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黨產更難討!踢爆台灣郵政與電信協會強占千億國產內幕

比黨產更難討!踢爆台灣郵政與電信協會強占千億國產內幕
Photo Credit: 財訊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接收龐大日產的郵政與電信兩協會,長年淪為中華郵政與中華電信兩機構的自家金庫,而且就連扁、馬政府、立法院前後三波追討都拿不回,這絕對是小英政府上台後最應該急迫解決的一大課題。

文:林洧楨|財訊雙週刊 第501期

4月6日,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鄭運鵬等人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炮轟交通部,要求落實立法院2015年決議,限期三個月內解散由交通部主管的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與台灣電信協會,同時將這兩協會過去接收日據時代財團法人台灣遞信協會與遞信職員共濟組合遺留的龐大日產歸還國家。然而,交通部明明握有兩協會官派董事過半的決策主導權,卻未積極追討國產的作為,讓鄭運鵬當場痛批,「討國產比討黨產還難!」

頑抗!不甩立院決議
也抵制政府命令

台灣郵政、台灣電信兩協會的爭議由來已久,多年來各界追討國產聲浪也從未間斷,早在2007、2008年扁政府執政末期,由當時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擔任召集人的黨產清查小組所做的公設財團法人清查中,就已將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與海華基金會、敦睦聯誼社、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等共同列為情節嚴重、需要優先處理的五大紅燈機構。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羅承宗也指出,當初扁政府就希望將這兩個協會解散並拿回國家財產,只可惜後來政黨輪替,這一道國產追緝令就這樣不了了之。

一直到2014年底,葉宜津、李昆澤、劉櫂豪、管碧玲等民進黨立委聯手提案,要求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須於2015年底解散並歸還國家資產,最後不僅立法院朝野達成共識做成決議,隔年2月總統府公報有同樣的追討國產內容。但面對國家第二度祭出的追緝令,郵政、電信兩協會仍以非屬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為由,拒絕配合官方命令,繼續頑抗。

讓葉宜津憤憤不平的是,郵政與電信兩協會分別有9位董事席次,其中交通部指派的董事就達5位,只要提案通過就能將兩協會名下龐大日產歸還國家。面對質疑,交通部回應表示,委託法律事務所研析的結果,認為兩協會業務運作正常,尚不符合《民法》第六十五條財團法人解散的要件,會再依據立法院決議,尋求合法可行之方式來解決兩會資產歸屬與管理問題。也許正是這樣消極不作為的態度,才掀起近期第三波的國產追緝攻勢。

究竟政府要追討的資產有多少?根據葉宜津辦公室取得的最新資料,這兩協會的資產規模遠超乎想像,郵政協會名下有261筆土地,總面積約為1.7萬坪,同時還有超過4億元的存款;電信協會也不遑多讓,名下有236筆土地,總面積廣達2.3萬坪,還持有市值約3.2億元的中華電信股票(以4月15日收盤價計算)及5.8億元的存款,兩會合計坐擁全台4萬坪土地資產,其中,僅僅大台北17處、合計約1.7萬坪的出租土地,據房仲業推估,總市值就已超過千億元,一點都不輸地王等級的建商財團。

大安區是兩會資產最豐富的地區,從信義區向西往大安森林公園方向前進,首先可以看到通化街內,電信協會持有、包含中華電信通化服務中心在內,由四大塊完整街廓組成超過3315坪的土地資產,推估市值約為300億元,是兩會大台北主要資產中,無論面積與市值都居冠的最精華土地。

過了敦化南路到信義路四段,則會遇上坐擁信義路第一排地利的中華電信大安服務中心,包含該建物所在基地、旁邊停車場與後方土地等,兩會在此處持有面積約有2071坪,推估市值超過200億元,是排名第二的黃金地。與這塊土地隔信義路對望的是排名第四、藏身巷弄的中華電信軟體大樓基地,算上緊鄰的大安區郵政新村餘屋土地,兩會持有土地也計有1147坪,總市值超過80億元。

地王!全台坐擁四萬坪
北市市值上千億

最後到達豪宅林立的大安森林公園一帶,在師大附中旁的信義市場後方,有電信協會所有、廣達1890坪的王公廳土地,四面臨路的漂亮基地條件,雖非信義路第一排,仍以超過150億元的價值搶下第三值錢土地寶座。這附近還有建國南路郵政新村餘屋、美國在台協會舊址旁的停車場等土地,也都是郵政、電信兩協會財產,光是大安區就藏了約800億元的資產。

除此之外,NCC(國家通訊委員會)濟南路大樓與鄰舍、中正區郵政醫院、何嘉仁臨沂分校、南京西路原下奎府町郵便局以及中華電信重慶大樓、士林文林服務中心及三重營運處、金山會館與金山南路土地等也都屬於郵政、電信兩個協會的資產。

郵政與電信兩協會土地資產過去多為共有,直到2015年底兩會分產才分清楚,可惜眾多來自當年接收的日產,在政府放任下,可觀的國家資產長年來竟只淪為謀特定族群的私利之用。

據了解,台灣遞信協會是1922年由日本遞信部交通局局長吉田平吾為發展郵電事業,除他本人捐助5000元外,也強迫地方仕紳捐助,並要求遞信部全體員工按月薪貢獻一定比率收入所籌組成立的機構,之後還衍生出遞信職員共濟組合的附屬組織,甚至還以強迫手段要求民眾低價讓售土地,因此在全台各地累積出龐大的土地資產。

1945年日本敗戰離開台灣時,國民政府規畫的接收機構是台灣郵電管理局,顯見這是屬於國家財產;但怪的是,這筆重要日產當年接收後,隨即轉交給台灣郵電管理局的員工福利委員會暫管。到了1951年時,台灣郵電管理局已一分為二,變成郵政總局與電信總局,這兩個官方機構又以行政命令指定新成立郵政與電信兩協會是這筆資產的合法繼承機構,拿走所有財產,同時在這兩個機構的成立宗旨與唯一業務目的,都寫明與舉辦員工福利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