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門銷煙時,林則徐為甚麼不用火燒?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早前香港CCTVB劇集《梟雄》,其中一幕民國政府的禁毒專員收繳鴉片後,當眾燒毀。網路隨即傳來一片嘲笑和質疑聲音,並將民國燒煙和林則徐銷煙混為一談,認為編劇沒有做好功課....
早前香港CCTVB劇集《梟雄》,其中一幕民國政府的禁毒專員收繳鴉片後,當眾燒毀。網路隨即傳來一片嘲笑和質疑聲音,並將民國燒煙和林則徐銷煙混為一談,認為編劇沒有做好功課,製作不尊業認真云云,香港泛起了一陣討論燒煙銷煙的漣漪。
其實,林則徐當年在虎門銷煙前,可曾真正有燒過煙?燒煙又如何發展成銷煙的?無論燒好銷也好,又意味著什麼?
奏折上的記錄
根據《林則徐全集》中的第二冊和第九冊,在林則徐任職湖廣總督期間(1837-1839年),分別在1838年6月、9月20日的奏折(清末長篇小說《林公案》第四十三回有很接近的論述)、1839年8月13日的日記和8月26日的奏折上有採用何種燒煙方法的記錄:
其繳到之煙土煙膏,眼同在城文武,加用桐油立時燒化,投灰江河(1838年6月1)
拿獲及首繳煙土煙膏,共計一萬二千余兩。又自設局至六月底止,已繳煙槍一千二百六十四杆,皆系久用漬油之物,煙斗、雜具俱全。臣於出省以前,即率 同兩道府逐一驗明,先用刀劈,繼用火燒。就中精致華麗之槍斗,極巧盡飾之式樣,不勝枚舉。其有余膏殘瀝者,拌以桐油,再行燒透,將灰投入江心(1838年9月20日2)
關於是次燒煙記錄,《林公案》第四十三回亦有詳細提及。3
早晨出赴靖海門外東炮台前,同制軍、撫軍、司、道等煮化煙土。新砌一池,可受二百石(1839年8月13日4)
此次「煮化煙土」是在虎門銷煙之後。奏折雖沒有清楚闡述如何煮化,但是次的「煮」看來跟虎門一樣是使用了銷煙的原材料鹽鹵和石灰,並投放到「池」中,引水來「煮」。
兹查自五月十九日起至七月初三日止,又續據各屬文武先後報獲煙案九十八起…(中略)…綜計煙土煙膏八萬三千二百一十五兩五錢八分…(中略)…解到煙膏煙土均當堂驗明真偽,仿照虎門化煙之法,在于省城外東炮台地方鑿地為池,攙以鹽鹵石灰,用火煮化,槍具亦即隨同燒毀(1839年8月26日5)
然而,此次銷煙雖說「仿照虎門化煙之法」,但實際有別(將於文末詳述)。
另外,在第九冊的中,林則徐在1838年10月27日武昌校場焚毀煙具,雖然沒有明言有否焚毁煙土煙膏,亦沒有奏明在奏折上,但按照以上在虎門銷煙前的一貫做法,可知一般都是先用桐油燒毁再投江河:6
早晨赴校場,同撫軍率屬查驗搜繳鴉片煙槍一千七百五十四杆,並煙斗煙具,俱槌碎焚毀;又秤驗所獲煙土煙膏共一萬六千七百六十八兩,江夏獲者先投江心,漢陽獲者暫貯藩庫
由此可見,林則徐以桐油燒煙,乃屬史實。而且,即使只屬小說的《林公案》,其背景資料亦多出自《林則徐全集》,有實際的參考作用。
從燒煙到銷煙
那麼,林則徐在虎門銷煙之前,是如何由燒煙發展成銷煙的?林則徐在奏折684〈銷化煙土已將及半折〉中說道:7
至銷毀之方,亦復熟籌屢試。向來用火燒化,伴以桐油,其法未嘗不善。第訪聞焚過之後,必有殘膏余瀝,糝入地中,積慣熬煎之人,竟能掘地取之,十得二三,是流毒仍難盡絕。臣等廣咨博采,知鴉最忌者二物,一曰鹽鹵,二曰石灰。
換言之,以桐油燒煙不能將之徹底銷毀,並非全面之策。假如每次燒煙均有「十得二三」的「殘膏余瀝」,那麼以以上兩次在楚省燒煙約一萬多兩來算,都只能夠燒毀70-80%。可是,在1839年5月12日虎門銷煙前所收繳的煙膏總量,卻遠遠高達46萬兩。假如燒毁後仍有9至13萬殘膏,那豈非比在楚省收繳的煙土還要多?虎門銷煙現場文武百官英鴉片商俱在,林則徐顏面何存呢?此法當然萬萬不能。

