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性教育夠好嗎?如果不夠,原因是什麼?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她的研究指出,既有的意識偏見主導了台灣對下一代的性教育方法,教科書還是固守傳統的思想、用的還是說教的口吻,她舉的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安全性行為。
編按:本文原始版本誤將ICRT該集受訪者稱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蘇芊玲小姐,實際上為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小姐,特此聲明更正。
ICRT是台灣唯一的國際廣播電台,對居住在台灣、但中文不是那麼好的人來說,ICRT是個重要的訊息接收來源。
我還蠻常收聽ICRT的,不過只在早上去學校教書前的幾個小時,早上時段有個節目叫Taiwan Talk,是蠻有深度的節目,會訪問社會工作者、藝術家、政府官員、還有學者等等,大部分的議題都是台灣發生的事。
最近的一則訪問和台灣的性別教育有關,受訪者台灣女人連線黃淑英理事長最近在研究台灣政府如何審核性別教育的教科書,包含教師手冊還有課本,而訪問內容和她的研究相關。我既沒有讀過她的研究,也沒有看過這些教科書,不過我深信黃理事長研究的準確性。
她的研究指出,既有的意識偏見主導了台灣對下一代的性教育方法,教科書還是固守傳統的思想、用的還是說教的口吻,她舉的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安全性行為。課本不會講安全性行為可以預防愛滋感染,也可以避孕,反而是告誡大家不可以有性行為,或是只能在結婚後才能有性行為(還把女生的貞操當作是給丈夫的禮物)。
對啦,課本講的也沒錯,沒有性行為就不會懷孕,除非你是聖母瑪利亞。但我懷疑台灣年輕人是否真的會聽進去這麼窩心的建議,特別是當課本說婚前性行為會造成性功能障礙,也會讓你之後的性慾下降,他們聽到這些,他們也不一定會停止婚前性行為吧。這些話完全都是胡說八道,雖然說我在13歲時也有第一個問題,但之後就解決了,而且也不會有第二個問題。
她同時也提到了課本其他的問題,包含了關於保險套的錯誤使用方法、同性戀者的錯誤定義、流產的原因等等。每當她被問到為什麼課本或是台灣社會會有這樣的錯誤認知,她覺得是文化、宗教、還有家長,促成了這樣的狀況:台灣的文化不支持性教育的發展,反而是壓抑它;宗教上(特別是天主教)也對教科書編者有很大的影響,傳授的觀念都是過時的;而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往往認為性行為會讓孩子分心,不專心於課業。
現在讓我們反思藏在過度關心之後的教育及道德謊言。在傳統社會中,台灣的父母、宗教、學校都會想要傳遞現有價值給下一代,讓大家的文化認同,是認同過去的世界,傳統的人永遠向「從前」看。大部分的人都同意這樣的看法,傳統主義者某種程度上也是自私的,他們覺得年紀大就有特權,如此一來就犧牲掉了年輕一代。
他們把自己當特權階級,因為他們認為傳統的生活方式,對生活來說至關重要,所有他們能夠影響的人,也都應該這樣過日子。傳統家長覺得孩子應該過著跟他們一樣的生活,基督徒希望年輕人相信他們相信的事情,而傳統的老師希望學生複製尊師重道的文化。在這樣的傳統教育裡,年長的一代永遠是贏家,因為他們當然比年輕人更瞭解傳統。而現代的思維反而會危及現有的社會階級,簡單來說,年輕人的幸福並不是年長一代所關心的事,對老人家來說他們自己的幸福才是教育的核心。
傳統思維是自私、不公平的,雖然我們原本也沒希望這樣,但有時候這些想法甚至是錯誤的,台灣目前的性別教育就是個典型的例子。並沒有幫助人在他們年輕的時候學習為自己負責,反而是要他們複製上一代的理想,完全不顧年輕人的想法和願望,有時候更不顧事實真理,阿嬤就想要年輕人要過的跟阿嬤一樣。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年輕人還是如此聽話,尊重著傳統的機構、固守傳統的人,還有許多年輕人依照所謂的「指引」活著,但這些指引根本是過時的傳統價值。年輕人對這樣的狀態不夠憤怒,也因此讓這樣的傳統繼續主導著台灣的教育。誰會想要從父母、老師那邊得到男女和性的意見?他們的性行為頻率說不定跟生的孩子數量一樣多。誰會想聽從本質上是貶低性行為、就職還要宣誓放棄放性行為的宗教的建議(也因此造就了很多偽君子)?這就像問一個盲人,紅色光對他視覺的影響。
我覺得要說一個年輕人什麼時候成熟到可以發生性行為,真的還蠻困難的。對某些人來說是在16歲(或之前)或是晚點,都和個人的心智感情發展有關。在任何情況下,其實一個人成年滿18之後,是沒有人可以管他的性生活,如果一個人成年後,還需要性行為上的指引,那麼大概是教育出了什麼問題。但在台灣的例子裡,真正該被指責的是父母和老師,而不是傳統教育的受害者,被蓄意誤導這些重要的事。
有些台灣年輕人的頭腦也很懶惰,除了一年前的太陽花學運令人驚艷,之後也沒有什麼相關的活動,或是引起任何的討論,後續發展愈來愈不好。應該不只我們學校而已,我去年在班上有問過哪些學生有去,也在班上討論過這個問題,幾乎大家都有到台北去支持。
但當我問到太陽花學運將怎麼影響他們的私人生活,他們就回到了老人模式,講的東西都是過去的,價值也非常傳統,好像太陽花學運從來沒發生過。也許台灣需要亞洲版的「60年代」,具備那時候的視野,學著怎麼對抗上個世代,同時也把失敗和錯誤的風險都考慮在內。
身為一個年輕人,你可能會希望跟隨傳統價值,或是現代價值。不管你選擇什麼,至少你該有得選。
責任編輯:楊士範
核稿編輯:鄭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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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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