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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有「被遺忘權」?當「網上的我」與「現實的我」逐漸合而為一,我們該有權決定如何處置自己

是否該有「被遺忘權」?當「網上的我」與「現實的我」逐漸合而為一,我們該有權決定如何處置自己
Photo Credit:Leonardo Rizzi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當資訊成為這個世界運作的「基底」、當資訊內在而非外在於我們、當資訊與具體事物變得難以區分,我們迫切需要重新思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與自身。資訊哲學或許不是最終的答案,但卻可以是個開始的起點。

就在去年(2014)年中,歐洲法院做出一項重要判決,要求世界最大的網路搜尋公司Google必須接受人們提出「刪除個人網路資料」的請求。對歐洲社會來說,這意味著一種新型態人權的確立: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法院認定,對於自身負面或過時的個人身份資訊的搜尋結果,人們隨時有權利要求Google刪除。

然而,這個判定引起一些紛爭,有不少人擔心這種權利可能導致特殊的「網路審查」模式,更因此傷害西方社會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言論自由」傳統。由於法律框架仍不明確,目前這個判決的有效範圍僅限於歐洲,所以當你/妳在歐洲使用Google Search搜尋個人姓名的時候,下方會出現這樣一排斜體字樣:「我們依據歐盟資料保護法的規定移除了部分搜尋結果。」

各國對於此一判決都十分注意,特別是個人權益與資訊自由之間的衝突關係。雖然這是近來許多研究關注的主題,然而更值得追問的是:為何個人資訊的遺忘與否會在此時成為一種權利?這個權利的興起,是否意味著我們的時代正在發生重大的轉變?我們應該怎麼思索它?

資訊也有哲學?

這些問題,其實正是近十年逐漸興起的資訊哲學(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中國譯為「信息哲學」)的主要關懷。當Google為了因應法院判決,籌組一個由各領域學家參與的論壇,當中出現一位身份特殊的學者-哲學家Luciano Floridi

他在英國牛津大學執教,可以說是這十幾年來資訊哲學的主要推手。事實上,早在1930-40年代,隨著電腦的崛起,哲學家已經注意到資訊的重要,但當時多半將注意力放在如何使用資訊,或者人工智慧的資訊計算是否能夠重現人腦等問題。一直要到1990年代中期,Luciano Floridi才將「資訊」本身的確立為一個哲學主題,一方面探問資訊的本質為何,另一方面也研究資訊與個人、社會的複雜關係。

如何思考資訊,首要問題自然是本體論上的(ontological):資訊是什麼?一個最尋常的答案,便是「資料」(data)。生活在當代社會中,我們對於一切事物的認識,幾乎全都來自各式各樣的資料。從某種材質原子結構,到發生在地球另一端某個國家的新聞事件;從外太空某個行星的紅外線光譜,到某種人類體內的細菌數量,所有一切都是資料。

這類資料自古至今皆有(例如物體的顏色與硬度),但隨著科學技術的巨大進展,現今我們所能獲取資料的質與量,已經遠超過以往只能依靠人類天生感官所獲取的。更重要的是,由於現今資料鮮少直接倚賴個人感官,因此變得更準確也更穩定,也更利於群體的交流與溝通。

網路與資訊哲學

網路(the Internet)將這種資料轉變為一種可以流通、交換的「資訊」。正如原文information所示,其中的字根inform即是「告知」的動作-如果資料是「靜態」的,那麼資訊顯然具有更多「動態」的意含。

網路更對資訊產生了雙重作用:

  • 它讓資訊的傳播與累積快速增長,推動了所謂「資訊爆炸時代」。
  • 它促進了我們對於資訊再現世界的能力的信任,並把資訊同等於世界。

一個簡單的例子是網路購物,我們並不直接碰觸也未親見商品,而是透過電腦上的像素色彩、長寬高的尺寸數字、材質或做工描述來選擇與購買。對於未曾生活在資訊時代的人來說,這是一種難以想像的購物經驗,也是一種難以理解的資訊體驗。

我們很快可以想到,躲藏在這種資訊快速交流現象背後的,實際上是一種所有資訊的共同基礎,簡單地說,就是0和1這樣的電子信號。當所有資料都能夠被翻譯成這種共通的「元語言」,它們才能透過電纜線與電磁波傳遞和交換,成為名副其實的資訊。

換句話說,資訊本身可以被視為一種元語言、一種世界的「基底」,因此對於資訊的探問同時也是對於世界的探問,這也是為何Floridi認為資訊足以成為哲學思考的專門對象。以至information前方能夠加上philosophy of的字樣,甚至能把其他哲學項目納入其中,因為一來資訊哲學本身擁有哲學中最為強大的概念語匯,二來對於任何事件的解析都需要資訊才得以判斷,例如倫理學中經常討論的道德情境就需要以各種資訊(以及資訊是否完備)作為基礎。

資訊就是,或者造就世界

這樣的資訊世界,正在挑戰我們既有的認知與思考模式。例如,資訊正在打亂真實(reality)與虛擬(virtuality)的分界。因為世界能夠被轉換為資訊語言,所以真實世界也能夠透過資訊語言被重新生產出來,讓我們得以身歷其境,這便是我們經常聽聞的「虛擬現實」。

更令人驚訝的是,我們能夠透過信息「製造」一個過去從未存在、我們也從未經歷的世界。想想正在開拍第二集的熱門賣座電影《阿凡達》(Avatar)吧!如果有一天虛擬現實科技進展到不再需要透過某種特殊眼鏡來呈現,而是能夠投射一整個讓我們生活在其中的阿凡達世界,那麼到時候我們還能清楚分辨虛擬與真實嗎?

即便我們仍有方法做出區分,更有趣的問題是:是否仍有必要做出這個區分?答案很可能是否定的。現今的我們大多時間都生活在與自然隔離的人造世界中,即便觀看的自然風景也多是經過人工打造與修飾,但我們依舊相當習慣這種人造世界、也鮮少質疑它的必要。那麼,誰說這樣的態度不會出現在未來虛擬世界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