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初純作軍事用途,僅是英國「換贖金的肉參」?——回應鄭立的「簡易香港史」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沒有鴉片經濟作為香港進軍內陸的跳板,義律和砵甸乍難言選擇佔領和發展香港,即使會亦難以說服維多利亞女王和外交部。沒有鴉片經濟,香港成為「海軍兵營」的機會實在令人懷疑。然而,既然義律和砵甸乍都對香港的鴉片經濟深感信心,那香港就不可能一開始時就是「純軍事用途的地方」了。
日前拜讀了鄭立先生的〈簡易香港史:天然軍港與維多利亞城〉,有感文章觀點獨特,唯史料上有不實之處,特此撰文提出意見。(編按︰下文中粗體引言均出自〈簡〉文。)
「我們一直說香港就是殖民地,但其實,很嚴格來說,這個所謂香港的殖民地。其實只有那幾個洋人聚居的點。一開始的香港,居民約有萬五人,以及五千名英軍」
1841年5月5日,香港人口就是20條村的4350人、市集800人、艇家2000和來自九龍的勞工300人。1根據香港早期行政報告(Hong Kong Annual Administration Reports 1841-1941)的資料,2香港人口於1842年3月是12631,而1844年4月人口是19000,故此可以推斷,「居民約有萬五人」的時期大約應該是在1843年《南京條約》生效之前。既然如此,那便不會是「一開始的香港」,因為香港近代史的開始,是始於1841年1月英軍佔領,而非《南京條約》。
另外,鄭先生亦指出,「一開始的香港……五千名英軍」,據《Chinese Repository》(中譯《中國叢報》)資料顯示,1840年6月英國遠征軍的總數合共4000人,3加上1841和1842年增援的2200,4總兵力也不過7000人。「五千名英軍」在香港,未知鄭先生所言的是那個時期。
「當初的香港,和星海爭霸的基地沒甚麼分別。是一個純軍事用途的地方。英國外交部通知砵甸乍,香港不應該建造非軍事用途的建築物」
當初的香港,是否和「星海爭霸的基地沒有分别」不得而知,因為筆者對流行電腦遊戲一無所知。然而香港並非一個純軍事用途的地方,亦不是因為「外交部通知砵甸乍,香港不應該建造非軍事用途的建築物」,就代表英國政府和全天候認為香港是一個純軍事用途的地方。鄭先生在文中所言「當初的香港……是一個純軍事用途的地方」,但後來又說砵甸乍「認為香港是有可為的」,鄭先生似乎在說,代表英國的外交部始終操生殺大權,盡管砵甸乍有其別於主流的主張。
事實上,砵甸乍本來就是跟義律在香港的視角上站在同一方向,並且同樣是在背離上司外交大臣鴨巴甸(George Hamilton-Gordon, 4th Earl of Aberdeen)訓令的情況下堅決繼續佔領並發展香港。砵甸乍在香港去留的問題上與維多利亞女王和外交部是持相反意見的,可是他的決定不但影響了主流聲音,而且亦是決定香港成為殖民地的最後因素。
在分析前,首先要解說一個概念。鄭先生所指的「英國人」,其實應該視之為泛指,因為當時的「英國人」在對華方針上有兩個主要方向:
- 佔領舟山
- 佔領香港
主張佔領舟山的,主要是維多利亞女王和舟山為伊甸園的巴麥尊,以及後任的鴨巴甸。但在佔領後由於管理、香港在戰爭中作為鴉片走私、臨時的貨物存倉和處理傷兵等問題令身價暴漲,使巴麥尊逐漸發現舟山似乎名大於實,才逐漸將視線轉到香港,並訓令砵甸乍繼續保留。
而主張佔領香港的,主要是義律(Admiral Sir Charles Elliot)、英印總督奥克蘭伯爵(George Eden, Earl of Auckland)、海軍大臣約翰巴羅爵士(Sir John Barrow, 1st Baronet)、砵甸乍和渣甸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等人。當中,義律和砵甸乍偏向將香港發展為自由港。
雖然,主張佔領並發展香港的一方不代表外交部的聲音,但事實證明英國在華的全權代表只要能夠說服女王和外交部,他的方向仍然可能帶來決定性的結果。
我們先談義律。
義律在1841年6月21日給英印總督奧克蘭的回信中,提到佔領和保留香港的原因。對此,馬士在《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亦對此作過分析。5
信中他稱,由於戰爭原因,貨運(被大量封鎖在港口)大量屯積。在清晰知道於澳門找一個貨物落腳地根本無法實現後,要找一個地方,可以清貨和不需要再付逾期停泊費和其他額外費用,並為了不再給沒有誠信可言的行商從中操控和抽取利益,香港行動是有需要的。
而在軍事角度方面,義律在回覆奧克蘭的信中亦表示,為了北上的軍事行動作準備,佔領香港不但可以作為一個軍事補給地,而且對兩國軍隊的士氣產生了一種此消彼長的作為用。
及後,在1842年的一份信函中,義律還透露了他佔領香港的原因,就是為了和對在香港進行貿易的期望和避免戰爭:6
…but what it fell to my share mainly to consider was the wisdom of conducting the war with the least possible extent of injury to defenseless people, and to the dwelling and property of a great trading city, disposed to trade with us, and with which it was our object to trade……
香港在商貿上的優勢,砵甸乍看得更加明確。1841年9月繼任的外交大臣鴨巴甸,對前任巴麥尊的對華方針作了「一些重要修改」。他在1841年11月4日致砵甸乍的信中寫道:7
關於在採取戰爭行動過程中可能有必要佔領中國領土一事,女王陛下政府只是把舟山和香港視為臨時性的基地。女王陛下政府不傾向於把這樣獲得的領土視為永久征服。他們寧可希望中國開放東部沿海四、五個主要城市進行貿易的條約作保證
鴨巴甸跟維多利亞女王的對華政策基本上看法一致。他本人的新對華方針意向非常明確,即「安全、經營良好」的通商貿易政策,而非佔領領土政策。為了作戰需要可以臨時佔領中國島嶼,但由於作殖民地式佔領會「耗費巨大」,並使中英關係惡化,妨礙中英貿易,因此不僅是香港,即使是舟山,鴨巴甸都不主張佔領。於是他後來表示,香港不再被看成永久的英國屬地,而僅僅被視為討價還價的籌碼:「一個軍事佔領地點,女王陛下政府實現對華目標時有可能歸還給中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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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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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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