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助理見聞錄(三):其實助理真的握有實權……

國會助理見聞錄(三):其實助理真的握有實權……
Photo Credit: Artur Czachowski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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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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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助理見聞錄(二):三讀通過只是形式

話說回來,在多數決的情況,單一立委對法案或是預算的能量有多大?這不一定,通常越與民生議題相關者,少數黨運作的空間就越大。畢竟我們說國民黨「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同時,他們也會怕自己手中交出去的法案品質不佳,而其實相當多的議題都相當專業;或更現實一點,既然無關於利益,交由少數黨更有能力的立委又何妨?再者,因為委員有質詢行政機關的權力,所以向相關單位索取到資料的質量與數目,自然比一般人能取得的多。。

再來就是預算。我對預算的瞭解不深,但如同各位所知,就是行政機關開高給委員殺,每次想想都覺得這是超無聊的遊戲,國會不應該成為夜市,還跳樓大拍賣勒。還有一些邊邊角角的問題,像是立法機關據行政機關去年的表現決定給予多少預算,我覺得實在太怪了。前一年的…… 譬如說宣導費好了,成效不佳,制衡方式是刪今年的預算?我怎麼都想不透因果關係是什麼。但是我畢竟瞭解不深,不應妄自評論。不過在預算案期間,會看到許多行政機關巴著委員的助理,請求不要刪「那麼多」或是凍結預算。

記者會/新聞稿/談參,簡單來講就是找到議題,然後順帶罵一下行政團隊就是了。記者會完要寫新聞稿,讓新聞媒體能夠有書面知道掌握我們記者會的內容;但新聞稿不一定配合記者會,有可能是公聽會、社會要聞或是其他參訪等議題,交給記者表明我老闆如何認為。談參就是演講或是主持等活動的底稿。

我比較肚爛的只有新聞稿,因為不管我寫什麼都會成為我們家委員說的話,而我從來沒有機會跟他討論他在想什麼,我甚至有種他在剽竊我的智慧財產權之感。別說老闆就是買我的能力與想法,但這並不代表可以毫無條件的把我的想法變成他的,尤其是我根本不知道他認不認同我的想法。如果我跟他討論過後他認為可行,我想我會很願意助之成文。

當然,記者會是公督盟的評鑑項目之一,所以我們家委員與助理很努力找各式議題開記者會。雖然有些議題相當重要,但也有些濫竽充數,有時委員根本就是在亂講。也因此,有可能會發生記者會與新聞稿內容差很多的現象。順帶一提,我們家委員個性有點畏縮,他沒有把握的議題通常不太敢開,即使極具話題性也是一樣。所以我同事的工作內容之一就是把老闆推上戰線,以免他臨時反悔。我也幫老闆以他的名義寫過社會評論,不過也因為是黨中央有共識的議題,即使我不甚認同也只能照表抄課。

公聽會就安全一點,通常只是程序麻煩與花時間而已,因為通常都不會是太小的議題,難有失誤。

其它比較零碎的像是幫老闆顧現場。有時候他要去不同委員會,就要派助理注意其他委員會的狀況,以便隨時通知他到場。這個工作就很無聊,因為會花大把時間空等,卻又不能完全做自己的事,因為錯過了什麼死的是自己;幫他跑行程,簡單的就是簽個名,難一點的就是提供意見發言。有時我是照著合作團體的稿子照念,畢竟沒有概念,而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我不太喜歡這種被綁架的感覺,但好像也只能這樣。但總而言之,這些事項除了某些還算有趣或有意義,要不然大多都是浪費時間。有一次海洋保育我大概十分鐘就跑了,因為前面一群大頭致辭的言不及義,我總覺得不如回辦公室工作還比較實在。

最後,我想強調的是,每個委員側重的並不一樣,我所見聞的僅是冰山一角。希望不要有讀者看完此文後驟下任何判斷,國會中各式的委員都有,無法一概而論。

*

就如同某委員的助理所言,委員要選上的關鍵,實際上在於選民服務做的好不好。這不是我的業務所以瞭解不深,但我總覺得能把選服做好的助理都相當優秀、也相當重要。

就我接過的電話與聽聞的例子,有接過要求國考放水、大學或研究考試放水、買車票、探監、公務員要求調職、要求病房、申請勞保、當兵驗退,還有很多我一時間想不起來的事,不過可以確認的是它相當多元化。這與臺灣的地域性有關,很多鄉下人的資訊來源不足,所以套用其他辦公室選服助理的話,很多人習慣把生活難題都丟給立委,即使再簡單他們也不願意自己做。但或許這苛責太深,雖然我從未在鄉下生活,但我能想像他們面對事情時求助無門的著急感。不過都市與鄉下處理的選服案件又不太一樣,這就不是我能深入探討的議題。

原則上,就我觀察,大概行政機關有裁量權,或是所求事項不會造成困擾者,大多都會賣點面子給委員;行政機關也都會專設國會連絡人,因應委員的各式要求。反過來說,很多行政機關畢竟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太理會一般民眾,就是選服運作的空間。這當然在社會上變成潛規則,但也給委員某種程度的權力。

非行政機關呢?這就回歸到本質性的問題:立委的權限有多大?實則私人單位或個人亦可能有相關需求而賣委員面子。反正就算沒有,人脈留著,亦無大礙。所以立委的影響力表面上雖然有侷限,但多半只要有運作空間,只要別太誇張,理論上幾近要什麼有什麼,但實際上就各憑本事以及勇敢程度。

當然,因社會聲望而擁有的權勢又是一回事。有時候當事人所求並不見得是多大的利益,但是如果找不到管道,與委員的關係與交陪就很重要;更何況許多需要行政機關配合的更不在話下。如果要探究深一點,可能就不是我能知道的。

其實這些對國會助理也適用。相當多助理都是萬年助理,所以接觸的人脈與委員都廣,說實質權力大於委員,也不是沒有可能。如果說委員在國會或社會上的言行被助理綁架,或許太誇張,但助理透過委員的口或書面所具有的影響力,並不容小覷。以我的工作範圍而言,我相信大部份我修的法律提案,委員連看都不看就簽了。你說呢?

看起來或許很糾結,但這些權力本身就盤根錯結,而我也只能以管窺天。依此觀之,到底阿扁或其林益世是否成立貪污,雖然我沒有真的深入瞭解事實,但我總覺得這個的確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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