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主運動小故事(一):1991年大學生佔領臺北車站,拯救了四條人命

臺灣民主運動小故事(一):1991年大學生佔領臺北車站,拯救了四條人命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九零年代初,令堂或令尊剛好在臺灣念大學,那麼他們說不定就曾經參與過這場運動。1991年5月,一群大學生佔領了臺北車站的公共區域,並且展開了一場為期數日的抗爭。他們的目的除了是要拯救四條人命,更是為了要保護言論自由,捍衛民主。這是個什麼樣的故事呢?

太陽花學運要退場了,新聞的熱度也在急遽減退當中。像《新聞龍捲風》這樣的節目,說明了臺灣的媒體已經把學運新聞裡面最爛的哏都給玩完了。趁著這個冷下來的空檔,我們或許可以暫時拋開對新聞的關注,來看看臺灣過去發生的一些學運與社運故事。

整個太陽花學運裡面,最讓全體臺灣民眾感到驚嚇的,莫過於「佔領立法院」這個我們原本以為只存在於電影裡頭的點子了。

佔領運動真正成為一股席捲全球的社運風潮,大抵是由2011年的「佔領華爾街」所帶起來的。在華爾街之後,世界上的主要民主國家(怎麼定義?你可以參考去年EIU公布的2012年世界民主指數排名)都曾發生程度不等的佔領運動。如果我們把「佔領」當成一種民主國家的抗爭發展趨勢來看,你會發現臺灣人其實也是挺潮的。

說實話,在這場學運發生以前,應該沒有人能夠想像到臺灣的佔領運動竟然可以搞到立法院裡頭去,而且竟然還冒出了幾十萬人上街給他們相挺讚聲。如果沒有一個足夠糟糕的政府,所有這一切還真是殊難想像。

不過,在佔領國會之前,臺灣的抗爭運動倒也不是沒有佔領過其他地方。你比較有印象的,可能會是去年8月因大埔徵收案而發動的20小時「佔領內政部」;在2011年的10月,一些公民團體也曾在台北發起過一場媒體曝光度不高的「佔領101」。然而在這之前,臺灣短短幾十年的民主化歷程裡面,還有發生過其他以佔領為手段的抗議嗎?

是的,如果九零年代初,令堂或令尊剛好在臺灣念大學,那麼他們說不定就曾經參與過這場運動。1991年5月,一群大學生佔領了臺北車站的公共區域,並且展開了一場為期數日的抗爭。他們的目的除了是要拯救四條人命,更是為了要保護言論自由,捍衛民主。這是個什麼樣的故事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一、

1991年5月9日清晨,天剛剛亮,新竹清華大學的男生宿舍裡,突然冒出了一批調查局幹員。他們在完全沒有知會清大校方的情況下,逕自進入校園,逮捕了當年正在讀歷史研究所的廖偉程(如果你喜歡獨立音樂的話,他前陣子是The Wall的營運總監)。被上銬帶走的當下,廖偉程大聲地質問調查員:「幹什麼!我犯了什麼罪?」而他的問題只換來一句冷冷的回應:「到了就知道了。」同一時間,逮捕行動還在台北、高雄等地同步進行。同案被捕的其他三人裡面,還包括了後來的蕃薯藤網站創辦人陳正然。

這四個人都被調查局認為觸犯了刑法一百條而遭到逮捕。刑法一百條是戒嚴時代的夢靨,白色恐怖的同義詞。這個緊緊攫住思想與言論自由的法條,當時的條文內容是這樣的: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這條法律,任何與執政者的政治意識形態相悖的思想、言論、主張,都可以很直觀地被認為是在「著手實行」一種叛亂行為。只要國家認定你有這些行為,你就是有,沒什麼好商量的。然而,刑法一百條的處罰還只是徒刑而已,真正讓這條法律發揮威力的,則是與之相配合的《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也就是俗稱的「二條一」:

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者,處死刑。

無論你崇拜馬克思或主張臺獨,在戒嚴時期只要一被抓到,國家就可以循著這兩條法律把你送進刑場。刑法一百條與《懲治叛亂條例》,象徵著當權者對自由的迫害,到了二十世紀的最後十年,它們仍然原封不動地存在於中華民國的法律體系當中。即便1987年剛剛解嚴,1988年開放了黨禁報禁,一切漸趨自由開放的年代裡面,威權的幽靈仍舊在這座島嶼上為厲為祟。

1989年4月,堅持「100%言論自由」的鄭南榕,便因不願屈從於這兩條惡法,自焚而死。而諷刺的是,1991年的5月1日,總統李登輝才剛剛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臺灣的民主憲政看似走向了一個充滿希望的新時代,卻在短短8天以後,就發生了廖偉程等人的案子。這使得許多知識份子猛然醒覺:原來,枷鎖還在自己的肩上,禁錮仍未解除。

獨臺會案」──這是後人為這起案件取的名字。調查局所掌握的情資,顯示廖偉程等四人都與臺獨組織「獨立臺灣會」有密切的往來。然而,根據廖偉程事後自述,在這起事件當中,同案被捕的人他並不認識。而他自己跟本案的牽連,就只是讀過了「獨立臺灣會」的創始人史明先生的著作《臺灣人四百年史》,並且在跑去日本蒐集論文資料的時候,順道去拜訪了史明而已。

廖偉程的遭遇,在許多人眼裡看來並不稀奇。在白色恐怖的年代裡面,有太多人都像這樣,在清晨莫名其妙地被押上了囚車,然後送掉了性命。

史明/Photo Credit: wowtai CC BY 2.0

作為一名叛亂嫌疑犯,廖偉程被抓進了臺北市調查處,隨後移送高檢署並遭到收押。在《懲治叛亂條例》的宰制底下,他很可能也會成為歷來諸多被「二條一」葬送的亡魂之一。

廖偉程的事情,在他被抓走的那個上午,便在清華校園裡頭掀起了軒然大波。剛解嚴不久的時代,知識分子正在努力推動大學法的修法,積極爭取學術與言論的自由。在這種氣氛底下,國家的情治單位竟然輕易踐踏大學的獨立自治,強行進入校園逮人,並且還是用威權時代的叛亂罪要來法辦學生。

這整件事情,很快引燃了諸多知識分子與青年學生的熊熊怒火。不只在清大,同案被捕的陳正然是臺大的畢業校友,這自然也引發了該校學生的關切。很快的,針對政府、情治單位與威權惡法的反彈,從清大、臺大開始向全國各大學院校迅速蔓延,嚴重的學潮正在醞釀,一發便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