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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刑法227替兒少性行為除罪? 柯P簽承諾書表達反對立場

廢除刑法227替兒少性行為除罪? 柯P簽承諾書表達反對立場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議員徐弘庭問柯,該法規範未成年性行為,存廢兩方也有很大的討論,問柯對於法條是否廢除,有無意見?柯文哲思索一下說:「這個未滿十六歲,應該還是不可以吧。」

在10月剛結束的同志大遊行中,有參與團體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227條」的訴求,希望藉此避免讓青少年認為「性是骯髒、見不得光、違法的」,並讓未成年情侶間的合意性交不會被妖魔化、汙名化、罪惡化。但此主張引發許多宗教與家長團體不滿,質疑「兒少遭性侵將無法可管」,在議員闕梅莎的要求下,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3日)也簽署承諾書,表達反對廢除刑法227條的立場。

自由報導,柯文哲今日赴議會進行總質詢,在闕枚莎質詢前,議員徐弘廷問柯,是否知道《刑法》227條?柯文哲、法務局長楊芳玲等人都未第一時間回答,直到社會局長許立民上台後才解圍。徐弘庭問柯,該法規範未成年性行為,存廢兩方也有很大的討論,問柯對於法條是否廢除,有無意見?柯文哲思索一下說:「這個未滿十六歲,應該還是不可以吧。」

蘋果報導,闕枚莎接著提出對廢除刑法227條的擔憂,該條法條中明文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法條遭廢除,只要有人利用金錢等利誘未成年兒童發生性行為,將無法可罰。

闕枚莎直言,這樣的作法將讓小孩無法受到保護,希望柯能替小朋友的未來著想,最後她現場拿出承諾書,要求柯文哲簽字表態「反對廢除刑法227條」,柯在看完祥關內容後一口答應,隨後走下備詢台簽字,表態自己反對廢除刑法227條。

風傳媒報導,人民民主陣線日前投書《蘋果日報》指出,廢除刑法227條並不代表讓性侵無罪化,而是現行法條之下,就算是在雙方皆同意的情況下「合意性交」,只要雙方或其中一方為16歲以下,皆是犯法,許多青少年情侶即使在合意下發生性行為,卻被家長控訴性侵。人民民主陣線認為政府應尊重青少年的自主意志,同時也更加落實性教育,而不是以法條壓制青少年的「性」。

台大法學碩士鄧筑媛在《蘋果日報》的投書則認為,廢除227可能導致成年人以金錢利誘未成年人所發生之合意性行為處於法律模糊地帶,其中還有許多如何認定犯罪行為存在,如何與其他法規接軌、配套的艱難問題有待釐清。尋求一個合理保護兒少的性與身體的法律框架,需要更細緻的分析與論證,絕非高喊「廢除227」或「反對廢除227」就能解決的。

新頭殼報導,除了表態反對廢除《刑法》227條以外,今天議員吳志剛也當場測驗柯文哲的性別知識,問他「直同志」、「恐同症」、「CD」、「MTF」等用語是什麼意思時,柯文哲都表示不知情。

吳志剛說,他自認是一個直同志(對非異性戀友善的異性戀),但這些一般人沒辦法理解的專有名詞,應該在學生多大年紀時教導他們?對此,教育局長湯志民回應,高中以上比較適合;柯文哲則認為,這些太專業的名詞他不曉得,但高中太慢了,應該在初中,主要還是教育局要訂定相關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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