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金達千萬!檢舉水污染新北祭窩裡反條款

最高獎金達千萬!檢舉水污染新北祭窩裡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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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規定,檢舉人現為或曾為被檢舉人的受僱人,也就是不管在職或離職員工,只要環保局依其檢舉事證查證屬實並裁罰,便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的50%,最高可達1千萬元。

新北市環保局為提高民眾檢舉水汙染意願,提供獎勵金將從每案1萬元起跳,視污染情節嚴重程度加碼,在職或離職員工檢舉,最高可獲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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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報導,新北市環保局訂定《新北市檢舉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22日通過市政會議審議,明訂檢舉獎金依違法情形可拿罰鍰10至20%獎勵金,「窩裡反」獎勵金(在職或離職員工檢舉)則達50%,環保局表示,辦法明訂獎勵金不隨訴願追回,保障檢舉人權益。

聯合報導,草案由市府法規會審議通過,將送市議會審查,預計11月初上路,草案依據環保署獎勵要點和指導原則,新北市獎勵金採最高上限,盼重賞勇夫。

草案規定,檢舉人現為或曾為被檢舉人的受僱人,也就是不管在職或離職員工,只要環保局依其檢舉事證查證屬實並裁罰,便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的50%,水污染防治法今年2月修正通過,規定各類汙染案件罰鍰範圍從6千元至2千萬元,因此新北檢舉獎金最高1千萬元。

自由報導,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說明,舉例而言,某工廠因排放廢水被罰100萬元,檢舉人可獲10萬元獎金;若查獲埋藏暗管蓄意偷排污水,檢舉獎金提高至20萬元;假設檢舉人為現職或離職員工,可獲50萬元獎金,而環保署今年2月4日公布修正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從過去最重60萬元,提高至2千萬元,並加重負責人刑責。也就是說,檢舉人為現職或離職員工,最高獎金可達千萬。

劉和然指出,從《看見台灣》紀錄片後,社會大眾更重視環境保護議題,新北市針對不肖業者污染行為從嚴、從重處分,情節重大者重罰,合法工廠將勒令停工、並廢止相關許可證,重大污染違章工廠一經查獲,立即提報至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依法拆除。

中央社報導,劉和然還提到,為了減少獎勵金追回爭議,條文中明訂除非檢舉不實,否則檢舉獎金一旦發給檢舉人,即便業者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成功,也不會追回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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