林則徐向清朝道光皇帝奏報收繳鴉片情況奏折。Photo Credit: 廣州近代史博物館, Public Domain
對此,林則徐奏折中表示,他在「廣咨博採」之後,得知「鴉片最忌者二物」。從《林公案》第五十回中的詳細記錄可知,林則徐當時集思廣益,提出鹽鹵和石灰銷煙建議的,恰巧是鴉片大販子兩廣總督鄧廷楨:
(林則徐問)「由是知火銷方法殊欠完善。現在當另籌銷毀之方,不知諸位有無善法?」鄧督答道:「此事的確,在前兄弟也因搜獲煙土,無善法銷毀,故特留心切訪。旋據一戒絕鴉片的紳士來轅訪謁…(中略)…此君吸食鴉片已有十餘年之久,對於此物,也甚有研究,據他說:鴉片最忌二物,一是鹽鹵,一是石灰。如果熬煙膏時,將鹽鹵或石灰投入少許,即便成渣沫,不能收合成膏,就算勉強收膏,吸食時完全收不進鬥門,並且毫無鴉片氣味。在兄弟想來,鴉片既忌此二物,現在何不利用食鹽和石灰克煙的特性,拌土焚燒,必能杜絕流弊」
當然,單以小說《林公案》來還原歷史,在缺乏其他資料佐証下難以盡信。但當綜合《林公案》和奏折〈銷化煙土已將及半折〉來看,便可以找出一個共同點,即在得知鹽鹵和石灰之法後,林則徐再「兹再四酌商」,經過"brainstorm"商討,最後得出海水浸化法,提升了由燒毀到銷毀的技術層次。
由此可見,林則徐得出的海水浸化法,是來自使用鹽鹵和石灰,然後再使用海水浸化的兩個集思廣益過程。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海水浸化法的步驟卻與構想中的不同。
在虎門銷煙開始的第12天,林則徐在奏折上說:
然使逐箱煙土,皆用灰鹽煮化,則鍋灶之設,必須累百盈千,誠恐照管不周,轉滋偷漏,如其少設,又非數月不能銷完。茲再四酌商,莫若于海灘高處,挑挖兩池,輪流浸化……其浸化之法,先由溝道車水入池,撒鹽成鹵。所有箱內煙土,遂個切成四辮,投入鹵中,泡浸半日,再將整塊燒透石灰紛紛拋下,頃刻便如湯沸,不爨自燃……俟至退潮時侯,啓放涵洞,隨浪送出大洋,并用清水刷滌池底,不任涓滴留余。8
由此可見,虎門銷煙是先在池水撒鹽成鹵,並將所有煙土投入鹵中泡浸半日後,再將預先燒透了的石灰,投入池中。
(根據奏折,虎門銷煙是先在池撒鹽成鹵後,先在池泡浸半日,再將燒透的石灰然投入池中。而在銷煙時是「腥臭上騰,不可向邇,在事大小文武先後患病者十有餘員」,「各員繞池巡視,無不掩鼻攢眉」。9影片為1997年上演的《鴉片戰爭》。)
銷毀鴉片的用意
在虎門銷煙兩個月後的8月26日,林和鄧在粵東逮捕鴉片匪犯,收了8萬多兩煙膏煙土。後來,林仿照虎門化煙之法,鑿池後混入鹽鹵和石灰,然後再「用火煮化」,而非用水:10
解到煙膏煙土均當堂驗明真偽,仿照虎門化煙之法,在于省城外東炮台地方鑿地為池,攙以鹽鹵石灰,用火煮化,槍具亦即隨同燒毀
此次銷毀鴉片,未有完全仿照虎門之法,而是將鴉片投入混合了鹽鹵石灰的池後,再用火,連同槍具一同燒毀。事實上,為謹慎起見,作為一場外交政治show的虎門銷煙,必須「在在嚴防,庶可免於偷漏」,做到滴水不漏。11
然而,在民間銷煙,為的都是執行道光帝諭旨和對煙商煙民產生一種阻嚇作用。否則的話,不會於起碼一年前在楚省多次燒煙,並發現火根本不能徹底銷毀鴉片後,仍然不找(或找不出)解決方法。而且不同目的和場合之下,所使用的方法亦有所不同,林則徐在虎門的銷煙之法,也不應該視為銷煙的標準模式。
鴉片百年的問題症結,並不在於能夠銷毀多少鴉片,而是在於充斥在鴉片交易的處處賄賂,並使貪官污吏對禁煙政策暗中抵制。而促使賄賂問題惡化的,是處處阻撓的終極障礙英國官商。12因此儘管火燒不能徹底銷毀鴉片,其實也不是重點,文武官員當然也心照不宣。
註︰
- 《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621.〈籌議嚴禁鴉片章程折〉,第37頁。
