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遭刑求第三度聲請再審 邱和順案仍遭駁回

主張遭刑求第三度聲請再審  邱和順案仍遭駁回
Photo Credit:Ian28826810 CC BY 3.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司改會痛批:「所有的再審,均是提出新證據,以動搖原來的調查結果。高院此次裁定的主要理由,認為刑求部分已經調查過,毋庸再行調查,根本就是邏輯荒謬。」

聯合報導,1987年間的男童陸正綁架撕票案,男子邱和順被控犯行,4年前被判死刑定讞,司改會過去替他聲請3次非常上訴、2次再審被駁回,日前再以「兩名刑警曾聽聞邱和順被刑求的哀號聲」是新事實為由,第3度替邱和順聲請再審,但台灣高等法院22日裁定駁回。

新頭殼報導,司改會9日向高院聲請再審邱和順案,主張監察院調查委員詢問新竹市警察局刑事警察隊成員陳辰堂、吳森煌時,陳辰堂稱「陳仁宏有跟我說他是被刑求的,邱和順也有」、「邱和順說如果不承認會被警察修理,他要等到檢方、院方的時候如實說明」,意指邱和順等人曾遭警方刑求,導致做出不實自白。

但高等法院指出,邱和順、吳淑貞及其他共同被告經採認之供述,已經本案審理時勘驗警詢、偵查錄音,均未發現有不當取供之情事,且陳辰堂、吳森煌所述,僅是他們於本案偵查階段之所見聞等,因此不足認為聲請人邱和順、林坤明、吳淑貞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判決,也無新事實、新證據,再審之聲請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但可抗告。

司改會則於22日發表聲明表示,兩位退休員警明確指出,在協同市刑大辦案的過程中,多次聽聞哀嚎、有人被打的聲音。既有聽到哀嚎聲音,即應開啟再審程序調查。

司改會並痛批:「所有的再審,均是提出新證據,以動搖原來的調查結果。高院此次裁定的主要理由,認為刑求部分已經調查過,毋庸再行調查,根本就是邏輯荒謬。」

【聲明稿】6/22 針對今日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邱和順等人聲請再審案,聲明如下:1、法院草菅人命:◆邱和順確受刑求,並有員警因此遭判刑。死刑定讞,隨時可能遭到執行。◆本案有500多宗卷宗,高院倘有調閱卷宗審核,不可能只花12天的時…

Posted by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on 2015年6月22日

陸正案/ 死囚邱和順聲請再審 高院裁定駁回(聯合)
陸正案死囚聲請再審 高院駁回(中央社)
【更新】死囚翻案失敗 高院駁回邱和順再審聲請(蘋果)
主張遭刑求 邱和順案再審聲請仍遭駁回(新頭殼)
學童陸正案死刑犯邱和順 聲請再審被高院駁回(自由)

如果您認同TNL的選文標準,歡迎在這裡推薦您認為「應該」要報導的新聞給我們。

Photo Credit:Ian28826810 CC BY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