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超過二億,擬拆彰化遠東戲院!學者:「舊建築」在這年代不是陳腐之物

市值超過二億,擬拆彰化遠東戲院!學者:「舊建築」在這年代不是陳腐之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以老戲院加入新思維的「新舊共構」,更是流行於世界的文化資產保存方式,一方面保護文化資產,一方面發展經濟效益。

彰化縣北斗鎮遠東戲院是否將列為古蹟案引發地方討論,彰化縣政府認為遠東戲院能保存完整,應被列為古蹟,北斗鎮公所則希望取回遠東戲院的自主權

自由報導,位於彰化縣北斗鎮最菁華地段的遠東戲院,因北斗鎮公所身為土地所有權人與戲院產權之爭已閒置了20多年,2014年,台中高分院做出清算戲院剩餘價值的判決,雙方建立補償共識,公所答應付1000萬給原始股東或其繼承人,來取得所有產權。

公視報導,彰化北斗鎮的遠東戲院,興建於1956年,是光復時期至今保持相當完整的戲院,今年7月初被指定為縣定古蹟,但此決策引起鎮公所及地方人士不滿,鎮公所原本已決議將戲院拆除改建商場,市值超過二億,表示可促進地方發展,但彰化縣政府則認為遠東戲院能保存如此完整,非常少見。

中時報導,今年7月7日,經彰化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指定遠東戲院為縣定古蹟,鎮民代表會表示並不知情,27日更發表聲明,希望公所及文化局尊重民意,要以公投或民調決定遠東戲院的發展,希望公所取回處理遠東戲院的自主權。

文化局表示,遠東戲院案是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會勘及審議會議後的決議,已完成行政程序,具一定法令效力。公所張美芳代表則以個人意見表示,遠東戲院是59年的建築,沒有歷史價值,如果算古蹟,「那我不也變古人了?」

聯合報導,北斗鎮代會多數代表日前曾認為戲院拆除後,做為綜合商城及停車場,對地方發展助益更大,但也有原先反對列古蹟的多位鎮代態度轉變,鎮代會主席王錫瑩與鎮代陳國展說「尊重民意」。

目前民眾支持與反對聲音都有,鎮代張美芳說到,若連署出來大家都反對列古蹟,代表會就應該支持,而北斗鎮長楊麗香則表示,請各里里長去連署反對當然是透明化,但文化局突然受理一名並非所有權人的股東子孫提出要列古蹟後,未與地方充份溝通,即草率列為古蹟,這樣的決議不具效力。

任教於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所的柯鴻基於臉書上表示

在這個時代,重視人文發展,起碼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所以,戲院的存廢問題,在公部門重視地方繁榮之外,也應該顧及文化價值與居民觀感,理當與居民充分溝通再加以定奪。如果未尋求共識而倉促決定,則顯現此地缺乏人文素養。

在此,我必須闡明的,「老戲院」、「舊建築」在這個年代,不是陳腐之物,而是可以善加運用的「新思維」。文化可以轉化為經濟,以文化資產去創造經濟價值,才是王道。以老戲院加入新思維的「新舊共構」,更是流行於世界的文化資產保存方式。一方面保護文化資產;一方面發展經濟效益。這就看領導階層與意見領袖們的睿智作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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