- 《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642.〈楚省查拿煙販收繳煙具情形具折〉,第75頁。
- 「陸續收繳煙膏、煙土,共計一萬二千餘兩,半數是拿獲的,半數是繳出的。如土販邵錦璋,自行投縣繳出煙土二千多兩;謝長林繳出煙土九百五十兩;範申和繳出煙土三百六十兩。同時設局收繳煙槍,共一千二百六十四杆,皆是久用積油的老槍老鬥,有幾十隻精致華麗的老槍,槍質是雅州竹的,配以牙底牙嘴,槍膏滿積,在平時每隻價值都在銀百兩以外,愛逾拱壁,現在盡肯割愛繳出,可見人民覺悟吸煙之害,等於飲鴆,才肯繳槍戒煙。林公為昭示百姓起見,把收繳的煙槍、煙鬥、煙膏、煙土,編號列冊,堆積公共場所,親率兩司道府,蒞場逐一對冊驗明,然後命當差的用快刀將煙槍劈破,煙土敲碎,再澆煤油燃火焚燒,把一千二百多支煙槍一律燒成灰燼。次將收繳搜獲的煙土一萬二千多兩,拌以桐油燃火焚燒,自辰至申,火猶未熄。哪知煙土拌桐油燃燒,奇臭觸鼻,和熬膏抽吸之味,迥乎不同」。《林公案》第43回。
- 《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第400頁。
- 《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697.〈續獲煙犯起繳煙泥煙膏槍具折〉,第180頁。
- 《林則徐全集》第九冊〈日記〉,第352-353頁。
- 《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684. 〈銷化煙土已將及半折〉,第152頁。
- 同上。
- 《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682.〈請議銷煙中毒身故之陳鎔等折〉,第149頁。
- 《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697.〈續獲煙犯起繳煙泥煙膏槍具折〉,第180頁。
- 《林則徐全集》第二冊〈奏折〉。684.〈銷化煙土已將及半折〉,第151頁。
- 《天朝的崩潰》(三聯書店,2014年),茅海建著,第94-95頁。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文見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tnlhk
核稿編輯︰歐嘉俊
Tags:
中底科技BOOST再創新:一圖看懂adidas Ultraboost Light史上最輕盈腳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BOOST科技邁入十周年,adidas推出Ultraboost系列優勢大成之作──Ultraboost Light,以史上最輕的腳感為靈感,傳遞極致(ULTRA)舒適的理念,提供能量回饋的舒適感受。
在口罩禁令正式放寬的後疫情時代,對於喜歡運動的人而言,一雙舒適美觀的運動鞋絕對是生活中的必備單品。不過,想要找到一雙簡約、有型又兼具功能性的運動跑鞋,卻沒有想像中容易。巧的是,近期adidas為慶祝BOOST科技邁入十周年,推出一雙無論外觀還是性能都堪稱年度經典的鞋款──Ultraboost Light。

十年淬鍊,成就史上最輕盈腳感
進入正題之前,我們不能忽略adidas獨創的BOOST科技,這個為全球運動跑鞋中底帶來的巨大影響,以及經典跑鞋系列「Ultraboost」一次又一次迭代的蛻變過程。
十年前,adidas以發泡微球與TPU材料合成的創新技術,開發出一顆顆外型近似爆米香的科技材質「BOOST」;經由特殊熱壓技術處理後,一顆顆橢圓討喜的BOOST聚合成特殊的能量膠囊的中底材質,當足部一觸地,數百顆BOOST能量膠囊立即引爆能量, 賦予了跑鞋前所未見的回彈腳感。
