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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居屋屋苑看地區選舉:為了「鐵票」而被葬送的童年

從居屋屋苑看地區選舉:為了「鐵票」而被葬送的童年
Photo Credit: sof_sof_0000public domain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住在新界東的一個居屋屋苑,這裡是某建制派地頭,老人家大都投他們票。而又是業主立案法團又是這一區的區議員亦十分「從善如流」,老人家的意見他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處自然會當成規矩照做。我住在這裡已二十幾年,小時候在樓下吹風踏單車踢西瓜波,甚至放風箏(其實很危險)都沒相干,不過這幾年多了很多告示、明文規則:

  • 不許奔跑(因為怕撞到老人家)
  • 不許踏單車(理由同上。最近發展到不可能撞跌老人家的幼兒三輪車都會被勸喻)
  • 不許玩任何球類(理由同上。可是球場常常被太極團或什麼社團活動預約了,到空閒時小朋友又不可能在大哥哥手上爭到半個場。同時,阿婆們在任何地方玩羽毛球又無所謂、無人阻止)
  • 不許放風箏(這個我也承認是危險的,當那些玻璃線鎅到人。)

不明文的規則也有很多,可是我沒必要跟,因為不明文嘛。其中一個不明文規則是「不許吹泡泡」。是日我帶子女到樓下公園的噴水池旁還吹泡泡。他們用最單純的肥皂水那個附帶小圈玩吹泡泡,玩法是一個吹一個隨即打破所有泡泡,沒有一個泡泡能飄到3米以外,而且在噴水池旁,噴水池的水花也弄破很多。

才30秒,15米開外的兩位阿婆已經說:「不要吹吧!會飄過來!」現實是一個都飄不到。我帶孩子到噴水池的另一邊,那邊沒有任何老人家乘涼,可是再過30秒,另一個拖買餸車回家的阿婆,用她的汗巾在面前不停撥,作狀有泡吹到面前的樣子,然後大聲說(大聲到另一端,20米範圍外的我們聽見):「X街冚家X!玩乜X吹泡泡啊!吹到我了!X街!」阿婆不是一向最「和理非非」的嗎?說罷,她轉身踏入大廈。她又不是乘涼,重點是,我肯定沒有任何泡泡逃得過我兒子的手。

Photo Credit: Steve Ford Elliott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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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我已經甚為無癮,只好帶子女到屋苑出口那邊。可是仍受到差不多的對待,未開始吹已經是痛恨、怨毒的眼神掃過來。最後我們到沒有風、沒有日光,大廈後方有積水、有蚊的所謂「兒童遊樂場」玩。兒子很熱,他想到有風的地方,可是不可以了,因為老人家都在那裏乘涼。然後你可能會說:「可以在兒童遊樂場玩吹泡泡,已經很好了!」錯了,當有老人家來,我們還是被趕走的。

然後我明白為什麼越來越多孩子沉迷電玩。我家裡沒有電玩,所以要帶孩子出外吹風,可是在我這個屋苑,老人家吹風乘涼放狗(還有聚賭)的權力大過一切。孩童沒有運動和玩耍的權利嗎?你聽過吹泡泡令老人家失明嗎?三輪車輾斃老人呢?公共空間的權利應如何劃分呢?在我這個屋苑,你有選票便有say了,小孩?Why so serious?!到地盤附近的爛地玩吧!

你以為只有在居屋才有這狀況嗎?私人屋苑也一樣,孩子不是在家就是往私人會所內的遊樂場遊玩。希望到廣場吹風嗎?希望曬日光嗎?對不起,公眾地方、人來人往很危險/基於屋苑管理政策,小朋友只可到會所或後面那個日久失修的公園仔玩。要不然再粗暴一點一句「X街冚家X!」已能嚇走小孩了。才五六歲的小孩還有什麼選擇呢?大人沒空,他一個人可坐車到「冇雷公」咁遠的大公園嗎?他不敢,只好屈在家裡安安靜靜的玩電玩、看YouTube吧。

題外話,老人家的鐵票除了選同一個人擔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和區議員外,那個「有為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暨區議員更不甘等待三數年的屋宇署強制驗樓和較平價的維修計劃,堅持要每戶要攤分幾萬(無三不成幾,是幾萬,不是萬零)找他選定中標的公司維修屋苑。老人家牙痛咁聲說:「好陰功。」我不是業主,對業主立案法團的決策沒有投票權。只能說,一切討你喜歡的規則和蛇齋餅糉不是無價無償,總有代價。孩子不能隨意玩耍只是一個小例子,孩子飲鉛水卻是慘痛例子。都是共業。而這才是最「X街冚家X」的。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文見作者網誌

責任編輯:周雪君
核稿編輯:歐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