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直搗敘利亞橫掃IS,在國際法中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侵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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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也是我對於「戰時」和「平時」的理解,因為身處相對安逸環境中的台灣人來說,來自後者的衝擊肯定要大許多,但不代表人們對於前者是無感的,只是對於後者的焦慮更多,也不用急於切割或否認,因為那也是無法避免而需要被抒發的情緒。兩者,都該被擔憂、被正視且應對,但應對上本來就可能也可以不同(因為情緒反應有別,這是無法否認的)。
或許平常社會大眾對於戰爭的冷漠讓人汗毛直豎,事不關己的態度可能有很多原因,卻不會是因為「低估生命」,只要害怕死亡的人都不可能小看人命的,只是他/我區分容易使人暫時「擱置」了對其他生命的重視,但也無法因此就認為恐攻可能或可以是召喚平時袖手旁觀的人們關切外在世界的手段。
對於想用「是一個弱勢對壓榨的反撲」或「是一種被大部分人類逼瘋的反應」等說法來開脫「恐怖主義」的,當然有其真實性與歷史脈絡,但又是另一種層次且太過美化的「自我他者化」(self-Othering)情況。儘管開宗名義就說明了為何我們最後還是無法定義「恐怖份子」,但那些理由並不會讓他們因此變得不恐怖。
恐怖是沒有差別的,有差別的只是恐懼感,若不區分清楚,就會輕易地劃上理性/不理性、聰明/不聰明、有人性/沒人性、有讀書/沒讀書等分類,可是,硬要否認自己的恐懼也不會顯得比較不害怕,硬要拒絕定義恐怖也不會使它變得不可怕,這才是這幾段想表達的意思。

AP/達志影像
對於經常支持反政府行為(或甚至無政府思想)的左翼知識份子而言,或許一點也不會介意他們的「反撲」,甚至佩服那般敢於戰鬥的勇氣,但重點在於「單挑的對象」。
試想,怎麼不直接衝政府、炸警察局、燒皇官,為什麼挑平民?挑一群隨機、不一定直接壓榨他們的人?如果是跨國界的非國家行為者(non-state actor),像IS那麼強大的(若如他們所宣稱)為什麼不直接「宣戰」?除了迴避人道法的規範外(可以想見其反感,畢竟也是來自歐美光榮戰史的產物),終究,他們在乎的是「創造恐怖」,透過不具針對性而廣泛的無差別攻擊,而不單單是他們宣稱的政治目的,或許有,但幾乎是場無效執行。
說他們被逼「瘋」,其實是在騙自己,因為他們比我們都精明,他們其中甚至許多成員「不得不」比我們享有更多資源、更高學歷、更多人脈、更多身份和訓練。大部分的「恐怖份子」不是「尋求庇護者」,儘管其中可能真有殉道者,但不是出於「絕望」而是「渴望」,他們不是「瘋」,他們是「狂」,是這點讓人遲疑。
不因巴黎重如泰山,更不因巴黎則輕如鴻毛
不由自主「展現大度」的人很多,但那是因為混淆了「恐怖份子」與「難民」的差別,因為你看他們長得差不多、宗教信仰類似,所以延伸你的同情,以及特別慈悲的人道關懷,但該被譴責也或許不是人本身,假若其背後有任何一絲勉強或令人鼻酸的過往沒被看見,但我們對於這個結果也無法不感到震懾。
恐怖份子之所以跟政治異議份子(political dissident)不一樣,因為後者總是找政府開幹,即使手無縛雞之力,然後成為黑名單,而前者專挑手無縛雞之力的人下手,而無法真的解決他們與對手之間的矛盾(除了搏到頭條以外),這也是為什麼兩者在爭取政治庇護(political asylum)或拒絕引渡(non-extradition)兩件事上,總會產生極大差別的評價與效果,不論背後國際操作的因素,後者或許真的感動了世界上某一群人,而前者最後只感動到了他自己。
要真正做到尊重伊斯蘭,就要認真看待向外引發衝突的極端主義者與透過內在修道自我聖戰的基本教義派之間的差異;就像我們決心捍衛佛教徒與基督徒的宗教信仰自由與文化,就更要將之與壓迫羅興雅的僧侶和恐同的教會作出區別。因此,將「受帝國侵略的受害者」與「攻擊處於平時狀態社會的加害者」混為一談,似乎才是更可議、更不厚道的做法。
他們的痛苦需要被瞭解,他們的沉默需要被聽到,他們的需求應被脈絡化;反之,他們似乎也應該想得更多,除了他們殺死的人,以及被他們牽連到的其他正在渡海的同胞、遷入恐怖發生地的朋友、還困在家鄉的親人云云,但他們就直接以「正義」之名幹了這件事,為什麼?因為他們從來都只有想到他們自己,跟他們想挑戰的帝國主義其實並無二致(還巧妙地用虛偽詮釋來包裹神諭),這麼高明,能說他們瘋嗎?
可能出於好意提醒,但每當讀到類似「如果發生在 XXX,你還會在乎嗎?」或「只會同情 XXX 卻看不到 OOO 的人真是可悲」之類的句型,都會讓人一股火不禁再問:重點真的是巴黎(除了對有親友在那裡定居或旅遊的人而言)嗎?當人們「終於」也注意到中東小巴黎「貝魯特」也發生連環爆炸案時,仍是感到害怕且憤怒的,就像那個令人難以忘懷、伏屍海灘的敘利亞男童。這場惡戰變得「日常生活化」且「去領土化」之際(見哈光甜,《ISIS是 21 世紀的產物,20 世紀的辦法不能對付它》,2015-11-16,端傳媒),這關頭就算用地理(geographicalisation)或文明(civilisation)作為區分他/我的論述來差異化(differentiate)人們對恐怖的情緒反應,聽起來也沒有比較理性的感覺,似乎還是不足以反思「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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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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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