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傷案進入二審訴訟 勞動部出1億擔保金助提假扣押

RCA工傷案進入二審訴訟 勞動部出1億擔保金助提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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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在台設廠期間,違法將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等有機污染物質,倒入廠區所挖掘的地下水井中,導致不知情的員工因長期飲用地下水而慢性中毒、罹癌。

RCA汙染工傷案尚未了結,日前台北地院一審判決,445名受害勞工共可獲RCA等公司賠償5.6億台幣。然因判賠金額不如預期,勞動部今表示,將提供1億元保證書為擔保,幫助受害勞工進行二審訴訟,向RCA等公司提出民事求償假扣押。

自由報導,RCA受害勞工向台北地院控告RCA等公司,民事求償今年4月17日獲有利判決,但判賠金額不如預期,且部分勞工未獲賠償,自救會已於5月12日再提起上訴。

中央社報導,勞動部說明,鑑於2002年3月28日行政院勞委會於一審所進行假扣押時,曾出具1,000萬元保證書前例,此次勞動部將按二審訴訟標的金額,援例出具1億元保證書,協助受害勞工進行訴訟。

蘋果報導,RCA(美國無線電公司)公司主要生產電視機、映像管、錄放影機、音響等產品,1969年來台設廠、1992年關廠;之後員工成立關懷協會,指控RCA在台設廠期間,違法將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等有機污染物質,倒入廠區所挖掘的地下水井中,導致不知情的員工因長期飲用地下水而慢性中毒、罹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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