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遠傳成功入主中嘉,你知道有線電視即將掌握在這三個人手中嗎?

假如遠傳成功入主中嘉,你知道有線電視即將掌握在這三個人手中嗎?
Photo Credit:Santi Villamarín CC BY ND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若遠傳集團買下了中嘉集團,徐旭東便會入主有線電視市場,與年代集團的練台生以及富邦集團的蔡明忠一起瓜分媒體勢力版圖。

文/李昕(嘟媒體發起人)、鄭卉雯(維京人酒吧大眾消費版責任主編)

「2015年6月底遠傳電信董事會通過以債權持有方式,與全台最大有線電視業者中嘉網路建立戰略合作關係,打進用戶家庭的『最後一哩』路,進軍有線電視市場,為臺灣近兩年交易金額最大的併購案。」(原新聞連結

171億買債間接入主中嘉 遠傳:零持股,未違黨政軍條款

大家對於相關報導應該不陌生,隨著報導而來的「中嘉」、「凱擘」、「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權利金」等名詞在一則又一則的評論中出現。

被譽為媒體理論宗師的McLuhan曾說過:「媒體是人類感官的延伸。」無論是電視、網路或是手機通訊,都跟我們接收訊息的管道習習相關。否則看似是財團間商業利益與產權的拉扯,也不會受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和學界強烈的關注。

本篇文章上半段透過解析臺灣有線電視產業錯綜複雜的結構,揭示現今收費制度的不公,以及對言論多元和閱聽權益的不利影響;下半段則站在閱聽眾立場,提出可能的解決之道。

看似百家爭鳴的媒體,其實已經是一言堂

家裡訂的第四台,其實是這麼一回事……

有線電視系統1

製圖:李昕

身為閱聽眾,為了看電視大多訂「第四台」,閱聽眾、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簡稱系統業者,俗稱「第四台」)以及產製節目的頻道業者(簡稱頻道業者)的互動關係可略以上圖表示,系統業者為頻道業者與閱聽眾之間的平台,一方面支付頻道業者權利金取得頻道的播映權,同時向頻道業者收取上架費。閱聽眾訂購的「第四台」便是每個月定期付費給系統業者,再由系統業者搭設纜線至家中,傳送頻道的節目訊號至電視供民眾收看。

有線電視系統在全臺灣大致劃分為51個經營區,由62家系統業者經營,多個經營區僅有一家或兩家業者形成獨佔或雙佔現象,後者多已經各自劃分好經營版圖;也就是說,全臺的閱聽眾依地區能訂閱的有線電視早已固定,無從選擇。(參圖表:有線電視業者經營區

你曉得「多系統業者」、「頻道代理商」的存在嗎?

全臺經營區這些系統業者,早已將股份賣給五大多系統經營者(Multiple-System Operator,MSO),這五大家分別為:凱擘、中嘉、台固、台灣寬頻以及台灣數位光訊,掌握了將近七成的用戶。五大多系統業者又可分為三大勢力:以富邦集團蔡明忠為首的凱擘與台固媒體(35%)、遠傳待併購的中嘉集團(23.57%)以及由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結合其他系統業者如台灣寬頻、台基網及獨立系統台(約30%)。

這些擁有多系統經營者的財團,同時兼營頻道代理商,就像生技公司代表國外藥廠在國內賣藥一樣,頻道代理商作為中介,代表國內外頻道處理頻道與系統業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既掌握平台也擁有內容,決定了我們可以看什麼。台灣頻道代理商處理的主要頻道共68個

其中,凱擘透過轉投資頻道代理商、加上富邦人壽轉投資的浩緯,富邦集團擁有了29個主要頻道。

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也同時是頻道代理商佳訊錄影視聽企業的董事長,加總旗下頻道及另外代理的頻道,共掌握了28個頻道。

中嘉旗下的頻道代理商全球數位媒體,代理了八大、TVBS、中天等十一個主頻道。當年旺中集團試圖購買中嘉集團,在民間勢力與NCC的反對下未能成功;而今,若遠傳集團買下了中嘉集團,徐旭東便會入主有線電視市場,與年代集團的練台生以及富邦集團的蔡明忠一起瓜分媒體勢力版圖。

掌握了通路等於掌握了媒體 — 以年代集團併購壹電視為例

若將臺灣比喻為一個封建王國,多系統業者兼營頻道代理商就像各據一方的王侯,控制著各自的版圖,受封的下一層領主則是地方的系統業者,掌管民生事務。歷史封建制度利用階級形塑了貴族政治,讓民生事務成為貴族間利益交換的標的;有線電視的封建制度,則因為業者相互套利形成了「經營階層」,導致本該是受服務的閱聽眾,只能被動接受現況。

我們以NCC於2013年11月20日通過的「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併購壹電視交易案」為例,最初由壹傳媒所創立的壹電視,遲遲無法在有線電視頻道上架,卻在轉手給年代集團經營後,迅速於2014年1月1日在49頻道上架了,顯見上架與否的決定權被壟斷市場的集團所掌握。

除了取得上架權利,壹電視在被併購之後,新聞內容也出現了這樣的變化:

(建議從5:06開始觀看)

年代集團曾承諾壹電視與年代新聞兩頻道之經營與編採分離,但仍發生了「一條新聞兩台播」的現象。

此外,2014年8月14日年代集團因違反勞基法使壹電視工會正式取得罷工權,但接著年代集團卻任意調動壹電視員工企圖影響工會運作,罷工消息也在兩頻道中禁聲,嚴重侵犯了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及自主權。

媒體本該是承載社會間各種聲音的平台,讓不同族群、不同領域的事務都有機會成為公共領域的討論話題。然而,卻因為顧忌報導內容可能得罪掌控頻道與系統業者的集團導致喪失頻道的上架權利,在題材篩選時早先預設了立場,不敢報導集團的負面消息或者與其立場相違的內容。當市場形成寡佔,縱使電視台好幾家、頻道幾十台,仍抵擋不了一言堂的形成。

為了集團利益,民眾只剩「全買」「全不買」兩種選擇嗎?

站在商業利益的角度考量,同時掌握多系統業者與頻道的集團,便會優先讓自己的頻道上架。

以便利超商為例,7-11店裡統一的產品總是被擺在最顯眼的位置;有了新產品也會拿出最優惠的折扣與組合,但就是看不到競爭者的同類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