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安保學運與台灣太陽花,原來有著這些社會共通性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日本,由於鄉村共同體社會連帶的瓦解,政黨已經無法動員大量的民眾支持者。在台灣,社運與學運不再是代表政黨利益的工具。
文:田畠真弓 [1](東華大學社會學系)
前言
1950年代到1960年代末期,日本的學生運動以反對與美國政府間的安保條約為主要訴求蓬勃發展。但之後左翼激進派學運團體的抬頭,他們的運動目標轉移到反對美國帝國主義與社會主義革命的達成,開始往組織封閉性與激進暴力革命的方向走,以減弱群眾動員的力量。將近45年,學生運動似乎無法扮演推動日本社會改革的角色,已失去它的影響力。
但到了今年,反新安保鬥爭激起很大爭論,日本學運有風雲再起的跡象[2]。2013年12月6日日本國會通過以保護與國家外交及安全保障有關的機密情報為主要目的之《特定秘密保護法》[3],學生於是成立學運團體「SEALDs」,由日本國內學者民眾組成的「反對安保相關法案學者之會」也支持學運,在日本各地展開抗議新安保行動。
「SEALDs」乃是由學生自主發起,非關黨派、非特定意識形態的團體,整個組織目前約有400名成員:全名為「Student Emergency Action for Liberal Democracy-s」,日文則是「自由と民主主義のための学生緊急行動」(自由與民主主義學生緊急行動)[4]。值得一提的是,發起「SEALDs」的學運領袖奧田愛基不諱言表示,這場日本學生運動是受了去年發生在台灣的318太陽花學運啟發[5]。
在本文,筆者探討日本安保鬥爭下的兩個不同學運世代:一個是1950年代到1960年代末期的學運世代,另外一個是最近幾年引人注目的反新安保法學運其歷史背景與脈絡,以試圖釐清兩個不同學運世代的群眾動員模式的差異。接下來,進一步地比較探討隨著經濟發展所引起的階級意識喪失,在台灣與日本的學生運動同樣面臨社會連帶鬆動的狀況之下,產生與建立公民自主行動機制的過程。
![抗議新安保法的日本民眾 [6]](https://image1.thenewslens.com/2015/11/11041.png?auto=compress&q=80&w=150)
抗議新安保法的日本民眾 [6]
日本兩個不同學運世代的歷史與社會脈絡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根據日本憲法第九條,日本必須放棄攻擊他國的軍事權力,只能夠保留以維護日本國家安全為目的之自衛隊。但美國政府面臨蘇聯政權的軍事威力,在冷戰時期美蘇對抗的過程「美日安保條約」被認為是美國建立國際和亞太和平秩序的軍事聯盟,從1951年安保條約、1960年修正安保條約、1978年安保指南、1997年新安保指南以及今年的新安保條約,美日之間簽署相關的合作條約。
美日安保條約的爭議點在於如何詮釋「集體自衛(collective self-defense)」的概念,在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中有規定,國家遭受武力攻擊時,其他國家可以合作協助該國的武力自衛。
冷戰之後的美日安保體系往美日兩國共同維護亞太安全的方向發展 [7],今年9月19日,日本參議院投票批准了新《安全保障關聯法案》(新安保法),日本除了既有的自衛權之外,因海外聯盟國家的需求,允許日本軍隊到海外參戰以提供軍事上的援助。新安保法牴觸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日本建立和平憲法的精神,數萬的反戰學生與一般市民在國會進行長達約一個禮拜的抗議遊行[8]。
今年9月17日,筆者為了在「日本社會學年會」協助舉辦「台日學術交流研討會」,從台灣飛到東京,遇到日本國會參議院通過新安保法的關鍵時刻。下了飛機趕到國會前抗議新安保法的現場,參加了日本學生與一般市民的抗議遊行。在1960年代抗議安保條約運動扮演主導角色的左翼激進派學生組織,也有參與此次的抗議新安保法運動,但主導抗議行動的學生團體是如前所述的「SEALDs」。學運領袖奧田愛基剛好是筆者的學弟 [9],在國會抗議現場,筆者能夠有機會認識他,感受到這次學運新世代的相當自由且開放的氣氛。
在日本長期以來研究學生運動的歷史社會學者小熊英二教授(日本慶應大學總合政策學系)[10] 也有支持「SEALDs」的抗議行動,他過去在著作《1968:若者たちの叛乱とその背景〈上/下〉(1968:青年們的叛亂及其背景)》以及《社会を変えるには(改變社會:政治、社運與民主)》回顧與探討日本學運與社會運動的歷史與社會脈絡。
因此,學運與社運的群眾動員模式也是以共同體為主,例如,學生在學生宿舍組成行動小組,勞工以工會的名義參與社會運動,一般市民以商店公會、安保法讀書會、大學教授團體等名義發起社會運動。但1968年,「全共鬥學運」發生時,群眾動員的模式有所改變。
由於日本經濟起飛,都市化與個人主義抬頭瓦解鄉村的社會連帶,共同體的凝聚力愈來愈減弱。「全共鬥學運」所發生的主要原因在於受到戰後經濟發展的影響,大學升學率急速上升,大學文憑商品化以及學費高漲等,在日本社會急速進入戰後資本主義經濟高度發展的過程所發生的現象,因此,不屬於任何共同體的學生以個人的名義自由參與學運,以抗議大學教育的大眾化與「學店化」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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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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