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將在印尼成立研發中心 谷歌則將協助開發偏鄉網路

蘋果將在印尼成立研發中心 谷歌則將協助開發偏鄉網路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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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通訊暨資訊部長魯迪安達拉(Rudiantara)於10月16日表示,美國蘋果公司(Apple)計畫在印尼設立研發中心

新聞整理:Eric Wong

新加坡:全球競爭​​實力排名 獅城位居第5

日本森紀念財團(The Mori Memorial Foundation。MMF)對全球40個城市,進行《2015全球城市實力指數》調查,評估她們在經濟、研究發展、文化交流、居住、環境與交通六個方面的實力。而據調查顯示,新加坡是全球競爭​​實力最強的5個城市之一。

根據調查,英國倫敦以1519.8分,連續4年排名第一。名列第二和第三的是分別美國紐約和法國巴黎,排名第四的日本東京,是亞洲表現最好的城市。其後是新加坡,連續七年排名第五,在亞洲名列第二。

報告指出,新加坡增加國際客運和貨運航班,提升了交通便利度,縮小了和日本的得分差距。而在項目榜單中,新加坡在文化交流項目排名第四,經濟與環境皆排名第六,研究發展則排名第八。

完整報告:《2015全球城市實力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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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執政黨報刊誹謗前反對黨領袖罪成 須賠償155萬

馬來西亞高等法庭裁決,《馬來前鋒報》(Utusan Melayu)因誹謗前副首相及前反對黨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指安華支持同性戀,須賠償安華20萬令吉(約新台幣155萬元),並繳付8000令吉(約新台幣6萬元)的訴訟費用。

作為執政聯盟老大巫統的喉舌《馬來西亞前鋒》刊登了兩篇文章,內容關於安華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訪問,涉及同性戀相關法律,並指安華支持同性戀的法律權利,安華因而在2012年對《馬來前鋒報》及總編輯阿茲依沙(Abdul Aziz Ishak)提告,並要求5000萬令吉(約新台幣3.9億元)賠償。

安華在2013年獲判勝訴。當時高庭法官星甘(V.T. Singham)裁決《馬來前鋒報》及阿茲依沙2項誹謗罪名成立,必須就安華所蒙受的損失做出賠償,並交由另一名法官估算賠償金額。

最終裁定被告必須賠償10萬令吉的一般損害賠償,及另外10萬令吉的嚴重損害賠償,而這是基於對安華心理傷害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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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蘋果計畫在印尼設立研發中心

印尼通訊暨資訊部長魯迪安達拉(Rudiantara)於10月16日表示,美國蘋果公司(Apple)計畫在印尼設立研發中心,蘋果高層也已來訪,與印尼政府討論設立研發中心的相關要求。

魯迪安達拉表示,蘋果公司提議在印尼設立類似蘋果在巴西成功發展的研發中心,希望此運作模式也能在印尼順利發展,不過,魯迪安達也指出,此計畫還未討論到細節部分。

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將於25日前往美國訪問,訪問期間將拜訪蘋果總部,並與蘋果執行長庫克(Tim Cook)會面,預計雙方將會討論蘋果在印尼的投資計畫。此外,佐科威也排定與谷歌(Google Inc)、微軟(Microsoft Corp)及臉書(Facebook)代表們會面,商討合作與投資議題。例如,佐科威將與谷歌討論在印尼偏鄉地區開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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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吳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