- 2013年,首款Boost科技跑鞋「Energy Boost」問世。革命性的科技材質「BOOST」一推出,連帶影響了整體製鞋產業製作工藝的轉變,讓這「能量膠囊」材質在極短的時間內掀起中底革命。
- 2015年,adidas引入Primeknit針織鞋面技術,打造出流線型跑鞋外觀;其中以Ultraboost OG/Ultraboost Triple White為代表,簡約百搭的前衛外型也在當時掀起一波跑鞋熱潮,更有好萊塢大明星愛穿加持。
- 2016年,Ultraboost首次結合「Continental ™馬牌橡膠大底」,搭配鞋領編織技術的更新,讓Ultraboost倚靠著「抓地力」、「耐磨性」及穿戴時的「完整包覆性」再次攀上跑鞋顛峰。
- 2019年,「Primeknit 360度針織鞋面」及「Torsion Spring創新抗扭轉系統」兩大創新技術賦予跑者更完整的包覆與支撐,讓Ultraboost再次迎來足部腳感的全方位進化。
- 2021年,BOOST技術又迎來巨大突破,中底顆粒含量增幅26%,結合最新L.E.P.抗扭轉系統給予使用者超勁感受,又一次顛覆了跑者對彈性能量的想像。
中底科技boost再創新:永續減碳更環保、輕量30%更舒適
歷經十年淬鍊,adidas始終站在時代尖端創造又突破,一步一步推進跑鞋科技的歷史足跡,成就無數年度潮流經典──2023年Ultraboost革命進化,史上最輕、最環保的Ultraboost Light問世。

要被譽為潮流經典跑鞋,俐落百搭的外觀、舒適耐穿的實用性缺一不可。首先,觀察成鞋的基礎科技及數據表現:Ultraboost Light使用了比過去BOOST顆粒輕量30%的「Light BOOST」顆粒製成跑鞋中底,不只將鞋全重降低近10%(尺寸UK8.5 Ultraboost 22-333g;Ultraboost Light 299g),回彈性能也增加4%,並較前代減少整整10%的碳足跡。這些數字不只意味著BOOST科技再上一層樓,更體現了adidas的品牌永續價值,為Ultraboost Light的「Light」賦予了低碳永續的特殊意義。
接著回到大家最關心的舒適度與實用性。這次adidas特意針對過去Ultraboost系列跑鞋的缺點進行優化,鞋面選擇延展性佳、透氣的Primeknit+針織網布,加強編織結構的支撐性、提升鞋面彈性,讓跑步時腳部能夠伸展,如襪子般易穿脫而不壓腳背;而Ultraboost系列一貫使用的Continental™馬牌輪胎大底也依然保留,但特別的是,adidas這次透過左右豆莢式的排列,提供多方向抓地性、減輕穿著負擔;L.E.P抗扭系統也全面更新,從X型換成U型片,提供鞋身更好的穩定度及回彈性能。
最後,我們來看看它的外觀及配色。這次的Ultraboost Light鞋身承繼過去幾代Ultraboost白底的簡約風格,配上鮮明的橘紅色及淡藍色兩色線條點綴,搭著側面顯眼的三條黑線,整體外觀十分出色,搭配日常穿搭也非常適合。由船隻圓潤身形發想設計的中底線條也加強整體鞋身的協調感,強調出單品的存在感與圓融百搭的特質。

一代經典Ultraboost Light,年度必備的風格單品
adidas推出的「Ultraboost Light」跑鞋新經典,它完美傳承BOOST科技極輕超彈的材質特色,又以船隻圓潤的幾何形狀設計,實現輕巧舒適的穿戴感受。無論外觀還是性能,Ultraboost Light絕對可以說是難得一遇的複合性單品,不管你是追求舒適腳感的運動愛好者、還是尋找蒐藏價值與穿搭單品的典藏主義者,都能在上腳後獲得最大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