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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遊蕩犬問題:別讓善意通往地獄,TNR絕對不是好解方

失控的遊蕩犬問題:別讓善意通往地獄,TNR絕對不是好解方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筆者再次強調, TNR絕對不是一個好方法,它是迫於現實一個無奈的選擇,而這個選擇可能徒耗大量人力經費,效果有限,人、犬、環境三輸。若能在TNR之外,同時加強各種飼主責任,意即源頭管理,完整處理好三個入口,那我們才可以看到遊蕩犬數量獲得一定程度的控制。

文:顏士清(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暨生命科學系助理教授)

家犬因人類馴化而誕生,遊蕩犬因人類不負責任而出現

自從人類在兩、三萬年前把灰狼馴化成家犬之後,犬就隨著人類拓展到世界各地,在人類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也形成緊密的依附關係。但是當主人沒有善盡責任,有的家犬被放養在外,有的被棄養,接著又繁衍出更多的無主流浪犬,這些行動不受人類限制的犬隻統稱叫作遊蕩犬,當數量太過龐大,一切就失控了。

台灣目前有大約16萬隻遊蕩犬。根據動保團體在北北基的普查,有飼主的放養家犬與棄養走失犬大約佔一半,沒飼主的流浪犬佔另一半。根據筆者研究團隊的調查資料,也大致支持這樣的說法,不過在不同區域,比例分配會有明顯差異。

自由的界線是不妨害他人之自由

當犬隻自由自在四處遊蕩時,問題就大了。因為牠們繼承了灰狼的天性與狩獵本領,是絕佳的掠食者,再加上人類的幫助,數量與密度常常遠超過正常生態系中該有的掠食者狀況。於是,野生動物難以抵抗掠食者的大軍壓境,紛紛出現傷亡案件。當然,各種攸關人身安全的攻擊事件、追車事件,關係到財產安全的雞舍屠殺事件與魚塭侵擾事件,也全都隨之增加。

國際學術期刊Biological Conservation在2017年發表了一篇文章,彙整全球資料告訴我們,遊蕩犬是至少188種瀕危動物的威脅主因;請注意,那些數量多、分布廣的非瀕危動物沒有在這個評估之列,所以遊蕩犬能夠威脅的範圍,絕對遠超過這188種。

筆者原先在陽明山進行野生動物研究,因為接連目睹好幾次被遊蕩犬攻擊死亡的麝香貓和白鼻心等動物,才開始投入這個議題的研究。經過六年的長期監測,研究成果已發表在Scientific Reports,證實了遊蕩犬的出沒會造成野生動物的物種多樣性下降,穿山甲、麝香貓、山羌、山豬、鼬獾、白鼻心、野兔等許多物種都明顯地需要設法避開遊蕩犬才能存活。

遊蕩生存大不易

然而,儘管狩獵能力很強,犬的生存仍然很依賴人類的幫助,對於野外環境的適應不見得好。筆者在陽明山調查的過程,見到許多外觀悽慘的遊蕩犬,感到十分不忍,因此找到獸醫學者合作,為陽明山的遊蕩犬進行生存率與健康狀況的評估。這篇發表在Preventive Veterinary Medicine的研究顯示,陽明山的遊蕩犬幾乎全都有程度不一的血檢值異常,大約一到兩成具有斷腳或皮膚病,種種健康問題導致牠們每年的存活率不到一半。

不只如此,我們還發現了焦蟲病在遊蕩犬與野生動物之間互相傳染,國內其他團隊則發現了犬瘟熱、小病毒也一樣在兩者間互傳;這說明了讓犬隻遊蕩在外,對誰都不好。更可怕的是,還有個核彈等級的未爆彈―狂犬病,也蠢蠢欲動,分布範圍持續擴散中,若放任遊蕩犬跟野生動物繼續密切接觸,等到狂犬病在犬群爆發,屆時面臨的會是真正的大規模撲殺,以及許多民眾的死亡(被咬到若未及時處置,死亡率百分百)。

閱讀至此,或許你腦海裡會浮現幾隻身強體壯、很適應野外環境的流浪犬,甚至你也可能觀察到這幾隻已經生存在某個地方好幾年了,進而要駁斥遊蕩犬健康狀況不佳、存活率低的這些說法。但別忘了,外面環境中還有著各式各樣的風險,例如再強壯的犬隻,遇到汽車仍是不堪一擊,根據路殺社近十年的統計,犬、貓是哺乳動物遭路殺數量的前兩名,遠超排在第三名的鼬獾。

因此,對於人類、貓狗、野生動物,不論你只關心其中之一、之二、或是全部,都不應該贊成讓犬隻在外遊蕩。筆者三個都愛,所以在最近幾年,致力嘗試用科學方法解決問題。

七大出入口影響遊蕩犬數量變化,首重源頭管理

一個遊蕩犬族群,數量變化的出入口主要有七個,出生、遷入、棄養三個入口會導致數量增加,死亡、遷出、收容、認養四個出口會導致數量減少。控制族群數量的基本原則就是圍繞在處理這七個出入口,弄清楚這個架構後,就能夠比較有邏輯的來討論族群管理方法。

所謂的源頭管理,目的就是在節制三個入口,主要的執行方式大致有大規模絕育、禁止飼主放養、寵物登記、查緝棄養等等。動物保護法裡其實早已列有相關法條,問題出在實務上執法的困難性及人力的不足。筆者完全同意源頭管理的重要性,這其實也是絕大多數人的共識,政府應該對源頭管理的操作方法做完整的檢討與改善。由於相關倡議與論述已有不少,本文暫時先略過不作詳述。

針對已經在外遊蕩生活的犬隻,處理方式則是擴大四個出口。對於放養家犬,需透過飼主進行約束。對於流浪犬,通常第一步是捕捉,接著依照犬隻本身狀況與處置量能,決定應該要認養、收容、安樂死、或野放。能夠親人、社會化的個體,應該盡力幫助牠被認養,人類家庭才是牠最好的歸宿。次一級的選項,則是安置在品質良好的收容空間。若動物已經有嚴重的傷病或傳染病,經過專業評估認定無法有良好的生命品質,則應該合理的執行安樂死。至於野放,是順位排在最後也應該要避免的選項。

苗栗縣永和山水庫遊蕩犬年捉近千隻 列頭號熱區
Photo Credit: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via 中央社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目前列管全縣22處遊蕩犬出沒熱區,其中永和山水庫周邊1年捕捉近千隻流浪犬貓,但趕不上繁殖或棄養、放養速度,向來是動物保 護防疫所列管執行的頭號熱區。

TNR(捕捉、絕育、回置)絕對不是好解方

當捕捉絕育之後決定要野放,就是我國近年最主要的管理方針:TNR。然而不論野放在原地或異地,犬隻仍然要面對惡劣的生存環境,也隨時可能闖禍,造成人類生命與財產的威脅,導致野生動物的傷亡。因此筆者必須呼籲,絕不可把TNR視為主要甚至唯一的解方,野放是迫於前三順位量能不足時的無奈選項,未來更必須逐步退場,以建立正確飼主責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