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教綱當作考試的工具,那關乎10年後我們年輕人的創造力和未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所以教綱重要嗎?當然很重要,因為考試依照的就是教綱去考,當我們編排的邏輯不對,就會對學習效率造成不良的影響。
第二,萬一沒有上高中,念了技職體系的,就幾乎再也沒有機會碰到這些社會科知識,高中自然組受限考試需求,也不大會去積極學習。這就造成了我們有一大票的學生,國中三年就是人生系統化學習這些公民知識最後的時間,然後也只是帶過去就算了。
那浪費這些時間,僅僅是在背誦名詞,意義何在?別以為學生討厭學習,筆者個人利用進度超前的時間,許多年下來的經驗是,如果你講述的社會科議題很深刻,對學生有現實的連結,七成以上的都極感興趣,剛睡著的都會跳起來聽。問題不是他們不愛學,是因為多半的學生不知道學這個的意義在哪。
所以教綱重要嗎?當然很重要,因為考試依照的就是教綱去考,當我們編排的邏輯不對,就會對學習效率造成不良的影響,而當我們塞入太多的東西,對學習的深度也會不好,更重要的是我們設計的課程難易度,跟我們希望怎樣篩選學生會有很高的關聯。
其實,讀者若對教綱有比較深入的了解,會更清楚明白聯考最公平的迷思真的害死人。尤其是當你又在現場看過,你知道哪一些背景的學生有利,哪一些是不利的,更加會體認到這一事實。
教綱絕對不能等閒視之,將之看做考試的工具,甚至有一種考越多學生越聰明的錯覺。教綱的設計與考試的題目,會涉及到未來幾年的教學內容,以及教學現場的操作,如果我們設計出一套消滅創造力的教綱,那麼十年後我們狂罵年輕人沒有創造力,不就是罵心酸的?

Photo Credit: frwlCC By SA 2.0
最後,讓我們來講古一下。台灣的教育體制承繼日本很多,戰後百廢待舉,以及高喊反攻大陸的口號下,教材大多是拿外國的直接翻譯抄一抄,就連大考題目也是拿來改一改。九年國教之後,偉大蔣公已經放棄反攻大陸的年代,台灣已有不少留美學者返台,所以整套教材的制定邏輯,大體上就是美規。
呃,說美規也有點不大對,因為考古題還是很多,然後理工人文的思維也不同。總之,理工科比較會拿美國的當代材料來修訂,人文科因為有統治需要,洗腦優先。所以筆者這邊就先不討論洗腦教綱的問題,畢竟這完全是政治需求,要另闢一大段討論,先讓我們來研究理工科教材。
冷戰時期,美國因為憂心科技實力遜於蘇聯,因此有一段時間,數理教材難度高的嚇人,等於很早就要篩選學生。這種為了國家危機制定出的數理內容,當然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天書,但理由多少是能理解的。只是台灣照著抄,後果就很悲劇了,因為天書不會到了台灣就變成童書。而這些超難的考題,篩選出了數理頭腦極佳的人才,對台灣的科技實力幫助到底在哪呢?
好像也沒有好到哪去,筆者猜想,大概是因為腦袋最好的人都去當醫生了。不然勒,照道理說現在這些五十幾歲的人,應該是從超難數理題目脫穎而出的菁英,怎麼台灣現在除了代工,搞不出其他名堂?
「對著年輕人炫耀過去自己考試都很難,罵你們年輕人學得太簡單所以很笨」,這幾年筆者見過很多老官員拼命秀下限,不相信的可以去臉書人肉,倚老賣老的多的是。
筆者為何轉個彎罵一下?因為不罵不痛快。聯考廢除後進入基測,一綱多本下教綱的形式出現,這麼多年下來,筆者見到大多數的人,都只在聯考與否打轉,完全沒有想過念書的意義跟效率在哪,絕大多數都是以個人經驗當通則,毫無溝通可能。
別真的聽那些啥米知名企業家或是大師鬼扯,還有那一大堆天天抱怨教改的中產階級家長,如果真如他們說的,非常在乎學生的創造力,希望台灣的下一代更有思考能力。那麼何不從明年開始,我們把考題改一改,數學科全部都是計算題,物理化學加考現場實驗,社會科拆成三科,每一科考題就五題申論,國文科必須考邏輯思考跟論說文寫作。
先不管我們有沒有那些師資去改題目,這些人絕對會高喊不公平、沒有標準之類。但現實世界哪一個問題是有標準答案的,要有創造力跟思考力,不就得從衝突中學習,反覆論證與討論,在爭吵的火焰中尋找答案嗎?
台灣這些跟你整天憂心忡忡的人,其實只在乎自己小孩能否考到明星學校,學習內容的根本才不在乎勒。
自己的教綱自己救,筆者在此聲援那些現役高中生們,你們比筆者當年勇敢多了。
全文獲作者授權刊登,文章來源:王立第二戰研所
責任編輯:鄭少凡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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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