賴姓女子在臉書貼文中引述駁回再議的書狀,上頭寫道賴姓女子「於本件案發時已年滿27歲,教育程度為研究所以上,曾於國內就讀知名大學社會系,且曾旅居德國4年,案發時係在職場工作中,依其學經歷及社會歷練,在遭遇不服己意,強令屈從之涉及性自主之事,甚且就可能涉及對自己性侵害之違法事件之發生,自應有一般健全通常人之認知及反應。」

書狀上也寫道,賴姓女子「既處於可以自由活動之環境下,未採取任何積極作為……其事後之反應,與一般遭到性侵害者之反應炯然有別。」

賴姓女子於臉書表示,在自己提起告訴後,同為波蘭駐台外交官的李波的太太,抱著小孩到其工作場合質問2次。李波太太告訴賴姓女子,案件若鬧上媒體,將會毀了自己兒子的人生,並詢問賴姓女子要多少錢才願意撤告。

賴姓女子發布貼文後,民眾湧入波蘭駐台辦事處的臉書粉絲專頁,在最近的一則貼文下留言,要求辦事處回應此事。

而李波也在貼文留言處,以及其本人的推特帳號上表示,「本件已經經過台北地方檢察署、台灣高等檢察署的檢察官做成決定認定指控不成立。 而我同時也想說明,賴小姐在過程中向我要求250萬元台幣的和解條件以交換其撤回指控。在這樣的脈絡下,我不能排除本件是為了索取金錢而提出的指控,也可能構成對我的誹謗。 最後我再次強調,我並沒有享有外交豁免權,在刑事程序中我跟一般台灣國民適用相同的程序。為了我家庭的和諧,我希望大家能暫時先別轉發這樣的言論。」

根據《聯合新聞網》的報導,外交部對此案表示,去年11月接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隊通報,有國人報案提告歐洲某駐台人員涉嫌性侵。台北地方檢察署為偵辦本案,曾來函詢問這位人士在台豁免範圍,經查確認僅具執行公務時豁免,台北地檢署認定本案不具外交豁免權。

外交部指出,李波於調查期間,被裁定限制出境,待檢方做出不起訴處分後,於去年12月底解除限制出境。而外交部表示尊重檢方調查結果。外交部亦表示,由於波蘭與台灣簽有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日後如果司法機關有跨國執法的需求,外交部將積極協助配合。

(以下於2023/06/13 11:40更新)

波蘭駐台辦事處於6月13日於臉書發表聲明,表示當時有配合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地方檢察署及外交部進行對李波的調查。而2022年11月中旬李波任期屆滿後,在向台灣檢察署進行解釋及澄清後離開台灣 。

聲明中也表示,波蘭臺北辦事處反對任何形式的騷擾侵害,深信促進尊重、平等及專業文化的價值,並承諾會繼續建構波蘭及台灣人民之間的關係。

駐菲律賓代表性騷秘書,外交部:提交考績會議處

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遭指控長期性騷擾菲律賓籍女秘書,現已被外交部解除職務,並且進行調查。

有網友於9日在批踢踢實業坊(PTT)發文揭露,菲律賓籍的女秘書於2022年起,任職於台灣駐菲律賓使館。貼文指出,女秘書長期遭徐佩勇性騷擾,包含摟抱、強吻、捏胸、強行脫衣與撫摸私處。女秘書多次檢舉,但案件石沈大海。

外交部於今(11)日發聲明回應表示,外交部在今年4月得知駐菲律賓代表處疑有職場性騷擾事件,已採取因應措施,並於4月30日完成徐前大使解職調部,以保護當事人。

外交部表示,5月初即要求駐處調查並回報事發經過,不過當事人有所顧慮,尚無申訴意願。除透過駐處持續提供申訴管道資訊及關心當事人身心狀況外,並依據當事人需求,提供相關心理輔導諮商及法律等必要協助。此外,外交部也主動電郵聯繫當事人,再次告知申訴程序及表達願意提供協助,但至今仍未獲當事人回應。

外交部在聲明中亦指出,外交部訂有「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且設有「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專責處理性騷擾案件。而外交部會於接獲申訴,並且確認受理的3日內,外聘專家及外交部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結果送交「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後,外交部「考績委員會」將會作出懲處等相關處理。

外交部表示,雖然本案件當事人尚未提起申訴,不過外交部將主動進行行政調查,且將提交外交部考績會議處,以確保良好的組織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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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賴明君
核稿編輯:羅元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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