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0年...徐自強更9審逆轉無罪,司改會籲檢方別再上訴

纏訟20年...徐自強更9審逆轉無罪,司改會籲檢方別再上訴
Photo Credit:司改會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此案歷經法部務長停止死刑執行5年,檢察總長非常上訴5次、大法官作成582號解釋,最高法院發回更審9次...

徐自強被控擄人勒贖殺害富商案,1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九審宣判徐自強無罪,全案可上訴,聲援人士聽完宣判後在庭內外大聲歡呼。

自由報導,徐自強1995年9月間被控與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共同綁架殺害建商黃春樹,向黃家勒索7000萬元,犯後黃銘泉逃亡泰國遇害,法官以黃、陳兩人自白徐是共犯,判徐死刑定讞。

司改會等團體為徐自強展開救援,歷經法部務長停止死刑執行5年,檢察總長非常上訴5次、大法官作成582號解釋,最高法院發回更審9次。

徐在2003年提起釋憲,大法官2004年做出釋字第582號解釋,認為共同被告的自白必須經過證人詰問對質程序,不能將自白當成有罪認定的唯一證據,僅徐自強獲准發回更審,共犯陳憶隆、黃春棋仍死刑定讞。因徐自強仍在纏訟,且兩人必須做為徐的證人接受詰問,暫未執行槍決。

最高法院在2005年5月認同時任檢察總長吳英昭的第5次非常上訴,將案件發回更審;全案在二、三審之間來回,高院更八審於2012年判徐自強無期徒刑。

蘋果報導,本案與1991年發生的蘇建和3人涉殺害汐止吳姓夫妻命案,同為台灣著名的纏訟刑案,蘇建和3人歷經21年偵審,3年前已無罪定讞,不過徐男曾被羈押16年,號稱國內人犯羈押最長紀錄,3年前更八審判決後雖交保,但能否因更九審判決而定讞終結,仍在未定之天。

對於徐自強纏訟20年後,今天改判無罪,高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書後,由檢察官審慎審查,再決定是否上訴。

證據薄弱、不利的指控也沒經過對質詰問

公視獨立特派員報導,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表示,這個案件很特殊的點,在於它的證據是很薄弱的,它只有共同被告的供述,就是陳述的證據,那它沒有客觀的直接的科學的物證來證明。整起案件除了沒有徐自強的通聯記錄,連本案最重要證物如被害人的車子、或是取贖時使用的對講機,警方都說已經遺失。這些足以能夠證明徐自強參與犯案的證據,至今檢警仍無法提出。

除了諸多疑點,另外兩位被告對徐自強不利的指控全都沒有經過對質詰問,這形成了582號釋憲文的契機跟歷史背景。2004年大法官通過582號釋憲文,由於過去曾有被告遭同案嫌犯或他人誣陷,法官卻不採對他有利的證詞或不在場證明,逕行認定其毫無悔意,甚至加重其刑;亦有被告向同案關係人要脅給予數百萬至上千萬元的「安家費」,否則要誣指他人涉案的案例。釋字第582號解釋,給這些蒙冤受害者翻案的機會,不僅讓徐自強有了再審的機會,也降低台灣人民未來不再因他人的任意自白,而被判有罪的可能性。

司改會:呼籲檢方放棄上訴、最高法院維持無罪判決

對於這次判決,司改會發出新聞稿表示,徐自強案20年來,見證了司法改革的成果,司改會表示,20年前,書記官紙筆記錄,潦草難辨;20年後,法庭錄音委外轉譯,一字不差。更九審合議庭更引進最新的科技化法庭設備,逐一提示卷證,讓檢辯雙方得以仔細辯論各項證據的證據能力與證明力,謹慎踐行刑事訴訟法的程序。20年來,司法改革的成績,一步一腳印落實在徐自強身上。獲判無罪是水到渠成的結果,更標誌台灣法治文明的提升。

司改會同時呼籲台灣高等檢察署放棄上訴,新聞稿提到,2002至2005年盧仁發、吳英昭二位檢察總長接連為徐自強提出5次非常上訴,至今仍是司法史上最高紀錄。檢察總長努力平反冤抑,讓徐自強死刑暫停執行,才有獲得重審的機會。基於檢察一體,5次非常上訴指出諸多疑點,檢察官不應再偏執臆測徐自強犯罪。

司改會也呼籲最高法院維持無罪判決,司改會表示「人生能有幾個20年?」20年的纏訟,已經摧毀了徐自強原來的人生。遲遲不守住正義,就是拒絕正義,呼籲最高法院,切莫發回更審,讓徐自強在二十年後的煎熬後,得以逐漸拾回自己的人生。

新聞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