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對政治冷感了!從反黑箱服貿,我看見了民主紮根與轉型的可能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Photo Credit: The News Lens
作者:潔米(浪跡英美、心繫台灣的自由工作者)
儘管對於立法院的各種亂象早已經習以為常,然而當執政黨立委不顧各方疑慮堅持闖關通過服貿後,我開始思索是否還要保持沉默,繼續隱忍這些政客操弄著我們的未來?於是從服貿爭議開始,我看見了民主紮根與轉型的可能…
服務貿易協議
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長王金平召集朝野黨團協商後決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由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也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全案包裹表決;未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能夠啟動生效條款。
2014年3月18日,根據媒體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等8個常設委員會昨天聯席初審服貿,朝野立法院黨團成員數度推擠衝突。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張慶忠在混亂中,以麥克風宣告服貿審查超過3個月,依法視為已審查,送立法院院會存查。」
執政黨推行服貿的過程一直備受爭議,其中不公開的細節內容更被指責為黑箱作業,執政黨不但不虛心檢討其草率的態度,對於各界的疑慮也充耳不聞,最後竟然以令人意外的方式強行通過協議。此舉讓人對於當權者的野蠻和絕對威權感到憤怒,更讓人懷疑我們的民主法治程序何在?
然而在野黨對於此事就完全沒有責任嗎?打從服貿議題開始發酵之時,在野黨不細究法則,也不願意與執政黨用理性、平和的方式尋求共識。是不是凡涉及中國相關的政策對於在野黨就必然是零和的競爭,絕對要與執政黨爭出個勝負而不可能達到雙贏?在兩黨如兒戲般的政治角力中,他們知道他們手中的籌碼其實是台灣脆弱的民主,以及人民渴望的幸福和安定嗎?
面對兩大政黨的惡鬥,我們已無法相信他們各自所堅持的公平和正義。而台灣的主流媒體早已自甘墮落,完全讓收視率和政黨傾向凌駕於專業之上,於是人民只好自力救濟,紛紛充當起業餘的核能專家、經濟學家、環保學家或法律學家…等。這時我很想問那些我們用選票選出來的立法委員,你們有用你們的專業讓這個國家更進步更好嗎?還是你們問政的標準只在藍綠,不在對錯和良心?
會計法協商
2013年5月31日半夜由立法院黨團協商通過了會計法修正案,隨後被廣大民意指責為立委顏清標除罪而鋪路,迫使馬英九總統於6月7日公開道歉並送立法院覆議。
這個立法院烏龍案件最後由馬英九總統出面道歉而緩和下來,但真正有問題的立法院黨團協商程序卻被徹底遺忘?何謂「黨團協商」,就是我們的立法院允許院長及少數黨團幹部決定法律內容和程序。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0條規定,立法院必須就黨團協商的過程全程錄音、錄影、紀錄,然後連同協商結論刊登於公報。
然而為我們制定法律的立法委員們是否有遵守上述法律呢?事實是立委不一定要出席協商,因為立委的簽名可以代簽。更荒謬的是,曾經有代簽者不會寫某立委名字中的「議」,所以竟然用注音符號表示。事實是我們的立法院對於黨團協商經常沒有留下完整紀錄,更別說刊登於公報。
如果我們不能接受服貿的黑箱作業,那我們又怎麼可以接受立法院黨團協商的黑箱作業呢?而我們的立法院長的回應也頗耐人尋味。
2013年10 月3日,王金平院長對於媒體詢問,是否以後協商都會錄音、錄影時表示,「這要看執政黨」,並且說「全部都這樣的話行得通嗎?很難吧。」對於王金平院長的說辭我難以苟同,也認為他有欲蓋彌彰之嫌。我以為法律如果有執行上的困難,就應該要進行修法去改正,而不是直接忽略法律的規範。對於這樣的法治觀點,我認為立法委員和立法院長應該要比一般民眾更嚴格遵守才是。

Photo Credit: 中岑 范姜 CC BY SA 2.0
軍審法修正
因為洪仲丘一案,龐大的群眾在2013年8月3日走上街頭抗爭,而我們的立法院因此感受到了廣大的民意,火速地在8月6日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乍看之下,一切盡如民意所要求,然而我卻看到了另一項隱憂。
我擔心的是,立法院對於法案的修正是否已經有了充足的思考和準備?而不是急就章的只想平息眾怒,卻忘了身為立法委員該有的專業和公正?
我擔心的是,民意的情緒不一定總是理性或具有遠見,那麼立法委員是否能在龐大的民意壓力下,還能夠在民主的殿堂下清楚分辨是非?
我擔心的是,我們的立法院總是以肢體暴力衝突揚名國際,卻鮮少為人民和社會謀求最大福利。
我擔心的是,我們的立法委員只有在擔心可能會喪失選票的時候,才會火速莽撞地通過早該仔細審查的法案,那麼誰來把關我們立法的品質?
自問:我們能做些甚麼
對於這些政治中的紛擾,不關心政治的人或許會說我對政治沒興趣。但是這已經不單純是政治問題,這些事情嚴重關係著我們國家未來的走向,關係著我們能不能有更美好的家園和更幸福的生活。對政黨狂熱的人,或許會見獵心喜地大肆責難敵對的政黨,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放下色彩的成見,那麼台灣才可能真正的平和,不再對立也不再撕裂彼此的傷口。
除了在各種管道表達不滿和抗爭之外,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該再浪費自己在選舉中寶貴的一票。投下選票之前,問問自己是否了解他們所陳述的政見?問問自己支持的是政策理念,還是政黨顏色?投票之後,也不忘觀察當選者是否負責、理性地問政和立法?還是只會盲目聽從政黨指示,或只會打架鬧事?
其實立法院種種粗暴與野蠻的行徑,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著無法推卸的責任,因為我們的無感、冷漠都可能是助長的幫兇。因此如果你已經厭倦這樣的亂象,請從改變我們自己開始,讓自己成為有素養的公民,未來才會更美好!
Tags: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引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