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大埔案張藥房討地再敗訴 法界:法官已幫地主點明燈

大埔案張藥房討地再敗訴 法界:法官已幫地主點明燈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律師詹順貴表示,接下來拆遷戶有兩個管道,一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具體用法律意見說清楚,或回到苗栗再回復原狀的訴訟。

苗栗縣府辦理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開發案(又稱大埔開發案),2009年起辦理區段徵收逾8百筆土地,並在2013年7月趁自救會北上抗議時強拆張藥房等4戶,引發警民衝突,之後藥房老闆張森文離奇死亡,讓爭議益形擴大。被拆遷戶28人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二審今(22日)宣判,仍維持更一審判決,駁回張藥房、朱樹、黃福記等3拆遷戶提出請求返還土地、回復原狀上訴。住戶表示將再提出上訴。

蘋果報導,本案原本提告有朱樹、張藥房老闆娘彭秀春、黃福記、柯成福4戶拆遷戶提起訴訟,不過在更二審審理過程中,柯成福撤回上訴,改請領補償金,因此僅剩張藥房等3戶。

中央社報導,苗栗大埔案被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2011年6月判決被拆遷戶敗訴,被拆遷戶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在2012年11月間將全案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重新審理。2014年1月3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大埔4戶勝訴,但對於大埔4戶主要訴求「返還土地」卻判敗訴,理由是這4戶的土地已變成道路用地或被當作抵價地分配,客觀上無法返還。

蘋果報導,更一審宣判後,4拆遷戶一度提出原地重建計畫,但內政部拒絕並提出易地重建、補償、國賠、協議價購4方案,可是4戶全不接受,堅持原地原屋重建,雙方和解破局,繼續訴訟至今。同案另有20戶選擇「劃地還農」方案的被徵收戶,也上訴要求撤銷徵收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20戶當初簽約同意,並享有「房屋原地保留,農地集中規劃」的好處,不應反悔,先前已駁回這20戶上訴定讞。

最高行政法院於2015年5月13日,針對大埔4戶不得請求回復原狀並返還土地的判決,認定張藥房原址雖已鋪柏油、水泥、架設交通號誌等,但並非不能回復原狀,更一審判決認為客觀上無法返還,尚嫌速斷,因此發回重審。更二審判決結果22日下午出爐,不但維持更一審判決,對於土地返回的上訴,也以程序為由駁回。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庭長王德麟指出,內政部雖為具有徵收權限機關,得作為撤銷徵收處分的判決對象,但此件徵收處分的「執行機關」為苗栗縣政府,且徵收處分經判決撤銷後,內政部並無回復原狀有關行政行為權限,所以請求內政部回復原狀無理由。另外,拆遷戶請求苗栗縣政府回復原狀部分,依據《行政訴訟法》第23條規定,因苗栗縣政府在此案中為參加人非被告,性質上應對原告或被告所為之行為,不得對參加人為之,所以請求也無理由。全案仍可上訴。

自由報導,不過法界人士指出,此案法官已經幫地主點了一盞明燈,只要重新把苗栗縣政府列為被告,然後內政部為訴訟「參加人」,然後請求「內政部命令苗栗縣政府回復原狀」之訴,則獲得勝訴回復原狀或得到適當賠償就有道理。

自由報導,律師詹順貴、學者徐世榮與拆遷戶代表彭秀春、黃福記、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與捍衛苗栗青年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大埔自救會等多位團體代表今天下午在官司宣判後表明「憤怒」,集結在行政院大門口前召開記者會,眾人高喊「政府負責、返還土地、還地重建、還我家園」等口號。

央廣報導,聲援團體表示,這項判決比更一審更保守、倒退,規避還地於民的訴求,不但讓縣府無須對其違法的行為負責,更為浮濫的圈地徵收及炒作行為開方便之大門,他們呼籲盡速修正土地徵收條例,落實公平正義。聯合報導,立委林淑芬也批評土地徵收條例是惡法,如果未來還繼續保留區段徵收,將可能繼續害人民的權益。她也希望未來新政府不要再繼續折磨被徵收戶,應以個案的協調方式,中央與地方一起來協調,返還他們的土地。

ETtoday報導,徐世榮情緒激動地表示「非常失望」,質疑為何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是站在社會弱勢的一方?他痛批這些土地徵收條例根本是剝奪人民的生存權,簡直是判居民死刑,台灣許多現象都還停留在解嚴之前。他向準總統蔡英文喊話,表示大埔居民對她是「期待、期待、再期待」,現在已經到了該修改這些剝奪人民生存權法條的時候了。他深切期盼未來的民進黨新政府,能把社會公義找回來,因為土地徵收、市地重劃等問題,都屬於轉型正義的課題。

三立報導,準環保署副署長、律師詹順貴表示將上訴到底,但也感嘆這對大埔自救會居民而言,將是司法的「凌遲」。按過去法律的實務見解,參加人也會受到判決的效力所及,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卻做出異於尋常的判決。他說,接下來拆遷戶有兩個管道,一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具體用法律意見說清楚,或回到苗栗再回復原狀的訴訟,但面對拆遷陷入司法訴訟已經夠折磨、且已犧牲了兩條人命,因此除了希望司法更積極、進步外,希望新政府520上台後,用通盤的方式來解決。

大埔拆遷戶張藥戶遺孀彭秀春表示,希望準總統蔡英文上台後可以解決此問題,因為這一路走下來很辛苦;另一位已83歲的拆遷戶黃福記也表示,此事分明是「乞丐趕廟公」,他年事已高,「再拖下去,若我已不在世間,給我再多賠償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