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爆炸到底誰的錯?不在乎「這些公安問題」的你我都是共犯

八仙爆炸到底誰的錯?不在乎「這些公安問題」的你我都是共犯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類似的例子,我能輕易的舉出數十個,有太多業者及民眾應該有自覺卻輕忽的危機,讓我們置身於危險中。

文:陳怡秀(急公好義的理想主義者,執著的相信,再小的力量,都還是能讓世界變的更美好。曾發起下列活動:莫拉克計畫發起人、台灣緊急救災系統建置計畫發起人、給西非兒童的希望巧克力發起人、洋幫辦公益組組長)

八仙嚴重的慘劇,這件事對於相關業者和大眾是一個相當嚴重的警惕,每個參與其中的人都有責任與過失,而不能以無知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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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友也是活動業者,有些活動他不接,我問為什麼不接,他回答,是因為他還沒找到保險業者能提供保險,他不接沒有保險的活動,他認為這是一個活動最基本的條件,作為風險控管,最後一道安全網,當呂姓業者連自己的保險條件都不清楚,表示他欠缺責任感。

一個大型活動有許多環節,如果沒有每個人都為自己的環節進行把關就會讓活動的風險不斷提高,但我們都知道職場的現狀,便宜行事,因循苟且,乃至於只要不違法、不違規,都沒我的事,所以民眾更加必須為自己的安全把關。

八仙認為自己只不過是租借場地;公關公司認為自己只不過是辦各地都辦的活動;現場工作人員,認為自己只不過是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就連據傳丟煙蒂的人,可能也認為自己只不過是亂丟煙蒂;更別提,無數的受害者,只不過是參加一場有趣新鮮的夏日活動…

這場意外,所有的人都覺得自己很無辜,因為沒有人「犯錯」,一切都依計畫進行,過去也舉辦多場類似的活動,為何這次會造成了如此無法彌補及挽回的大錯?

不犯錯,不代表沒有疏失。所謂疏失,疏忽及失責,本身就是一種過錯。

事後諸葛是為了讓大家更重視公安議題,從我關注多年的救災系統,就是因為許多事情,等到災害發生後,再來著手都已經太晚。

寧可過於嚴苛的去立定法規,讓人能夠事先依循,總是比事後難以究責好。就像之前大巨蛋案,有些網友會覺得柯P是故意拿公安找碴,但現在應該就不會有人再持這樣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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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每天都能看到很多危險所在。

例如:

改成室內化的士林夜市,如此擁擠的人潮,但攤販的瓦斯桶和管線到處都是,而火源又是如此鄰近,一出狀況,就會引發連環爆炸和可怕的推擠,根本是把人置身於高度危險之中,但這卻成了台灣的觀光勝地。

全民瘋路跑,路跑其實是高危險性的運動,但卻放入了過多噱頭,彩色路跑不提,啤酒紅酒路跑,難道不知道少量的酒精就會造成心律加快,耗氧量增加,且會讓人降低對身體狀況的敏銳度,如此基本的常識,但卻因為國外有辦,就跟著引進台灣。

酒駕和超速問題,至今一直未受到重視,怕民眾反彈,而未能加重刑責。在文化上,人們也不忍苛責,甚至幾乎沒人會將酒駕和超速視為犯罪行為,也沒把未勸阻酒駕和超速的人視為共犯,即使每年三四千人死於車禍,卻似乎將這些活生生的人命視為「自然耗損」。

類似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能輕易的舉出數十個,有太多業者及民眾應該有自覺卻輕忽的危機,讓我們置身於危險中。

難道每次等到為時已晚再來找誰的錯,又有什麼用?只好說是風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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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羊正鈺
核稿編輯:楊斯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