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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的緬甸難民告白:我多麼想把吃不完的肉留給家鄉的親人

馬來西亞的緬甸難民告白:我多麼想把吃不完的肉留給家鄉的親人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2008年,我來到了馬來西亞,那是一個非常困難的路程。我們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從緬甸來到馬來西亞。人肉販子先把人分散,每組27人,然後把我們塞進一輛小車裡,這是整個路途中最艱苦的時段,車裡擁擠得彷彿身在納粹的集中營。」

文:周慧盈

「2008年,我來到了馬來西亞,那是一個非常困難的路程。我們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從緬甸來到馬來西亞。人肉販子先把人分散,每組27人,然後把我們塞進一輛小車裡,這是整個路途中最艱苦的時段,車裡擁擠得彷彿身在納粹的集中營。」

說故事的,是來自緬甸的難民—巴維(譯名)。

在一次採訪中,我們依循貼在梯階上的外語告示,無意間闖入位於二樓的緬甸餐館,就這樣遇見了正帶著妻小外出的巴維,那天正好是2015年5月13日。前一天,幾艘載滿緬甸難民羅興亞人(Rohingya)和孟加拉人的船,在缺水缺糧的情況下漂流在東南亞海域數日,而印尼、泰國、馬來西亞政府皆拒絕難民上岸。

過了七天,繼菲律賓政府願意讓難民登陸後,馬來西亞和印尼才首度開口救援並收容船上的人。原以為「難民」跟我們的生活距離遙遠,但此事發生後,陸續爆出馬國國內各種人蛇集團的不法勾當和殘暴、偏僻的人肉集中營、難民亂葬崗等新聞,長久以來藏在地毯下的人間煉獄終於受到國人的關注。

Photo Credit: 周慧盈

我們經常視移民工為「闖進來」的異鄉人,然而在他們族裔色彩濃厚的餐館,我們才是「闖進去的人」。那是他們的地盤、他們可以任意的空間。Photo Credit: 周慧盈

無處可逃的難民

對於移工,我們甚少去瞭解幫我們鋪路建屋、捧餐洗碗的他們來自哪國,更別說瞭解難民在馬來西亞生活的處境了。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UNHCR)對於難民的定義:(一)生命或人權基於民族、國籍、社會團體、信仰或政治見解,而受到嚴重威脅(二)不被政府保護或是政府沒能力保護的人民。可悲的是,馬來西亞並無簽署1951年《聯合國難民公約》以及1967年《難民地位議定書》,以致難民在馬國的身份等同於非法移民,沒有人身安全與醫療保障,他們的小孩也沒有受教育的權利。

巴維是緬甸少數信仰基督教的佐族(Zo)人,亦是為求生逃來馬來西亞的難民。緬甸的少數族群,如羅興亞人、欽人(Chin)等,都因自身的民族身份與宗教信仰,而遭受政府的迫害。他們住在擁擠的集中營,不只為三餐煩惱,一個不小心可能就被殺害、被強暴。

他說了很多很多,關於逃生,關於工作,關於家庭,關於未來……當政府與媒體在渲染難民如何導致社會不安、搶走本勞的工作機會;當有人不斷叫囂馬來西亞不歡迎難民登陸時,我們應該讓這些面目模糊的人現身,聽一聽一個被國家迫害而被逼逃難的生存故事。

「想把吃不完的肉留給家人」

「被人肉販子塞進車中,擁擠得像在納粹集中營,這是最艱苦的時段。我們在這途中面對了非常多的危險,實在讓我難以忘卻,尤其一個朋友因心臟病發作暴斃死亡,那些人肉販子的處理方式是把他丟在高速公路旁邊。我們沒有機會去照顧他,也沒有其他選擇,因為沒有人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更害怕的,是人肉販子和員警。

「有兩個月的時間,我們幾乎是在森林中度過。白天,我們睡在森林;夜晚,我們繼續前行。在沒有足夠的水和糧食下,我們只能依靠吃甘蔗和一些蜂蜜維生。最後,我們很幸運地生存下來並且抵達馬來西亞。

「來馬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蕉賴(Cheras)某間餐館當廚房幫手。工作13小時,日薪僅有約192台幣(20令吉,2008年馬幣兌台幣匯率約等於1:9.6),但我依然非常快樂。我可以喝茶吃肉;有燈、有風扇、有電視可以使用,我甚至還可把薪水存起來。然而,餐館每天都會有剩菜殘羹,大家吃不完,就把食物丟掉。偶爾想起自己每天都能吃肉,而遠在緬甸的家人卻無肉可食,我就哭了。

若能,我多麼希望能養活他們;若能,我多麼希望他們也有肉吃,但這是不可能的。」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接濟緬甸難民船的泰國漁民。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緬甸工作一天僅三令吉(約28.8台幣)

「工作時數雖長,我卻從來不覺疲憊,因為有一個很大的目標在支撐我—把錢寄回家。當時的一令吉可兌換380緬幣,工作一天就有約7600緬幣了,這絕對是上天的恩賜。在緬甸,無論我多努力工作,收入也只有1000緬幣(三令吉)而已。除非是一些特別辛苦的工作,例如進入森林砍柴,一天有800至1600緬幣;有時我也會當建路工人,從一個村莊到另一個村莊,這個工作的收入也不錯。

試過賺最多的是在印度工作,一天雖只有1700緬幣(約台幣43.2元),但工資至少比在緬甸的高。可悲的是,當我們回去緬甸時,血汗錢都給了在路途中遇到的士兵和員警,有些甚至會搶走所有人的錢,而我們也只能空手而歸。

不幸的是,來到這十個月後,我的身體出了狀況,背脊痛得無法站立,去就醫亦無好轉,只好被迫辭掉工作。當時,我身上所有的錢已經寄給母親,一貧如洗的我遇到了現任妻子,她無怨無悔地照顧我長達兩年。」

家人是開心泉源

「2010年,身體逐漸好轉後,我就跟她結婚,並且找到了一份保安工作,一待就待了四年。期間,我的兩個孩子也出生了,雖然他們的醫療費至今都沒能力還清,但我非常快樂,因為上天給了我一個家庭,我不再是一個人了。

休閒時,我喜歡閱讀和寫作;星期日則會帶家人去教堂;偶爾我也會帶他們去商場走走,這是兩個小瓜最快樂的時光。可每當他們要求買玩具時,我常因沒有能力買給他們而感到很沮喪。我想讓我的家人開心度過每一刻,但現實生活的困難卻永遠高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