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問同志「誰是男生,誰是女生」時,其實代表著我們對「愛」太過狹隘的見識

當問同志「誰是男生,誰是女生」時,其實代表著我們對「愛」太過狹隘的見識
Photo Credit: Corbi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誰是男生,誰是女生?」這句問話的意思其實就是:「你們總得要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男一女,不然是要怎麼在一起?」

文:游立偉(塵世中的一介迷途之人,罷了)

前幾日偶然看到黃益中老師在風傳媒專欄的一篇文章:一句話惹怒同志大賽之我也有話要說,其中的一句「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誰是男生,誰是女生?」雖說只是第五名,卻也引發我不少思考。在這種提問的情境中,男與女的概念可以解釋成很多種意思,例如插入者或被插入者、在關係中傾向依賴或被依賴、(外顯)性別氣質是陽剛或陰柔等等。

這樣的問法之所以惱人,一是答題者由於確實知道上述各種面向之間並無絕對關聯,而產生不知該如何回答的窘迫;其二則是,面對「會為對方帶來上述的技術性答題困擾」毫無自覺的提問者,答題者只能認為「他想知道的其實是床笫間的事,這不過是個委婉問法罷了」。

某方面來說,異性戀的性行為模式的確是殆無疑義,但這並不保證你有權力得知非異性戀者的。如果要打個比方,大概就跟沒人有與生俱來的資格去了解別人偏好的性交姿勢一樣;這種情形或許也談不上奇怪,畢竟性取向一詞的主旨確實在於性。

不過,真正令人感到不滿的是,對於有關情感的其他,提問者一點都不關心。性少數的「在一起」,好像只是拿來給這個社會長點見識用的。「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誰是男生,誰是女生?」這句問話的意思其實就是:「你們總得要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男一女,不然是要怎麼在一起?」

或許應該先問的是,「在一起」在人們心裡描繪出的,究竟是什麼樣子?是上下學並肩的友人、真誠對待彼此的親子、多次患難與共的至交,還是愛憐不已,一心只想讓對方幸福的「那個人」?或僅限於那促使肉體與肉體相互碰撞的意亂情迷製造者?

就字面意思來看,「在一起」這個詞的意思是指持續存在的關係,而想要穩定地維繫住關係,唯一的條件就是身處其中的成員能得到在關係中想要得到的東西。「在一起」若是用在有情感交流的人際間,流轉於其中的愛就是他們所欲求的全部,這不是很明顯嗎?

Photo Credit: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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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看到這裡或許已經在跺腳了。只有在討論「因自然而神聖」的家庭價值,才能談及愛這個字眼啊,它豈是你能隨便拿來說嘴的?愛的終極表現形式,似乎往往被認為是出自家庭中,父母對孩子無怨無悔的付出。我無意否認這種舉動富含真情,但我同時相信,壟斷式的詮釋正是讓人們更進一步了解愛的絆腳石。

如果確實如我所言,把成家當成唯一的認證標準,是種對愛太過狹隘的見識,那麼,社會上普遍對單身者的不友善就在這裡了。無論一個人實際上多滿意自己的生活,只要過了一定的歲數仍是孤家寡人,他就會被外界認為,是在過著一種次等的、消沉自棄的人生。因為沒有「穩定下來」的意圖,就「等於」他無能去愛,或去了解有關愛的種種。但事實,果真如此嗎?

事實是,壟斷不只存在一處。目前的成家選項只有婚姻一途,而結為連理者的心意,也必然不能脫離性去理解(法律也認定這是夫妻義務呢)。「能愛→有家庭」、「有家庭→結婚」、「結婚→性」,以這三者並存所能得到的結論就是,每個人所應期望的人生願景,不外乎以性為基礎(並結合)的愛。

因此,對於非異性戀的愛、非性愛合一的愛甚至非性的愛,先是無法理解其性(所以有人覺得自己可以踰矩地提問),於是無法接受,接著再以天馬行空的無端想像,給他們安上道德的污名,將他們棄置於社會邊緣,「眼不見為淨」。在我看來,這麼做不過是放任愛為性所代理,並輕率地以為信仰愛的任務已經完成。其實,這份責任不只被無情淡忘,甚至慘遭遺棄。

對我來說,「愛是什麼?」的答案值得用一生去追尋,所以容在下無法在此提供任何解答。不過佛洛姆在其著作《逃避自由》中的描述,倒是十分值得一看:「愛……並非由某個特定對象所『引發』,而是一個人身上歷久猶存的特質,會針對某個『對象』實現出來。……愛並不純然是一種『效果』,而是一種積極的渴求及與內在的關聯,目的是增進對象的幸褔、成長與自由。」

衷心希望這個社會總有一天能迎來一個,每個人都只需要這麼回答的景象:「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愛著彼此。」

責任編輯:孫珞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