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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媒體是「慢性自殺」還是「被慢性自殺」?

台灣新聞媒體是「慢性自殺」還是「被慢性自殺」?
Photo Credit: keriluamox CC BY-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新聞媒體走鐘、失控、失血,甚至走向可能的生命盡頭,跟商業結構有絕大關係。恐怕不是個別記者腦殘、個別媒體腦殘,或者新聞業集體腦殘所導致。與其說是新聞業的慢性自殺,不如說是放任市場的手所導致。

當電視新聞以及隨後追求點閱率的網路新聞出現後,做為一種由影音圖文、影像所構成的新聞作品,低俗化、聳動、求快而不免淺薄、缺乏查證等作為,日漸變成業內遵循的遊戲規則。至於追求公信力的客觀報導、平衡多元、第一手消息、查證等新聞專業作法,則是越來越不受重視。

如此說來,新聞媒體走鐘、失控、失血,甚至走向可能的生命盡頭,跟商業結構有絕大關係。恐怕不是個別記者腦殘、個別媒體腦殘,或者新聞業集體腦殘所導致。

因此,說是新聞業的「自殺」,恐怕有語病。因為新聞媒體的慢性自殺,其實有他殺的嫌疑。《群眾觀點》的一篇文章言簡意賅提到,「大多媒體的商業模式都脫離不了廣告商、財團、企業主、投資者等的操控。媒體商業化後,走向失控的下場就是現在這個模樣。這難以把責任通通歸咎到媒體上,影響新聞媒體定位與內容走向的因素非常多,但背後的關鍵其實是引導媒體發展的市場和制度。」

照此理解,與其說是新聞業的慢性自殺,不如說是商業的手讓新聞業「被慢性自殺」;再精確一點,新聞業的被慢性自殺,與其說是商業的手所為,不如說是放任市場的手所導致。

而讓新聞走向商品化、新聞業走向商業主導的環境,是因為缺乏更多公共的政策來平衡,這其實是政府的失責。

Photo Credit: Humphrey King CC BY-SA 2.0

Photo Credit: Humphrey King CC BY-SA 2.0

不能放任媒體「被自殺」

傳播政治學者Timothy E. Cook在其書中清楚說明了新聞媒體對於民主政治的重要性。新聞媒體因而被視為是一種政治制度(political institution)或稱為第四部門(fourth branch of government),其功能是提供公民必要的資訊,讓公民得以進行各種政治參與,包括選舉的投票決策、參與政策討論和了解公共爭議等等。因此他以「隨新聞治理(governing with the news)」的概念說明,新聞媒體的良莠直接影響了民主政府效能。

正因為新聞業與民主社會運作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知名的傳播社會學者Michael Schudson才會大力主張,即便近年來世界各地出現新聞專業下滑、八卦化、娛樂化、政治立場分立等去專業的現象,民主社會仍須要「不可愛的新聞業(unlovable journalism )」。

而在這篇文章,我想說的是,我無力構想一種可能的改善之道;然而我主張,我們必須試著清除走向改善道路前一些概念上的路障。我相信,面對新聞媒體問題的認識、道理、概念能夠澄清,台灣社會通往新聞業改善的道路才能順行:

一、假如民主社會的生活是我們共同的追求,我們就不能夠放任新聞業繼續走向流失公信力的作為。

二、用「腦殘」的標籤,無益於媒體問題的改善,因為沒有對症下藥。換言之,歸罪於犯錯的記者、劣質的報導或令人印象不佳的新聞媒體,恐怕容易落入個人責備論,而忽略了結構因素才是造成結構問題的關鍵凶手。

三、商業新聞媒體並不是在慢性自殺,而是「被慢性自殺」。造成新聞媒體被慢性自殺,不僅是新聞從業人員自身,更多是因為媒體老闆、廣告商、企業主、名為閱聽人而其實是收視率調查公司的小數點,還有維護公共利益不力的政府、阻礙媒體法案推行的民意代表……換言之,是許許多多新聞業外的「他者」,共同打造了不利新聞媒體進行專業運作的商業結構,進而使(商業)新聞流失公信力。

四、如果大家同意新聞業是被慢性自殺,那麼要改善新聞業的問題,不是獨獨要求媒體自律,或者抵制媒體就能夠解決這項問題。自律也許能夠解決自殺,但不能解決「被自殺」。同樣的道理,他律也不全然是壞事,只是要有一個很好很好的媒體政策來鋪底,這才能使臺灣新聞媒體的未來營養又健康。

本文獲媒體改造學社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責任編輯:闕士淵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